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田也不能白给,虽然田地是屯丁垦殖,政府也岁给牛马种子啊。前面提到吕惠卿同学在苏州买田一亩花钱一贯,那我们就照章办事,屯丁所屯之田,共计90亩,合银钱90贯,每贯折粟1石5斗(政府要来点利息啊),要交135石粮食,分20年40期(夏秋)缴纳,20年期满,地归屯丁,依常赋纳税。所以每年要交6石7斗5升粮食抵充土地价格,这样下来,15石为田租(30亩麦田田租),6.75石为地价(90亩地的地价),屯丁每年只得8.25石粮食合825升。
根据沈括《梦溪笔谈》记载,军士每人日食2升,一年365日要吃730升,有余粮95升,尚有15亩棉田所产的棉花和15亩苜蓿田所畜养的牲畜(其它棉田与苜蓿田各15亩的出产是地租),这些会是他的积蓄,数年积蓄足够成家。
20年后,土地尽归屯丁,日后只要缴纳田赋,宋代田赋每亩税1斗,所以90亩地只要支付田赋90斗。可以预期,这些屯丁将会是殷实的富农(相对而言)。移民实边,水到渠成。
假设西夏边境屯田一万人,垦地90万亩,20年内,每年可得军粮21万7500石,可供29794人的军队整年食用,而所收苜蓿则供军马食用,棉花则可作为军服。这样的计划并不是试图用1万屯丁生产来解决3万大军的整个后勤问题,而是将目标放在解决运输最困难,消耗量最大的粮秣上面,西北不可通水运,大规模远程运输则不可能,所以只好透过就地征粮来解省运费与路途销耗。若在辽夏边境发展屯田,假设总共屯田3万人,垦地270万亩,可解决9万军队的粮秣补给问题,孙子兵法有言,军不远输;又称食敌一锺,当吾廿锺。虽然屯田不是夺自敌人的粮草,但可以有与食敌粮草同样的功效。另外,裁汰3万军队转为屯丁,每年可省150万贯,而增加3万屯户移民实边。廿年经营,恢复燕云,兼并契丹,应该不会太夸张吧。
这样的计划裁军数量有限,相信还要多裁更多军队才能达到精兵的目标,不过辽夏边境屯田主要是为保障军食供应,所以其它地方屯田就该改换目的了。宋代两湖地区人丁亦稀,屯田荆湖南北路应该可行,南方地理条件好,每屯丁屯田数量无须太高,当可容纳更多裁退军人。虽然这不是很精确的计划,但个人认为应该可行,还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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