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易晚从地铁站里出来,雨水已经变成了毛毛细雨,轻柔的冰凉一刺一刺。
快到傍晚的时间了,街上的车开始变多,车灯在马路上拉出一条又一条模糊悠长的光。
雨水偶尔飘到眼睛里,那些光就被打碎了一般在角膜上晕开。
过去于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值得品味咀嚼的,会想起来也只是因为现在的她跟当时一样困顿而已。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垂头走回校园的大道,路过室内体育馆的大门,易晚惊讶地发现班长正在门口跑进跑出——
并且已经迅速地发现了她,还立马高声叫着让她过去。
易晚走近,班长似乎永远都是如此热情,活力四射上足了发条:
“易晚!今天是跟工大的友谊篮球赛,快来为我们班加油啊!”
边说边把易晚往球场边的看台上带。
有时候易晚也觉得很,要是宋景年,或者哪个客人这么半搂半推把她往哪里带,她肯定已经开始提前润湿准备随时接受疼爱了……
但是班长这么一做,就是光明正大清风朗朗和谐友爱,她整个人都被净化了一样充满了对班级的热爱。
这才应该是当代新青年应有的正确态度和立身。
可她的确对什么比赛毫无兴趣,看台上寥寥坐着几个关注着球场的同学,班长又跑出去体育馆门口了。
她越发觉得自己是被拉进来凑数的,找了个角落,假装盯着赛场放空了发呆。
坐了这么久的车有些累,昨晚也没有睡得很好,脖子疼……
易晚垂下头用手在后颈按了按,这里有点太吵,但她能撑着膝盖眯一下。
她拿手支着下颌,目光散漫,视线逐渐模糊……
突然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她惊醒一般睁开眼,刺目的光让她流泪。
似乎是比完了……?
好不容易适应了光线,自己班上的几个同学抱着球正慢慢朝这边走回来。
她这才看见林青杭也是其中一员,此时正拎着领口擦鬓边流下的汗,额头的皮肤被濡湿了,在室内灯光下闪出柔和的色泽。
对面也有几个穿着相同颜色队服的高个男生,其中一个正跟其他人不同,反方向往她这边跑过来……
等等,那个人……
易晚还在疑心自己是不是看错了,那人已经跑到了看台最下方,露出一口大白牙冲她笑:
“真的是你!易晚!”
他明亮得仿佛自带高光,易晚惊讶地站了起来。叫出了男生的名字:“盛之旭……!”
男生开心地往她的座位这边跳来,刚才的比赛似乎一点也没有耗尽他的体力,叁步两步就飞到了她面前,轻松地站定了看着她:
“没想到能遇见你。”
他挠挠后脑勺的头发,“好久不见,毕业之后就没联系了。”
她也看着盛之旭。
盛之旭是她在z市高中的同学,以前读书的时候并没有过多的认识,她也很少跟什么人来往做朋友,顶多是个点头之交。
想起来的印象之中,这个男同学就是“性格活泼,喜欢运动”的脸谱。
而现在她这么打量盛之旭,好像第一次看清原来他头发的颜色有点偏棕,被汗打湿了在额前分出一绺绺潮润的尖儿。他低头抬眼甩了甩,一双圆目露出一点下垂的眼睑,像只小动物一样单纯而元气。
见易晚似乎认不出,他又笑了起来,一排牙齿整整齐齐:
“原来你在g校文院啊,这么巧。”
易晚瞟了瞟对面,刚才班长说他们是哪来的来着……
可能看出了她的尴尬,盛之旭哈哈地指着自己的篮球服说:
“我在工大念自动化,今天带队过来打友谊赛……”
易晚答应一声,刚才都不好意思看他身上,无袖宽松的篮球服里伸出来的胳膊上肩背上看得出肌肉在皮下的轮廓起伏。
而他皮肤虽然是健康的小麦色,但却很光滑,汗水从肌肤上滑落,手臂上的血管凸起,整个人带着氤氲的热气,俊美得像米开朗琪罗的大卫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