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搭着我肩膀,一副你爱听不听地样子说,“不知道是谁说的啊,今天晚上要深入证明什么什么,我看你的情况,咱就算了吧。”
“这没什么关系啊”我觉得即便是不退烧都不会有影响。
“反正你不去医院我就不用你证明了。”他瞟了我一眼,便晃悠去开门。
晃悠得很慢,是为了给我时间考虑。
我感觉到他暗暗飘过来打探的目光在他拧开门锁之后我仍然没有说话,他就忍不住了。
怒冲冲地回来,“我现在就打120把救护车叫来”然后真地掏出手机开始拨号。
我把他手机拿过来挂断,他不依不饶地跟我抢,抢不过又跑去桌子边打座机。
看来只能听他的。
我从背后把胡乱挣扎的他抱紧了,跟他认输说“好吧,我去”,然后他才慢慢温顺下来,嘴里却还是不饶人,“去个医院这么磨叽你是三岁小孩纸五岁小盆友还是七岁小童鞋啊怕打针吃药还是怕医院的怪蜀黍啊”
我趴在他肩膀上笑。
他多好,这么温暖柔软又这么有趣。
下午的时候安然陪我去了医院,没什么其他问题,只是坐在输液室输了一瓶液。
他在一边拿平板电脑上网,指着网上一件粉色的衬衫,问我喜不喜欢。我觉得如果安然穿得话应该很好看,反正他穿什么都很好看。我点头,他就买了两件,说一人一件。然后他笑着讲起今年夏天的时候单位流行蓝白格子衬衫的事,说是因为我总是那样穿搞得全单位效仿,还让我明年换个其他风格。买完衣服他又拿手机给我看他新装的一个软件,先是对我拍了一通,等了一会儿,指着屏幕上的出现评语给我看,满意地说“瞧瞧,你就是美的代言人,这游戏还挺准的呢。”然后又对着自己拍,我凑过去看评语,他自信满满地等着游戏里的进程,片刻之后结果出来,我忍不住笑出声,他则恼羞成怒,骂骂咧咧地说,“擦,什么破游戏,还花我六块钱”
屏幕上写着,“你小时候一定被猪亲过。”
一个多小时很快过去,输完液我觉得身上舒服了不少。
医院门口人来人往的,安然边走边跟我抱怨那款游戏。一个老人跟我们擦身而过,突然倒地不起,哎哟哎哟地喊起来。安然听到声音回头看了一眼,怪地说,“我没碰着他”正要过去扶一把的时候,三个年轻人从路边迅速地围过来,挡住了我们俩去路。
“撞倒了人就想走啊”其中一个开口就很不友好。
这群人。
安然也马上反应过来,拉拉我的袖子,说“遇到敲诈的了。”我点点头,是的,很明显。安然先是挡在我面前,跟对方争了几句,不过,这种争论一点效果都没有,周围很快聚集了一圈围观的人。最后那人说要一万的医药费,安然冷笑了一下,掏出手机开始报警。我抓住从旁边伸过来想夺安然手机的那只手,直接两圈拧到那人背后,一推一拽,轻微的两声咔咔声。这样下来,骨头不会断,只是关节会受损,最主要的是,会脱臼,短时间内都不能动弹。
很久没打架了,我不喜欢打架,却也从来都不怕。
以前一个人对五六个的时候也有过,所以眼前这没带武器的三个人,并不算难搞定。
安然他很机灵,见我开始动手,他就不跟那些人废话了,抬脚踹在离他稍微近一点儿的那个人膝盖侧面,那人便哀号歪歪扭扭地退开。剩下的一个见同伴都受伤,居然掏了一把水果刀出来,犹豫一下,朝我扑过来。
只能说,这些敲诈的太不专业,完全是没有训练过的街头打架法,单是仗着身体壮吓唬人。
周围围观的人怕被误伤都开始躲。安然也该是没见过这种场面,紧张归紧张,却还是不顾一切地把我往他身后拉。
先把安然推开,再侧身躲过刀子。抓住那人的手用力向下弯折,在他腕关节吃痛手松刀落后抬膝盖直击他的肚子,他几乎没有反抗就开始倒地翻滚了。
其实,打架就是这么简单,躲开对方的袭击,捡对方脆弱的部位打就成。
等我们打完,再找摔倒的老人早就不见踪影。
回公司的路上,安然开着车不说话,脸色有点白。等红灯的时候,他怪地朝我一笑,抓住我放在他肩上的手,说“韩暮雨,这是我头一次看你打架,”,而后把我的手拉到唇边夸张地亲了一口,“太特么帅了你真痛快。”
我担心会吓着他,没敢下重手,结果,他还是吓着了。
手冰凉的,还有些抖,甚至会连名带姓的叫我,这都说明他很紧张。表面看起来的兴奋,那只是他强撑着不想让我担心。
“晚上回家一定要教我两招”他继续装。
我摇头。
“为么不教”
手指抚过他耳后,我岔开话题“因为晚上,还有更重要的事”他瞪了我一眼,嘁了一声,却最终忍不住地笑起来。
绿灯亮,车子慢慢启动,他忽然说了句,“真好,你一直平安。”
我揉揉他的头发,还好你也是。
番外七
“暮雨,晚上出去吃饭吧”我把财务审批表递给他,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这样就能看清他在文件上签字的过程了。之前我说让他也设计个签名什么的,他就问我我的字特别难看吗这让我怎么说呢不是特别难看,就是看着很稚嫩。不过,这都不是什么大事儿,签字嘛,划拉上能认出来就行,而且有个性的字体还不好模仿呢我也没再提,过了些日子,有次去北京跟楚见和乐乐吃饭,结账的时候楚见在刷卡的单子上签名,暮雨就坐他旁边。我看到那人不经意的眼儿在楚见刷刷两笔之后变得着意起来,等人家服务员走了,暮雨忽然对楚见说,“楚见,你写个我的名字看看。”我还没反应过来,乐乐已经极其迅速地翻出签字笔,特谄媚地递给楚见,而后拉着椅子凑近了他们家少爷。
暮雨拿出张名片,翻过来,让楚见写在背面。楚见也没问什么,笑着把乐乐的脑袋推开些,稍作思考而后流畅地笔走龙蛇。
暮雨拿着名片端详了一会儿,扭头对我说,“写得真好。”我点头,我们都承认楚见的字写得好,怎么好我也说不出来,单看就觉得好,有其他字比着就觉得更好。可能是听多了这种赞美,楚见表现得很平和,微笑着不假意谦虚也不得瑟,倒是乐乐脸上那个表情,一边是对我俩的得意显摆,一边是看楚见的热烈崇拜我其实挺佩服沈长乐的,对于楚见,他总是能在各种角色间穿梭自如,有时是恋人,有时是帮手,有时是保姆,有时是小弟,有时是楚见家宠物狗一个沈长乐能等于一队加强连。
当时我只好安慰自己,终究大他们两岁,别跟小孩一般见识。
又过了些日子,有天暮雨拿出张纸给我看,上面是韩暮雨三个字,规矩得像是从钢笔字帖上拓印下来的。他问我,“这个字好看点吗”
“你写的”
“嗯。”他不太自信地又问了一遍,“比原来的好点么”
“很好,特别好。”我说。当然不是跟楚见的字比,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