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版也太过于咬文嚼字了,用词倒是挺优美和富有韵律的,但明显带有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文学风格。里面有很多“古色古香”的单词在40年代的美式英语中根本不常用。难过这么多年这本书都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看到前世“老祖宗”的瑰宝明珠投暗,约翰有些忍不住了。这么经典的书怎么能因为翻译的问题被埋没了呢。他虽然不是翻译家,也不懂啥叫信、达、雅,但好歹前世中、英文版本的他还是都看过的。
正好手里的这本贾尔斯版是逐篇逐句编号,汉英对照的译本。他当即决定亲自动手,凭借自己的理解和对后世美国海军陆战队格里菲思准将译本的记忆,把这6000多字又重新翻译了一边。
在翻译的同时,约翰还不忘加了点私货,结合了一些西方近代军事理论观点和战例对中的部分内容作了注释,重点突出了一下这本书对现代战争的指导意义。
果然,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经约翰这么一翻译,他和很快就成了军校里的热门话题。
起先,只是范弗里特等几个要好的同学对约翰翻译的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开始争相传阅。然后一名教员在看到了约翰的译本后,专门花了一堂课的时间让约翰向班里的同学们介绍了,并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
再然后,全校都知道了有一个叫范德比尔特的上校是个“汉学家”,他翻译了一本两千多年前的东方军事著作。
最后,就连麦克奈尔校长都惊动了。在看到了约翰的译本,又得知他受此启发产生了与自己不谋而合的想法后,麦克奈尔认定约翰是个具有军事天赋,值得好好培养的年轻人。再加上一些其他因素,这才有了麦克奈尔亲自出任约翰论文指导老师的事。
总之,托了“孙子”的福,约翰这个二把刀的“汉学家”和军事理论研究新人,就这么成了麦克奈尔的“入室弟子”。心满意足的约翰还不知道,一个更大的“惊喜”正在等着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