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被子盖得密不透风,像是怕她着凉一般,旁边的床位残留着余温。她起身,发现衣服都撕碎在客厅,现下不着寸缕,只好打开了他的衣柜,随便找了一件衬衫,却意外发现衣柜内只有男款的衣服,而没有一件女装。
这么说,他的女朋友不固定住在这里。
很好,她不就是来勾引他用残他,恶心他女朋友的吗,现在好了,这间房子这张床,她先标记了。
走出客厅,早晨的阳光撒了满地的光晕,在开放式的厨房那个男人戴着围裙在煮粥,阳关丝丝点点洒在他脸上,补上一层金黄的光圈,他如同是西方文艺鉴赏中的雕塑,圣又高贵不可亲近。
“你起来了,等一下,早餐很快就好了。”
她光脚站在客厅的木地板上,白嫩的脚趾不自觉的蜷缩着,小小的身子被套在他宽大的衬衫里面,显得那么的柔弱娇气:“我不饿,我要走了。”
傅言坤煮粥的手一顿,脸上的笑容凝滞了一瞬间,又若无其事的继续:“吃完再走,我叫人给你送来了衣服。”
他当然无所谓,江芸芸的上衣都被他昨晚荒唐的撕烂了,他不信她敢这样就走。
江芸芸也只好坐下先吃了早餐再说。
很快,早餐好了,是瘦肉蛋丝粥,浓稠的粥底裹着软滑的瘦肉,很是美味,她很快就一口接着一口的喝了起来。
只是她很怪,以前她给傅言坤买过早餐,她最爱的经典搭配,粥加春卷,而他却说早餐喝粥容易升血糖,从那之后她为了讨好他,就连早餐都改成了西式的叁明治配咖啡。
现在他们不是情侣,充其量是个炮友的关系,却能在做完爱的清早,亲自给她做了热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