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把小孩儿从桶里抱了出来,快速给两人穿衣服。天寒地冻,最易着凉。
易很是体贴,还特意备了姜汤。
热乎乎一碗下肚,胃口的抽搐止了,饥饿感顿时浮了上来。
主人家准备的膳食很是丰盛,先前朱秀就注意到了,这盛食物的,并不是春秋时期用的鼎或青铜器具,而是瓷。虽然颜色并不好,触感也粗糙。
菜式也有炒有煮,米饭堆尖。
实在让人十指大动。
朱秀忍着饥饿,和易打了几场嘴上官司,这才举着欲食。
小孩儿显得十分拘谨懂事,之前即便饿极了,仍然不敢下手。待看到朱秀示意,这才举起筷子刨饭。
朱秀摸了摸他的脑袋,小孩儿仿佛能听懂他的暗示一样,吃饭的速度陡然慢了下来,虽然还是很快,但起码不会太难看。
这才对嘛。
朱秀撑着自己最体面的做派,一点点用饭,到六七分饱时,就停了下来。哪怕胃在叫嚣着不够不够。
无他,装逼总得装到底才行。
易果然对他好感大增,两人谈了会儿,听闻朱秀囊中羞涩,易顿时自掏腰包,赠予他三十两纹银,还推荐了一门营生的手艺。
就是教朱家少爷的功课。
难道这是新手礼包吗?还是古代人都这幺傻白甜?
朱秀并没有性急地接过银子,而是皱着眉头说:“朱府也算显赫,怎会连先生都请不起?”
他这话说的白了点,但朱秀实在不能把它翻译得更有古意。好在他开始就是一副很有内涵的样子,这样突然说白话,甚至让易以为是因为他们二人关系很好,是朱秀体贴他、和他交心的意思。
当即更高兴了,于是笑道,“子直兄不知期间缘故。”
子直是朱秀现场胡掰的字,易没有字,因此感觉朱秀更加有底蕴了。
“主翁1确实富有,家中子弟也出色。但指有长短,朱家有位少爷……略为顽皮,城中的先生们都吃了点小苦头……”易苦笑道,“但主翁十分疼爱这位少爷,因此近来苦恼不已。若子直兄能来,想必定有收获。”
朱秀秒懂。熊孩子嘛。
朱秀把小孩儿留了下来,和易一起去见这朱家的主翁。果不其然,对方似乎真的很急迫,虽然是一脸死马当活马医的色,但到底让朱秀心里多了几分掂量。
自己这张脸,看系统的魅力值就知道了。-47啊,估计离人见人骂差不多。就这样还能让主翁同意……
那熊孩子是得有多坑爹啊!
不过朱秀真没想到会是他。
易把朱秀带到一间客房里,下人是说这是给那位少爷单独授课的地方。可两人等了许久,也不见那个叫朱蠡的少爷过来。
最后易也满脸抱歉的离开了,主翁寻他有事。
朱秀坐得有些腿麻,久侯不至,心里也明白,大概是熊孩子给他这个新任先生的下马威。
面上倒没什幺表露,向下人问了问路,就在后院散起了步。
尚是春日,满院盛开的牡丹简直是夺人声色。红的绿的粉的紫的,美不胜收。
朱秀惊叹似的看着这些牡丹,边看边欣赏,路过一处拐角时,却听见了点异样的动静。
咳,准确说,是看到了。
在一丛巨大的牡丹树下,一双裸露、白皙的小腿伸了出来,精致的小足张开,随着动作一颤一颤的,伴随着女人的啜泣和男孩的粗喘。
“啊啊……少爷……别、轻点,玉黛还是……嘤啊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