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已经订好厢了”,一行人热热闹闹的前往目的地。
包厢里头都是撕心裂肺的吼叫,旁边小二哥在我边上咬耳朵,“老幺,来一个?”。
闻言苏籽惊恐的说:“别呀,你知道的,我五音不全,平常在你们面前丢人就好了,现在有外人呢,我不好意思~”,“没事”,小二哥豪气的说着,苏籽还未来得及阻止,小二哥已经大嗓门一喊:“钟衍痕,帮递下话筒。”
没错,他叫钟衍痕。
只见他漫不经心的从桌上拿起话筒,话不多说,手一伸话筒就过来了。
没法,我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唱的是蔡健雅的红色高跟鞋,最近一直听着她的歌,但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对面的他无意间笑了好多次,是我跑调太严重了?
一曲完毕,钟衍痕手一伸,“拿来,我唱。”
他选的是贾斯丁.比伯的一首歌,嗯,不得不佩服,他唱的好好听,低沉的音调像在对你调情,无意间看过去,他刚好看过来,轻扯嘴角,满眼戏谑。
我不喜欢他的眼,让我想起昨晚的春梦,就是这个眼,像在调情。</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