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沉迷于男色,这大概是唯一对他来说还算是好的消息。至少他的父亲再狠心,也没有给他找个只喜欢女人的未婚夫,还是考虑到了他婚姻生活的和谐程度的。
等等……如果是找只喜欢女人,岂不是更好,自己才有理由好好的说服他,让这桩婚事变成只是表面上的婚姻。
白玖抓了抓自己第头发,感觉又烦躁又头疼。
不过,在出门参加宴会之前,他还是把自己倒腾的像模像样的——就算是对对方没有好感,他也不会通过丑化自己来让对方退却。
白玖这幺复杂的思想变化,方亦是完全不知情的。
他比较苦恼的是,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年内个子蹿了快十个厘米,之前便宜哥哥给他定制的西服现在已经不大合身,穿在身上紧绷绷的,下半身那里更加是鼓鼓囊囊的,简直没办法出去见人。
方景玉的衣服对他来说又大了些,西装东西本来就是要合身,才显得挺阔好看,他穿着方景玉,就像是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裳,裤腿空空荡荡,袖子看起来像是要去唱大戏,实在是滑稽可笑。
虽然这是较为繁华的海城,还是法租界,但是像他这个年纪穿西装的人毕竟是少数,西装店里也是讲究衣服定做,根本就没有合适的成衣卖给他。
方景玉是一年前就到了法租界的,方亦一个人在清泉镇又没有什幺需要应酬的场合,这些时间也就根本没有准备比较正式的新衣服。
总不至于穿着学校的校服去见未婚夫吧,结果最后方亦还是选择了穿佣人翻找出来的他哥以前的一件衣服。
一切搞定妥当,方亦就坐上了来接他的小汽车,去海城大酒店参加晚宴。
在这个世界带了也有将近一个月,他总算是见到了这本书的第六个攻,他的鬼畜哥哥。
他被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引进门,第一眼就在人群中瞧见了方景玉。
即便是在这样名流众多的晚宴上,方景玉也仍然是这些俊男美女之中的焦点。
他被一群想要结交讨好他的人围在正中间,儒雅俊秀的面容上带着几分笑,但始终给人一种疏离之感。
因为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宴会上名流多着洋装西服,还有些穿着军装大衣,踩着军靴,特地把代表着自己军衔和荣誉的肩章和别针都挂在衣服上。
方景玉却穿了一身中式的黑色长衫,上好的绸缎料子,瞧着就觉得水亮光滑,领口和袖口处都有金线绣纹,盘踞在这件长衫上的赤色长龙慵懒地将爪子“搭在”他的肩头。
本是讲究天人合一温文内敛的中式长衫,就因为这绣纹,看起来反倒比那霸气的军装还要气势磅礴一些。
方亦记得这一身和自己身上这件的,都是出自海城最好的苏绣绣娘苏一手,光是这一身,就够穷人家一家四口吃个三个月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扬起笑脸凑上去,喊了方景玉一声:“哥哥。”
方景玉看到他愣了一下,又瞧着方亦身上这一身款式颜色和自己相近,属于自己的衣服,朝着他露出一个笑容来。
这笑容虽然浅,但可比之前礼貌客气的笑要来的真心多了。作为鬼畜攻的方景玉外表却是极其的斯文俊秀,为了收敛气势,他高挺的鼻梁上甚至还架了一副没有度数的眼镜,典型的斯文败类那一款。
方亦很吃这一款长相,被这幺一笑,他还没有喝一滴酒呢,就觉得自己有点头晕目眩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