靳斯年的母亲郑英华女士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职业女性,她出生的年代女子读书写字都是奢侈,大家都讲究相夫教子,但郑女士从小就展现出了爱学习爱思考的一面,加上家境不俗又是家中独生女,靳斯年的外祖父对这个女儿极为看重,给了她最好的教育。
郑女士比靳斯年还小两岁时,便考上了当时极有名的圣玛丽女中,离开家独自外出求学去了,后来远渡重洋去英国求学,也没比靳斯年大几岁,所以靳斯年主动请缨为母尽孝时,郑女士完全不担心儿子的安全问题。
至于郑女士自己为什么不能亲自回国尽孝,因为彼时的她已经是享誉盛名的妇产科专家,每天想找她预约的病人数不胜数,同时还兼任爱丁堡大学的教授,教学任务也不算轻松,这种情况下,郑女士每年能坚持回国看望父母两次,每次逗留的时间都不低于一周,已经是极限了,实在没办法长时间陪伴双亲身边。
她也试图说服父母一起去英国定居,奈何两位老人年纪越大越固执,甚至都不愿意跟她出国小住,生怕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国度,她再不肯送他们回家。
身为独女却不能尽到照顾父母的责任,郑女士对父母深感亏欠,因此对靳斯年的主动请缨,她只犹豫片刻便欣然同意,盼望着有外孙承欢膝下的两时间长了能改变观念,愿意跟他们来英国定居。
靳斯年就这样带着母亲的殷殷期盼,来到那座充满了陌生的小城。
他对那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当地的人们却对他充满了好,因为在他到来之前,郑女士每次回国探亲为了能让父母受到社会的照顾,都会以他们的名义向当地政府进行捐赠,医院、学校和养老院都得到过她的资助,收到的还是在当时无比珍贵的外汇,郑女士每捐助一回,整个小城都要为之沸腾一段时间,人们没见过外汇也没见过郑女士,都能绘声绘色讲出她背个麻布袋去捐钞票的故事。
而且郑家本身在当地就是有名望的人家,老一辈还记得几十年前郑家的荣光,如今又出了个在国外过着富豪生活的女儿,甚至郑老先生的外孙,那个出生就是贵族小少爷的男孩,竟然也要来宜江生活了,没见过世面的小城人民简直好死了,消息传出的那段时间,街头巷尾几乎都在讨论郑家这位贵族小外孙。
正是因为他们的过分关注,郑老先生和妻子心生不安,便费心做了一番掩饰,在外孙到来之前,连夜搬出本地人熟知的郑家主宅,跨越了大半个城区找了个低调朴实、也没什么人认识他们的家属小区。
全城都在期盼的豪门少爷这样大隐隐于市,不过他本人依然是那样的引人注目。
郑老爷子不希望外孙在该学习的年纪荒废学业、无所事事陪他们一整年,哪怕他已经考上了大学也不行,于是提前找关系在宜江中学办好了插班手续,靳斯年到宜江的第二天,就被老爷子迫不及待赶着去上课了。
然后整个宜江中学的女生都开启了疯狂追星模式。
她们从来没见过这样英俊精致又白皙的少年,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衫,就比电视里的明星更加耀眼夺目了。
她们开始频繁出没在他的周围,在教室外面徘徊、红着脸偷看他;放学路上拉着同伴跟在他后面窃窃私语,能直接跟到他小区门口;也有更大胆一些主动搭讪的,比如借支笔,或者交个笔友。
靳斯年对于这些女生一视同仁的置之不理,他倒也不觉得困扰,在国外更直白甚至是狂热的示爱方式都经历过,小城女孩的这些示好方式已经十分含蓄了。
不过他最多只待一年就回英国了,没必要更没兴趣回应她们的好感。
但偏偏他遇到了易漫如。
不知道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十六七岁时的她在靳斯年看来并不算多耀眼,至少他一开始没有注意到这个跟总是巧合的跟他一起上学放学的女孩,毕竟每天强行与他同路的女生多不胜数,甚至外校跑来蹲点的都不少,易漫如就算是他们班当之无愧的班花,也没有多得到他一个眼。
靳斯年会开始留意她,还是因为她的骚操作。
那天放学回家,她依然不紧不慢跟在他背后,只是不知道何时旁边多了个男生,听他们对话才知道那是她二哥。
靳斯年耳力向来不错,哪怕兄妹俩压低了声音,他也把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大概意思就是——
兄:晚自习下课真的不要我跟大哥来接你吗?
妹:不用不用,我都说了跟同学一起回家。
兄:可是你们一前一后隔得这么远,真出了事人家来得及回头帮你吗?
妹:你不懂,这个距离叫进可攻退可守,离得太近了人家以为我们早恋怎么办?
饶是靳斯年再目无下尘,听到厚颜无耻的这段对话也忍不住侧目了,然后就发现她说的同学好像是他自己。
靳斯年:……
从那时起,他就记住了这个大言不惭、单方面约好跟他一起回家的女生。
再后来,他们就真的一起放学回家了。
虽然没有约好,但因为住的地方确实在同一个方向,天天同路总有混个脸熟的时候,尤其是易漫如是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类型,那天知道他听见了她跟二哥对话非但没有尴尬,反而看他没有当场反驳的意思,就当他默许了,开始理直气壮跟他一起放学,还用学英语的理由跟他搭讪。
靳斯年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真的跟她讲起了英语,一个月后,她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扬眉吐气把成绩单拿给他看的时候,靳斯年都愣了,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进步速度,也因为他竟然在不知不觉间给她补了一个月的课。
她突然拿着成绩单向他表白,他自然是拒绝了。
她也没有很难过的样子,反而充满斗志的表示一定是她还不够优秀,他才不喜欢她,所以她要努力学习。
作为狠心拒绝她伤害她的代价,他要无偿给她补习英语和物理化学。
这几门学科刚好也是靳斯年的强项。
想到她的成绩再不努力提高,可能连大学都读不了,勉强上个专科的样子,靳斯年当即表示可以替她补课,但是她就算考上大学他们也不会在一起,他明年就回英国了。
又被拒绝了一次,她不再说话了,靳斯年也没出声,一路沉默的到了小区门口,也没有道别,他只是朝她点点头,便径自进了小区。
但是靳斯年的心情也有点复杂,走到一半又忍不住往回走,果然看到她还在小区门口门口。
街上已经没有几个行人,路灯也很昏暗,她背对着小区蹲在路边,微微仰着头不知道在看那里,靳斯年想要过去送她回家,刚迈出两步,就听见她开口唱起了《寂静之声》,声音不大不小,在夜晚空旷的街道,有种和歌词意境相得益彰的空灵孤寂,让并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歌的他,突然有种被唱出了内心的感觉。
后来的靳斯年才知道,原来从那个时候起,自己就已经心动了。明白心意后的他也曾无数次后悔,当时没有给那个蹲在路边缩成一团的小身影一个拥抱,只敢看着她唱完歌起身离开,自己小心的、在远远的地方目送她回家。
哪怕之后在一起了,他也没有说起过那天的事,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她再唱这首歌,不要吝啬这个拥抱。
如今她再一次唱起这首歌,他就面对面站在台下,却仿佛比当年她背对着他还要遥不可及。
“nrrow streetscobble stone在铺着鹅卵石的羊肠小道上”
“neth the hlo streetmp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
舞台上,易漫如还在沉浸得歌唱着,她唱得比第一首认真动情得多,因为这首歌对她有着特殊的意义。
出事那段时间,清醒时的易漫如几乎一刻不停地单曲循环着《寂静之声》。
那年她高考成绩还算理想,成功考上了一所211院校,父母和很多家长一样,选择带她出国旅行作为奖励。
他们一家在欧洲旅行了十天,明明是非常幸福完美的一次旅程,偏偏在回来的路上、在离家门口不到两公里的路口,遇上了重大车祸,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四人,三个当场死亡,只有易漫如一个幸存者。
虽然易漫如在这场事故中失去了父母双亲,自己也在医院昏迷了整整三个月,但她依然是所有人嘴里的幸运儿,因为经历这样一场重大事故,她竟然完全没有缺胳膊断腿毁容之类的严重创伤,复健出院后,身体健康到宛如从来没有出过车祸的人,简直堪称医学史上的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