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思考着卢清的提议。
过了一会儿,林梦宁率先开口道:“做这样的事情,关键是谁主持?这个负责人很关键,我认为由卢行长来负责是合适的。只是我提个建议,这样的业务需要注意循序渐进,一上来不要搞体量太大的项目,我们应该稳稳地走。另外,在每个项目公司中我们要有必须的权重,话事权和决策权需要有保障。还有合作的合同细则要严谨,要经得起法律层面的推敲,防人之心不可无。同时合作中一定要有可行的制约手段,千万不能留任何‘真空地带’,人心的贪婪是这种合作最大的风险。所以卢行长说的对,合作方的意识要对,这是很重要的。我再加一句,合作方的人品要好也十分关键。总之这件事由卢行长来主持,我个人认为可以搞。”
张暮平沉稳地说:“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我总体上赞成这样的做法。鉴于卢行长是银行领导出身,又是长期搞信贷的,我想提个建议,公司的自有资金,包括可以调集的资金,在使用上是否尽量发挥杠杆作用,前导性作用和起到必要的拉动作用,而真正开发要用到的资金,因为我们有卢行长这个行家,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尽量用到银行的资金最好。还有就是,如果有境外的钱要调进来,方式上一定要注意合规,现在官方的有些规定我们要充分注意到,不要给自己找麻烦,这个与合理避税是差不多的道理。总而言之,好事情一定要有好做法,尤其财务工作上的方法和策略十分重要。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传统的‘帐房先生’和现代财务管理是有重大差别的,讨巧的办法做事情很对也很重要,但路子要正,考虑要周密,漏洞要尽量堵掉。相关的事情,要拜托卢行长多多费心,我一定努力做好配合。”
卢清听后,笑着对张暮平拱拱手后,又做了个ok的手势。
乔凡雨说:“我在这件事情上,想提一个与用人有关的话题,曾瑛瑛和顾军这两个人,是否请卢行长考虑一下能不能恰当地用起来?”
袁菁直言道:“盖文,你是个与人为善的人。我个人对用曾瑛瑛并不反对,但用在什么地方?怎么用好她这个人?还是有点自己的看法。原因在于,这样的事情一旦启动,就会面临千头万绪的事情,如果内部有人心思太多,私利太重,很容易影响大局。所以如果要用曾瑛瑛,我建议应该要考虑双人结构,不能把某项工作交给她独自负责,看上去这种做法有点浪费成本,其实并不一定。例如给公司提供互联网资料的任敏娟,那位艾米就是一位很想深度参与公司具体工作的人,既然这样,可以请她与曾瑛瑛搭档,以艾米的年龄、阅历、人品和身份是能很好制约曾瑛瑛的。而且在这样的过程中,公司给了艾米一个做实际工作的机会,可以就此据实判断她的价值,同时也给了曾瑛瑛一个学会规范做事情,本份做事情的机会,在我看来是一举两得。这是我个人的想法,供各位领导参考。”
林梦宁问袁菁:“乔伊娜,你认为芳芳可以吗?”
袁菁说:“芳芳看得透曾瑛瑛,但不一定压得住她。我说实话,曾瑛瑛是有点能力的,但身上毛病不少,更是个老油条,要压住她的话,必须要强势。而芳芳在强势这个问题上,并不具备性格上旳特点,芳芳有时候太克制,也太讲道理,所以做起来会很累。”
马国勤说:“乔伊娜的话有道理,可以说直击要害。公司对人的用法与管法是门大学问,我们需要在近期专门安排个时间,认真议一下这个问题,一个用不好人的公司,是做不好事情的。我看请艾米参与的事情,是不是先由姆明与她本人沟通一下,听听她本人的意见后再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