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小桃花眼的两眼都在放光。
方措眼皮也不抬地翻过一页,“西藏。”
“我知道,被称为人类生命的摇篮,世界最后一块净土,哇哦,cool!”小桃花眼一个激动,把折叠桌给掀翻了,课本、笔、试卷、修正液以及吃完的小核桃壳,哗啦啦全倒在床铺上,一片狼藉。小桃花眼嚎了一声,急急忙忙地爬起来收拾。
方措斜了他一眼,又悠悠闲闲地翻过一页书,“前天电视里还报道了,有进藏旅游的女大学生,在车里睡了一觉,就没起来了,可不就回归净土了。”
小桃花眼吃惊得长大嘴巴,结结巴巴道,“死……死了吗?为什么呀?”
方措吃惊地瞧了他一眼,为他无知感到不可思议,“你不知道吗,高原反应啊。没有经过的训练的人进入海拔高达三千米以上的地区,就会引发高原反应。很多人,前一天还好好地睡在旅馆,第二天就成了墓碑上的照片永垂不朽了。”
小桃花眼脸上的色变换不定。方措却像没有看到似的,依旧用不紧不慢的语调继续说:“你知道西藏那地方,地广人稀,车开始十几个小时也见不到人,司机要是打个瞌睡,一不小心就冲出山崖了,连人带车可不就回归净土了嘛,连尸体都不用找了,因为根本找不到。这种事故一年也不知道要发生多少,新闻都懒得报道了。”说到这里,方措故意看了方子愚一眼,“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人死了以后,天上的兀鹫自然会发现,飞下来分食尸体,没十几分钟,就剩下一副白森森血淋淋的骨架,你的灵魂就被兀鹫带到了天上,就跟天葬一样,下辈子就做个小牧民,也是殊途同归。搞不好五六年后,还有秃头喇嘛来找你,说你是什么达赖的转世灵童。”
“谁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惨白地反驳。
方措相当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没说你会做和尚,我只是在说那里的习俗。”停了停,继续用没有起伏的声音说:“据说藏区有一种旱蚂蝗,平时只有牙签粗细,等吸饱了血,却比手指还粗,这种蚂蝗最喜欢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发现不了,等晚上睡觉,一脱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蚂蝗,你还不能用手抓,要用烟头烫,如果刚好没有烟头,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连皮带肉,蚂蝗掉在地上蠕动,你一脚踩下去,鲜血四溅,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崩溃,“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点意外于小桃花眼轻易的妥协,房间里静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说认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后仰,一下子摔在床铺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声音里充满了水汽,“我妈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着说,“她跟我说去北京开个研讨会,很快就回来,可我不相信,我觉得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方措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以为方子愚没心没肺的,也已经接受了父母要离婚的事实,谁知道在他幼稚甚至无理取闹的表象下掩盖了他一颗敏感受伤的心。
他的眼睛还盯着书页,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其实也不是很久吧,他还是个孩子,五六岁,瘦骨伶仃的像只小猫崽,女人穿一条连衣裙,红色,如艳阳一样刺眼,是记忆里唯一鲜活的颜色。她俯下身,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很快会来接你的。”她转身,裙角翩跹,他看着,只能看着,那一抹红色和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起在记忆中远去,模糊。她没有来接他。
他觉得这一刻好像跟方子愚有了一种隐秘的感情联系,觉得方子愚其实也并没有那么讨厌。
也并没有那么讨厌的方子愚一个打挺,又重新坐了起来,仰头愁眉苦脸的地对方措说:“你们真的不考虑换个正常点的地方吗?远的不说,三亚就不错啊,阳光、沙滩、比基尼,还能潜水,搞得这么极端,又不是失恋。”
、第十一章
考试前两天,小桃花眼忽然跟方牧说,他要回家了,不跟他们去旅游了。
当时方牧正捏着小核桃吃,将核桃夹在拇指与食指关节之间,一用力,嘎嘣一下,坚硬的核桃壳就被他轻轻松松地捏得四分五裂,他将里面的核桃肉挑出来,扔到嘴巴里,听到方子愚的话,捏在手指间的核桃滑了一下,蹦了出去,一直蹲守在他旁边的粽子敏捷地飞身一跃,将核桃叼在嘴里,怕挨揍,飞快地奔出了屋外。
方牧被这畜生一系列无缝衔接的流畅动作惊到了,半晌扭过头看一脸认真的小桃花眼,怀疑他没带自己的人格起床。虽然方牧确实没真的打算捎上这小麻烦精,不过这小麻烦精忽然变得这么懂事,方牧也挺不适应的。
方子愚自己给他爸打了电话,乖乖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等他爸的车到了门口,很有礼貌地跟方牧说:“小叔再见。”
方牧愣了两秒,板着一张一家之长的威严脸孔,装模作样地点点头,“嗯,回家好好学习。”想了想又很没诚意地加了一句,“回来给你带牦牛干。”
小麻烦精背着书包,钻进他爸的车里,安安静静地坐在后座。
方敛关了车门,朝方牧点点头,进了驾驶座。
黑色轿车很快消失在老街。
中考的成绩下来了,方措考得不错,分数离全市重点还高出三十几分,足够笑傲群雄,填完志愿的第二天,方牧和方措就出发了。天刚蒙蒙亮,两人就起了,吃过早饭后,将帐篷、睡袋、备胎、备用电池灯一系列拉拉杂杂路上可能需要的野外生存工具扔上车。锁好门,粽子前一天已经送到老五那里去了,那狗东西一路上都焉头耷脑的,一副早期抑郁症模样,似乎知道自己被无情地踢出了旅游的队伍——这狗东西都快成精了。
时间还早,温度还没有升上来,吹进车窗的风是凉软的,街上人很少,天边是即将破晓的瑰丽,方措的心带着雀跃,随着微微颠簸的越野车,一路向西。
白天开车,遇到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来,临行前,老五扔给方措一台单反,对于他们出去旅游居然不带相机的行为表示了惊讶和鄙视,方牧同样用“回来给你带牦牛干”给打发了。相机到了方措手里,被研究摆弄了两三天,彻底解锁了老五从来都用不上的那些复杂而强大的功能,从此以后,这相机就跟长在了他手上一样,随时随地的都在拍,中午吃饭的小饭馆名字、路边打架的野狗、天空、不修边幅的方牧——当然这种时候,通常会被方牧一巴掌拍远。
本来就不大讲究外在形象的方牧,出来后,经常两三天都不刮胡子,唇上下巴一圈青色胡茬,这形象已经快跌停板了。
晚上就找便宜的小旅馆住,这种旅馆通常设施简陋,人员龙蛇混杂,不过两个男人,也没那么讲究,方牧开了一天的车,通常是随便洗洗,倒头就睡,可苦了方措。
就在第一个晚上,基于房间隔音措施差、认床、首次出门旅行的兴奋等综合原因,方措失眠了,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两眼无地瞪着天花板,脑子像停不下来的马达,一直到快十二点的时候,方措迷迷糊糊才有了隐约的睡意,楼上房间忽然响起了吱嘎吱嘎一种持续的而倒牙的声音,方措一下子被惊醒了,先是恼火,等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声音后,浑身的血液顿时奔腾了起来,全流向脸部。
方措一动不敢动,黑暗中,一张俊脸越涨越红,像一只只要轻轻一戳就能瞬间爆炸的气球。十五六岁的少年,本来就是血气方刚,加上急剧变化的身心,让他的身体里时刻充斥着一种无法排遣的躁动和郁气,他生气,又觉得羞耻,闭着眼睛不敢往隔壁床的方牧瞄上一眼,就怕方牧发现自己已经听到了那种暧昧而引人遐想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楼上的声音消失了,方措松了口气,才发现因为过于紧张,身体不自觉地紧绷,放松下来后才发现浑身酸痛,正当驱除脑子中的杂念,准备再次入睡时,楼上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第二天,方措顶着两只巨大的黑眼圈无精打采地坐在旅馆对面的面馆里吃早饭,坐在他对面的方牧看他一眼,貌似关心地问道:“没睡好?”
“嗯。”方措低着头吸面。
“太吵了?”
方措含含糊糊地又应了一声,得到了方牧毫不留情地数落,“这素质,啧,想当年我在部队,头顶子弹乱飞也照睡不误,生死关头,哪来那么多计较!”他似乎心情很好,难得会提起自己在部队里的事,方措一时忘了吃面,抬头望向方牧。
啪,额头上被方牧拍了一张餐巾纸,方牧咧嘴恶劣一笑,戏谑道,“来,送你的至理名言。”
方措连忙将餐巾纸拿下来,上面是方牧龙飞凤舞地一行字,“祝方小措小同学早日成为真正的长齐毛的大帅哥。”落款是,你朝思暮想的小叔。
方措的脸迅速充血,眼看马上就要爆了,是羞愤,羞窘,他那个混蛋监护人,根本什么都知道,回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做了一个他在头脑清醒的时候绝不会有的举动——将那张餐巾纸揉成一团,狠狠地朝方牧那张欠揍的脸扔去。
方牧哈哈大笑,笑声都引来了面馆其他人的注意,他轻轻松松地接住纸团,拉开椅子站起来,朝停在外面的悍马走去,经过方措身边时,还恶劣地提醒,“快点吃,吃完上路了,我的小童子军。”
一整天,方牧的心情都处于艳阳高照,他甚至还哼起了荒腔走板的调子,而与此相对的,方措的脸色就一直处于阴有阵雨的状态,心中郁愤无从排遣,只好白瞎一张俊秀的小脸。
、第十二章
第三天,他们开始进入藏区,沿路风景已与前几天大为不同,悍马在荒野里孤独地奔驰,天空高远,蓝得没有一丝杂质,飘着洁白的云朵,连绵的远山并不如南方的山那样翠绿而生机勃勃,使得视野饱胀,而是峻峭的黄色,刀削斧凿一般的锋利冷硬,在旷远的天空下,显得秘无比。视野里,久久的没有人烟,偶尔见到一群涉水而过的牛群,城市已经离自己很远很远了。
方牧教他开车——眼睛不要盯着方向盘,注意看前面,不要老是踩离合器,用油门和刹车控制速度,行,走吧——他绝不是合格的教练,简单教会方措开车基本要领,坐在副驾驶座看着他开了一段路,就双手抱胸闭上眼睛假寐,全然不担心将自己的小命交给一个马路新手,用他的话说就是,这样的路都开不好,那还是赶紧下车让那几头蠢牛对着你的脑子踢几脚,或许还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