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青年听到之后特矜持的点了点头,然后就从季涛跟方明华中间走了过去,后面还跟着一位大约五六十岁的男人,对着两人点了点头:“不好意思,二少的脾气就是这样,请你们不要介意。”
说完之后就跟着那位青年出去了。
季涛:“……”
方明华:“……”
两人在门口傻站了半晌,季涛才看着方明华一脸惊的开口,“二少什么的,莫非刚才跟在后面的男人就是传说中的管家。”
“管他呢。”拖着季涛进去宿舍,方明华开口,“反正你在这里又住不长。”
所以也不用担心舍友好不好相处,大不了搬出去算了,反正他们也租了房子。
宿舍一共四个床位,就只有没靠近门的那一个下铺上面有东西,想来应该是刚才出去的那个青年的。
方明华看了一眼,就把季涛的东西放到了靠近门的那个下铺,然后开始动手帮季涛整理东西。
季涛则是选好了一个柜子,然后开始整理衣物,因为并不打算在这儿住多久,所以他并没有带太多的衣服。
其实本来季涛是没打算住宿舍的,房子都已经租好了,可是方明华非说宿舍是增近同学感情的最好机会,大学不像高中那样只需要埋头学习就好了,还需要社交,而且特别是以后他们还想留在这里发展,所以大学的时候就是他们扩展人脉的最好机会。
不过他们并没有打算长住,比如周一到周五住到学校,周末出去住,然后等到大二或者是大学期,等同学之间都混熟,或者是不需要住校才能扩展人脉的时候再搬出去。
对此,季涛当然是应允了,反正一周还有两天的时间是可以在一起的,而且平时也在一个学校,想见面也随时都可以。
把东西整理完之后,剩下的两位同学还没回来,季涛就跟着方明华去给他办理手续了。
方明华选择的是金融专业,所以宿舍自然也就不在一栋,不过也不太远,两栋宿舍挨着,想去的话不到五分钟就到了。
比起季涛的宿舍,方明华去的时候宿舍的人基本上已经到齐了,除了方明华是本省的,其他几人竟然都是外省的。
季涛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方明华的交际能力要强很多,不过是半个钟头的功夫,他竟然已经跟宿舍的人混熟了,最后还一起连说带笑的一起吃了饭。
一顿饭下来,几个人基本上已经称兄到弟了,连带着对季涛,这个方明华的‘好朋友’都热情的很。
季涛不得不感叹,自愧不如。
按说季涛上辈子是跑业务发家的,嘴皮子应该很利才对,可是恰恰相反,除了非必要,他平时并不太喜欢说话,反而喜欢一个人安静的看会儿书,可是到了要展示嘴上功夫的时候,又往往能让人不得不信服。
吃完饭季涛就回宿舍了,本来方明华是想送他过去的,可是却被季涛拒绝了,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回去还要人送,而且方明华的东西都还没整理呢。
回到宿舍的时候,刚刚自己看到的那个混身冒黄光的少年已经回来了,正坐在那里摆弄着电话,看起来应该是在打游戏。
现在的电脑还不像后来那么普及,价格相对来说也要高一些,不过想到少年可能会是一个富二代,就又释然了。
另外就是他身上的光芒已经变成了白色,它的颜色程度告诉自己,虽然他待人的态度高傲了一些,但是本质还是好的。
想到此处,再加上两人又住同一间宿舍,季涛立马就生了结交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