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种行径当然瞒不过镇上的人。人们认定这个老头的神经出了毛病,有人说他已经成了疯子。他也知道别人是怎样看他的,从人们向他提出问题时所说的那些话,以及人们看他做事时的那种眼神就不难了解到。他对于那些人看待他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恼,因此也就更少和人们交往,他用来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了。
纽特·阿克塞波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中,有一本现代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耶鲁大学的青年学生。小说叙述他怎样在学业和体育方面取得成就,还有一些章节描述了这个学生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
纽特·阿克塞波现在64岁。一天凌晨3点钟,他读完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页。这时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去上大学。他一辈子爱学习,现在他有的是时间,为什么不上大学?
为了参加大学的入学考试,他每天读书许多小时。他读了许多书,有几门学科他已有相当把握。但拉丁文和数学还有点困难。他又发奋学习。后来终于相信自己做好入学考试的准备。于是他购置了几件衣物,买了一张东去康涅狄格州纽海芬的火车票,直奔耶鲁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他的考试成绩虽然不算很高,但及格了,被耶鲁大学录取了。他住进学生宿舍。同屋的人名叫雷·格里布,曾当过教师。雷的学习目的是得一个学位,以便再回去教书时可以挣更高一点的工资。雷在学生饭堂打工、挣钱交学费,雷不喜欢和人讨论问题,不喜欢听音乐。
纽特·阿克塞波感到很惊讶,他原以为所有的大学生都和他一样喜欢谈论学问。
进大学还不到两星期,纽特·阿克塞波发现自己很难和其他同学融入在一起。其他的学生笑话他,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大(虽然白发苍苍的他坐在台下,听一个年龄比他儿子还小的教师在台上讲课,那情景也实在些古怪),还因为他来上学的目的与众不同。那些学生选修的科目都是为了更有利于以后找工作挣钱,而他和大家都不一样,他对有助于挣钱的科目不感兴趣。他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他的目的是要了解人们怎样生活,了解人们心里想些什么,弄清楚生活的目的,使自己的余生过得更有价值。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够有自由的感觉,能够在学习中找到乐趣。
你应该用这种态度看待生活:将生活看成是在你前面无限延伸的、漫长的、渺无尽头的道路,你只有坚持学习,不断地努力向前走,才不会在中途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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