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总算是有惊无险,苏逸开车来到了夜魅的家。
夜魅现在住的地方,是一栋高档住宅的顶层,是一套面积达到300平方米的跃层式住所,在沈州市,又是位于市中心,这么一套房子,价值是自然是低不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这个地方只是夜魅住的其中一个地方,也只能算是暂住的。
因为,一旦住的不开心了,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夜魅就会马上搬走,到另外一个新房子住,而且时间久了,她也会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不停的换房子,这就是她的生活习惯,也可以说是有钱任性。
对于夜魅来说,她的房子,就只能算是房子,不能算是家。
其实,苏逸也感到夜魅应该也是很孤独的一个人,她虽说不高冷,还喜欢调戏他,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非常热情的人,这样的人,应该是不会缺朋友,不会寂寞的人才对。
只不过,他却知道夜魅的朋友却是极少,真正谈得好的朋友,绝对不算多,最好的朋友,应该是洛妃。
尽管,洛妃和夜魅好像很不对付的样子,什么都要比,什么都要争,但绝对是最好的朋友,只是她们交流和相处的方式,不和其他人一样而已,比较特殊一点,但绝对是彼此之间的最好朋友。
除此之外,夜魅就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了,或者苏逸也算是一个。
而且,苏逸也没有听说过夜魅有什么家人,她也是一直一个人住,连保姆都没有一起住,可见,她是一个孤单的人,她表现出来的性情,也只是一种掩饰而已,掩饰自己的孤独。
对于夜魅这个人,他也是很心疼的,他觉得她应该认真考虑找一个伴侣,而不是一个人这样过下去。
到家之后,苏逸把夜魅的手拿了起来,然后再用她的食指放在指纹锁上。
幸好,这极贵的指纹锁还是非常给力的,手指刚刚放上去,门就已经打开了,不用那么复杂的解锁,也就让他省心很多。
门开之后,苏逸就把夜魅的手放下去,没有继续拿着她的手,哪怕手感很好,也不会这样做,在这种事情上,他还是非常正人君子的,绝对不会趁人之危。
最后,他把夜魅抱进房间里,又把她放在床上。
从下车到现在,苏逸一直把夜魅抱着,一直没有放下去,抱了那么长的时间,却是气都不带喘一下,换做其他人,可能已经是气喘吁吁的。
不过,如果就这样,他就累到气喘吁吁的话,那他之前的修炼,都修炼狗身上了。
夜魅充其量也只是一百来斤而已,完全不算重,就算她重上一吨,以苏逸的力量都完全没有一点影响,就如普通人抱着一斤米一样,只是十来分钟,会觉得累吗?那当然是不会,而一吨重的东西,在他这里,也不过相当于普通人的一斤重。
如果,此刻夜魅知道他在想什么,把她比作一吨重的话,怕是会气到跳起来敲他的脑袋了。
幸好的是,苏逸在想什么,夜魅是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