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起笑了,脑袋凑在一起,商量怎么给熟睡的同伴画胡子。
银河的光芒洒在菩萨的石像头顶,也洒在三个人肩上。
天星瀚如海,禅心不染尘。
一个人行走江湖,不论身份高低贵贱,想要挺直腰杆,总得有一件引以为傲的东西,比如上官情的刀,再比如赵识途认路的本领。
接下来的几天,镖车没有再走错路,驼铃声昼起夜落,一行人终于到了大漠边缘。
根据地图上的标注,石头镇就在附近。
有水的地方才有人烟,这是自古以来的真理,库姆塔格沙漠与天山相接,愈接近交界处,地势愈加起伏,地面上开始出现断断续续的水洼,连成一条沟渠,镖车便沿着它的方向走,脚底是戈壁,举目是山峦,山尖是白色的,层叠铺展,皑皑的积雪隐在云间,辽远而肃穆。
这积雪便是脚下细流的源头,镖车溯流而上,驶进两座山之间的谷地里,谷地深处,终于有炊烟升起。
赵识途从车上跳下来,勾起嘴角,抬手指道:“这前面就到了。”
明月珠将信将疑,也跟着他走过去,瞧见路边躺着一块界碑,字迹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模糊不清,便弯腰去看,果然那碑上刻着“石头镇”三个字。
赵识途来到她身后,两臂一抱,解释道:“这附近以前是大唐的疆土,后来被吐蕃人占去,界碑就丢在这儿没人管了。”
明月珠惋惜地摇头道:“兴许再过几年,就变成真的石头了。”
村落不大,门口有一条蜿蜒的小溪,水声清亮,潺潺不断,村落里的房屋毗邻溪水铺开,大都是低矮的石房,林林总总有几十间,连成一条街道。镖车到达的时候已接近黄昏时分,街上有人经过,朝外来的镖车指指点点,赵识途便想凑上去搭话,顺便打听那寄信人的所在,可村民见到他,便低下头,迅速走远,像是刻意避着他似的。
“怪,这些人躲我作甚,阿珠,我脸上沾了什么东西吗?”
明月珠将他上下打量一番,见他衣衫沾满尘土,像是在沙子里打过滚似的,原本整齐束起的长发也披散在肩上,摇头道:“不可怕,只是很凄惨,像是讨饭的乞丐一般。”
赵识途不服,指了指腰间:“哪儿的乞丐会有这么多钱,不过你倒提醒了我。”
明月珠挑眉道:“提醒你什么?”
赵识途道:“想要打听消息,便得去花钱的地方。”
第12章青锋初露芒(四)
花钱的地方自然是酒馆。
不管哪里的人都要吃饭,吃饱了难免想找些酒来喝,喝醉了难免想找些话题来聊。所以酒馆往往是打听消息最容易的地方,有时候,一壶好酒就能买来价值千金的情报。
可这次,赵识途的算盘又打了个空。
他找了石头镇最大的一间酒馆,坐在正厅里最醒目的位置,生怕别人瞧不见他,特地从腰包里摸出一只闪闪发光的银锭,放在桌上,而后挂起微笑,把扇子摇得呼呼生风:“哎呀,这一趟长途跋涉可累死了,劳烦店家给备上一桌好酒好菜,在下也好犒劳两位旅伴。”
可那店小二连看都不看他的银子,只是点头应了一句,便匆忙退到后厨去了。
赵识途心里有些纳闷,做生意的人却不稀罕银子,实在是件怪事,莫非这小店其实很富有?他环视了一圈,所见不过是简陋的木桌椅,褪了漆色的铜壶,歪歪扭扭的碗筷,哪里像是富有的样子。
他皱起眉头等着,一直等到店小二端菜上桌,忙站起身来,一把搭住对方的肩膀,满脸堆笑道:“小师傅,稍等片刻,我想跟你打听个人。”
哪知那店小二像被蛇咬了一口似的,迅速侧过身,从他身边闪开,看到他目光中的诧异之色,忙垂下头,唯唯</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