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打是打的过啊,但是那样会死很多人的啊!其中那些卫队还很多是无辜的!”我低头不语,看来要想个办法,帮助我大哥把那些家族给打跨才行,真的没想到这里的难民当他有点势力的时候,还想自己去建立一个王国反过来去压迫别的难民!
正文第114章霍司麦家族一沉默了好久,终于我耐不住这个气氛:“不知道万大叔他们怎么样拉?”“怎么才分开一会儿,你就想那老头拉,听说他家姑娘不错,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拉!”关倚天开的这个玩笑让那三个女气的咬牙切齿的,好象我还真做了什么偷香的事。
“大哥你就别取笑我拉,其实万叔这人还真的不错的,要是没有他,我也不会和你结交啊!”“那倒也是,再说要是没有万叔商队的话,我们这个蛮荒之地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如果你想他的话,可以给他写信啊!”“怎么寄啊!”“刚才我不是给了他一只信鹰嘛,每只信鹰都有他不同的气味,还能放出一种只有他们自己同类能够识别的波动,而且每一只信鹰的波动都不一样的,那样,只要我们再找到一只信鹰,这只信鹰就会根据那只信鹰特有的波动就能找到它!”这也是不是太了点啊。
“哦,那你给他的那个牌子是什么啊!”“哦,那个是训练一只信鹰的专门牌子,就是说这个牌子是和信鹰一起长大的,所以信鹰对这个牌子特别熟悉、特别敏感,只要你有这个牌子,那只与这个牌子相应的信鹰就会找到这个牌子的主人,把这个信传到这个主人。我们就是通过训练一只信鹰对这种牌子的熟悉度,然后通过各个信鹰之间的这个特殊联系,来进行联系的!”“哦,那大哥这个信鹰能够达到多大的距离啊!”“这个谁也不知道,反正在蛮荒之地是够用了的!”“哇,这个还真不错嘛,谁发明的啊!”“哪是什么不错啊,也谈不上什么发明,这只是这里的人在山上打猎、部落之间传递消息什么的,又没有帝国那些魔法阵,没办法只能找一些这样的土办法拉!不过这种信鹰的速度还是蛮快的,对我们来说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拉!”我还真没想到,这里的人还能想出这个方法来,人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啊。
过了一会儿,一座宏伟的城墙出现在我们面前(当然是相对于其他各个部落的城墙来说了,要是比起雷霆城来,那这个拿十个也不够比)看来这就是被人们称做天堂之都的地方了吧~这做城市依山而建,背靠的是一做悬崖,两侧是一片茂密的丛林,也建了些城墙,但是那些丛林已经是这座城市的天然屏障了,强盗根本没办法组织大规模的袭击,小的袭击,凭这些城墙也能抵挡的住。
正门的城墙也就是我第一眼看到的城墙是这里的城墙中最高大雄伟的的,由一块又一块的大石块垒成的,在这个没有魔石炮也没有大型攻城器械的蛮荒之地,这样的城墙也算是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