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三年,他18岁,该读高等学院了,但他不想和天天分开,从成功缠上天愚,他没和天愚分开超过一天,就连卧室都是挨在一起,纵然对方永远是小孩子模样,但一天天累积起来的感情又岂是那么容易淡忘,日积月累养成的习惯,纵然只是看到他便觉得每天都是美好的。
“你,还是放弃天愚吧,”那天,青玉哥哥如此郑重的告诉他,要他放弃,放弃他十一年的感情。
“青玉哥哥,你有办法的对不对?你这么多年也没改变,你一定知道原因的吧?”
“你想知道?”
“想。”
“不后悔?”
“不!”
“那好,天愚来告诉他你为何如此?犯了何罪?”
“是,主人。”
主人?他听错了吗?为什么天天会喊青玉哥哥为主人?他们不是兄弟吗?还有犯罪?又是怎么回事?突然间,他发现纵然相处了十一年他对天愚了解甚少。
虽然他直觉接下来的话不是他愿意听到的,但那天却也是天愚第一次对他说那么多的话,十一年了,第一次天愚主动跟他说话,第一次对着他说这么多……
“我乃天愚剑剑灵,昔日生成剑灵时,弃主人于危险之中,是为不忠,按誓约应当被毁去灵体,但主人一时仁善,只吸收了我一半灵体,留我残识于世,直至今日。”
天愚……剑?奥格斯格知道这剑,常常见天愚抱着这柄和他同名的剑发呆,很是锋利,曾经青玉哥哥用这剑一击灭掉了大半兽潮,被媒体誉为明之剑,可是,这和天愚有什么关系?奥格斯格慌了,“什么是剑灵?还有那灵体,既然是青玉哥哥夺走的,我去求求他还给你!”
“来不及了,灵体被夺,还回来也无益,已经有了裂缝的东西,即便缝补得再厉害也会留下痕迹,而那些痕迹在日积月累中只会越来越深,直到某天,突然崩裂,魂飞魄散,便再无补救之法。”
所以是说,现在这样子才是最好的吗?所以是说,天愚永远都是这个样子吗?无论自己是青春年少,还是白发苍苍,天愚都只能是小孩子的模样……
“奥格斯格,你对我只是一时迷恋罢了,”毕竟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这么久,天愚也明白黑发雌性对兽人有多大的吸引力,也明白兽人追求力量有多执着,所以若非实在不行,兽人是不会终生孤单一人的,更何况奥格斯格还是帝国唯一的继承人,皇室、媒体、军队、联邦和联盟都在关注着他的婚姻动向,是不可以一直任性下去的,“放弃吧。”
奥格斯格手握成拳,死死盯着那一副局外人表情的小男孩,看不到对自己的迷恋,看不到对自己的好感,在他眼中,似乎除了青玉哥哥外,其余人都只是路人,包括他。
彭!狠狠一拳打在墙上,他怕自己控制不住,伤害到那个被他放在心尖上的人,眼睛赤红,好半天才平复下来,“我不会放弃。”
“……”一直旁观着的君青玉轻微的摇摇头,时间会改变一切的,比如以前的他,坚信自己不会被外物所牵绊,却在这里陷入情劫,比如奥格斯格,即使他自己不想,社会压力也会让他动摇,继而改变,时间,是最秘的术士,它能让你遗忘你以前最为刻骨铭心的东西,也能让你爱上你以前不屑一顾的人……
回忆往事的奥格斯格轻轻叹口气,这时一阵微风吹过,拂起小男孩那长及腰的黑发,示意一旁侍候的佣人拿来披风,走上前为天愚系上披风,“天气转凉,我让他们重新沏杯茶来。”茶,是青玉哥哥在联邦一偏僻星球发现的一种特殊植物,用它的叶子泡水的话,水会变得清香微苦,淡淡丝缕,回味无穷,后来青玉哥哥把那植物移植到帝国来,再然后,这种叫茶叶的东西很快流行开去,狠狠赚了联邦和联盟一笔。
天愚点点头,又把注意力放回光脑上,主人说,既然暂时无法回去,那就好好习惯这里的生活。
奥格斯格拉开旁边的椅子,坐在天愚身边,那年,不仅青玉哥哥不看好他和天愚在一起,连父皇母父也不看好。
“你该明白你的责任,该面对现实了,”博特莱姆有些后悔当初极力想凑合奥格斯格和天愚,可是又有谁会料到天愚长不大呢?“有些事到了该放弃的时候了……”
“虽然母父也喜欢天天,但你也知道他……而且你是下任皇帝,若力量太弱是不能服众的,所以……”艾米利顿了顿,“昨天劳瑞恩侯爵夫人来皇宫做客,他家的小雌性比你小一岁,明年也该上高级学院了,样子乖巧伶俐,你要不见见他……”
“若你实在放弃不下的话,”博特莱姆叹口气,“只要你能留下一个继承人,我就不再过问你的事。”
“……”奥格斯格抬起头,“父皇正值盛年,如果我不行,那父皇可愿意为了皇位再娶位亚雌性?”亚雌性本身生育率就低,再加上母父已过最佳生育年龄。
“这是我们的责任,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我的责任已完成,接下来就是你的了,”博特莱姆拍拍奥格斯格的肩膀,“别强词夺理。”
“殿下,毕竟天愚他……你还是放弃吧……”这是当年在初级学院和他争天愚争得最厉害的一位,曾经为了夺得天愚的注意力跑去自杀,当然没成功,而三年前见到样貌还如昔的天愚时,沉默了,一年后,和一位贵族雌性订下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