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母亲喜欢天南海北地行走,边走边写,靠文字兑现生命的价值。
她可以一时间在游轮上优雅地吃烛光晚餐,然后跳华丽的舞,也可以下一刻又坐在布满了裂隙的泥土地上,叼着香烟奋笔疾书地写作。
风情万种,野性叛逆。
这样的女人,让男人们痴醉,却无力长久地承担。
父亲亦不例外。
年轻时的激情归于平淡,随着事业上的步步高升,他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需要的是一个吃饭的时候肩背挺直,双腿并拢微微倾斜着微笑,懂得如何打领带熨衣服,出席宴会的时候恰到好处地使自己看起来高贵典雅、华而不艳的女人。
母亲的鲜明浓烈,与此格格不入。
他们像是文明的成年人该有的那样,平静地分手,没有鸡飞狗跳的吵闹。
林曼跟着父亲,是母亲同意的。
即使自己号称清贫且快乐着,她还是希望女儿能有富足安逸的生活。
多么高高在上的骄傲灵魂,一旦为人父母,还是会悄悄地降落尘埃。
母亲的癌症被确诊之时,熟悉她的人便知道,依她的性格,是断不肯接受能把人折磨成鬼的各种治疗。
不是钱的问题,是因为她绝不允许自己活成脱离她掌控的那个样子。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她会选择用那么一种毅然而决绝的方式离开,让激盛的生命绽开成一朵血莲,留给这个世界最后一帧残酷而直接的美丽。
那是母亲一直追求的轰轰烈烈,即使稍纵即逝,也能惨烈地鲜艳。
那是柔软外表下坚硬的完美主义理想,坚硬到能刺痛灵魂。
那时的林曼刚刚升入高中,她对母亲的印象委实是有些陌生的。
每年有限的几次见面,还经常被只身在外旅行的母亲推迟甚或遗忘。
从被父亲的助理从学校接回家,到正式的葬礼,所有人都不让林曼看到母亲最后的仪容,只是嘱咐她盯着手里的照片,“这才是你应该记住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