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很满意朱贵的惊讶,他轻轻的打开自己身前一个长方形盒子,轻轻从中取出了帛书上图画的成品,轻轻地点了点头,解释道:“这东西就是成品,你叫他火枪也好,火铳也好。\\\*\\其实我更倾向于叫他火铳,毕竟这东西地威力,也只能算做是火铳。”
朱贵听得满头雾水,看着秦风,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什么火枪、火铳的,这东西是你做地,你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何必和我说这些?难道我能给这东西起名吗?先不说你能不能答应,就是你答应我也不答应,要是别人知道我占了你的便宜,我怕是永无宁日了。
秦风没有理会朱贵,自顾自的将枪抄了起来,又从旁边精致的铁葫芦中倒出了一定的黑火药,小心翼翼的倾倒到枪筒之中,他又从另外一个纸包中取出几粒打磨得十分光洁的铁砂,塞入枪中,又用铁条捅实,这才平端着瞄准庭院中的假山,猛的扣动了扳机,只听得轰的一声,假山被轰掉了一角,端的是声如雷霆,震人心魄。
朱贵听了这声巨响,被吓得以颤,险些将手中的布帛扔了出去。外面的亲兵听到动静,急匆匆的冲了进来,刀枪出鞘,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秦风看了手下兵丁一眼,心中暗自得意,这些士兵在冲进来的时候,仍然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彼此间互相配合,互相掩护,不愧精兵之名。自己在这只部队上的心血,没有白费。
他轻轻的挥了挥手,众兵丁见他无事,虽然心中狐疑,猜测方才的响声,但也不多做询问,将兵器收入刀鞘,微微顿首,这才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
朱贵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秦风的亲兵,暗自咽了口口水,秦风终究是知兵之人,比自己强上不知多少倍。自己的亲兵,有大半是当年酒店的伙计,精明是够精明了,本领也不差,但要说到进退有据,可就差得远了。
秦风扫了朱贵一眼,点头道:“你既然身居要位,过一会,从我这带一队兵马过去罢,一面做你的护卫,一面听你的调遣,若有人敢不听从命令,便让他们出手。”
说到这里,他看向朱贵,眼中满是兴奋,语气偏又异常沉稳:“好好做,一定要让这火铳大规模生产,用流水作业的方法,不要让他们接触和他们不想关的东西,好好做,让我们来创造历史,创造由冷兵器向热兵器转变的历史,我军的前途,就在你的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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