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不用了,我也不要了。”我在收银台下的柜子里拖出我的包,边说边往外走。
“拿着呀拿着呀,别说我们坑你啊!”老板娘假惺惺的在后面喊,脚下却没有移动半分。
我在玻璃门的反光里看到老板接过钱想要送过来,又被老板娘一把拽回去,没好气的冲老板翻白眼,“得了吧你就!你看她哪里是缺你这三瓜俩枣的样子!不知道多少男人等着给她付钱呢!”
我头也不回的推门出去,本来就是比擦肩而过稍好一点儿的人,又有什么必要在意彼此的印象,出了这个门我就必须得去履行我的使命了。
孟波的话不管几分真假,但那个孩子的照片,以及手机里面储存的录像,都表明了孩子是真真切切在章家的,而且照顾他的保姆已经被孟波买通。这些我不知道章程是不是真的不知情,还是故意让孟波露给我看,他们在之前肯定是联手的,现在估计是章程受到牵制动不了手了,所以孟波才跳出来让我去刺激陆扬背后的那个老女人,他想当最后的黄雀,我却只能协助他。
多么可笑,我竟然要为了保全我的儿子去葬送他的亲爹!陆扬啊陆扬,希望你不要记恨我的无能,因为我爱了你生下了他就必须被牵着鼻子走!我又该记恨谁?
边哭边走,我泪眼滂沱的无视所有人的目光。是啊,我还有什么好在乎的,到处都是盯着我的人,只要这一拨不带走我,另一拨就不会出现,所以我这一刻是最安全的。
当然不包括常规的意外纠纷,就在我停下来面包里找纸擤鼻涕的时候,傍边的巷子里窜出一个小毛贼,顺手就将手里的钱夹甩到我怀里,我自然是随手接住,等呼喊着“抓贼啊”的失主从巷子里追出来时就看到我手里拿着他的钱夹子正在往怀里揣,于是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大喝,“同伙!这个是同伙!”
“不是,我不是,是那个人丢给我的!”我指着小毛贼逃跑的方向说,可是已经看不到了匆忙逃窜的人。
“不丢给你他怎么跑?”失主显然不信我的话,一手揪着我一手打开钱夹,只一眼就急了,“钱呢?钱他妈都没了,还说不是!”说着就拿钱夹子抽我的脸。
“真的不是我,不信你搜!”我左躲右闪着说,本来就哭着来好不好,这下更是声泪俱下了。
旁边围观的有好事的起哄“搜,搜啊!摸,摸啊!”
“搜你妈逼啊!当老子傻啊,搜了你立马喊耍流氓,你同伙上来就打我是不是?”失主不吃这一套,揪着我往外摸手机,直接就打了110。
众人看到失主报警,有的点头说,“抓住一个钱就丢不了。”
有的摇头说,“年纪轻轻干什么不好,做贼!”
还有闲的蛋疼的说,“这么细皮嫩肉做贼真可惜,躺下来赚钱多容易。”
我百口莫辩,只能嘤嘤哭着絮叨,“不是我,不是我。。。”
好在警察的效率挺高,两个巡警过来大致问了几句就把我和失主一起带回了派出所。
不知道为何,竟然悬疑了!
我的肉啊,以后再补吧!
好歹看到了要灵肉合一的曙光!
要看的举手,要不要再加一个男三?</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