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那是什麽?
我从包袱底下,翻出二张泛黄的剪报。
第一则报导大意是:发生在屏东公厕强奸未遂案,嫌疑人是32岁叫曹兴磊的男子。但他矢口否认,说是听到尖叫声才跑进女厕查看。色狼看见他,马上逃走。问题是,受害女子双眼失明,惊吓过度,昏软在地。事後也搞不清楚,姓曹的是色狼或救星。无法指认,也无法还人家清白。另一则地点在台中,警方抓到一名35岁叫谢志伟的男同志,平日游手好闲,专门以军人为对象,色诱发生关系,趁机偷拍,再行威胁勒索等手段。二则都是地方上的小新闻,看起来毫无相关性,扬晨风留着要干嘛?
我当然没去问,隔没几天,警察突然来找扬晨风,劈头问:「你昨天中午人在哪?」
扬晨风愣了下,看了我一眼说:「中午不是赶工就是休息,还能做什麽?」
警察听了,眉头深锁,疑惑看着。
「发生什麽事?」我问。
警察说:「有人目击,你们家的小货车,昨天中午停留在山上路边。」
我心中犯嘀咕,嘴上问:「犯法吗?」
警察说:「很不凑巧,同时间,那附近发生强奸案,有名女仕……」
我一听,差点笑出说:「你怀疑……噢,我是说,确定是我家的车?」
警察脸上的肉抖了抖,转脸问扬晨风。「你老老实实说,是不是……」
「我确定不是他!」我插嘴说:「昨天中午,他在工具间搅拌肥料,我在倒。」
「你没记错?」警察定视着,慎重说:「不在场证明,你这可是在帮他作证喔?」
「我每天要记的事很多,如果弄错了,花应该早就死了泰半。客人不会来,民宿早就关门大吉了。」我确实记得很清楚,昨天午休,扬晨风有开车出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要帮忙作伪证,却知警察没掌握到实证,只是来套话,最後当然走了。
「你……真的相信,我没干那种事?」扬晨风问。
「你自己都不相信喔?」我不能直接说我相信,因为他必定会问为什麽。</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