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先东广的一群同伴的头头,莫戈在之前的六个月里,已经遭受到超过50次的毒打!
对,是51次,自己记得很清楚!
第一次挨打时,他很不服气,作为那片区域最强壮的外来户,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衅。
于是,在两天后,身上青肿未消,带着两个同伴在街上依旧嚣张,而且还看到对面走过来的李痴时,他是兴奋的。
他觉得,自己找回面子的机会到了!
于是,他……
又被毒打了一顿!
他记得很清楚,因为他是在一家电器修理店门口挨的打,他甚至能看到那钟表的分针,从9走到了10,走得是那么地……
缓慢!
接下来的半年里,莫戈的脸,几乎亲吻了东广城每一处地面。
作为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舍不开那些同伴的请求,也舍不开这份既得利益,在6个月里,想过各种各样的办法,去反抗这种毒打。
但没用!
只要自己还在街头上嚣张,只要自己还在欺负其他老实干活的同伴、只要自己还敢在小饭馆里,仗着自己牛高马大,对着其他兔子嚣张挑衅……
不超过一天的功夫,李痴那粗壮、蛮横的拳头,就总会打到自己的身上,哪怕自己身边有百十个手下,结果只不过从“自己挨打“,变成“百十人一块挨打“。
打得不重,没有断骨,没有残废。
但整天顶着一副猪头,三天两头挨一次打,谁受得了?
手下慢慢变少,不是回老家,他们不舍得离开。
当莫戈在一处地下街堵住一个正老实卖衣服的手下,对方惊恐大喊“你再找我麻烦,我就告诉‘李‘“的时候,莫戈看着周围同样厌恶看着自己的同伴目光时,终于明白了一切。
这些同伴,被驯服了!
在警察面前讨价还价,有恃无恐的他们,被那个叫“李“的男人……
打服了!
莫戈的名声在东广已经坏了,没有一个店主愿意要他,于是他想办法来到了海港城。
莫戈分明看到,李痴刚才向自己望了一眼,或许是自己畏缩低头的原因,又或者自己没有一点嚣张气势的原因,对方想了一下,并没有如往常一样过来打自己。
心里松了一口气,莫戈正要离开,却听到前面警察的呼喊声。
当众打人,警察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拦住了李痴,在李痴认真的回答与配合下,将他带到了警察局。
莫戈听那“条子“的声明,是要通知“李痴家长“时,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海港城这些隐性老大,会帮自己出一口气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