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兵家眷和选兵家眷与备兵家眷并不打散安置。而是集中一处安置。如香山龙眼乡安置500户汉军家眷,则选兵家眷和锐兵家眷、备兵家眷各占三分之一。
但是锐兵家眷和选兵家眷所分得土地和获得的粮食、农具要比备兵家眷多,且安置地新建的村公所人员多选锐兵家眷和少部分选兵家眷充任,如此便让先期投奔太平军的汉军家眷在政治地位上压制了后投奔的汉军家眷,通过一系列的特权让他们自觉高备兵家眷一等。
人都是贪利的,在发现太平军给自己的待遇较另一部分人优遇要好后,锐兵和选兵的家眷自然而然就会向着太平军,而不是和那些不如他们的备兵家眷一样对太平军心生不满。即便军中的汉军降兵作乱,他们也不可能得到全部汉军的支持。
当然,周士相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军队处于长期人为制造的裂痕之中,因此他制定凡备兵在太平军中服役满三年即可享受锐兵待遇,选兵则服两年役即可。如此,便给了那些选兵和备兵获得更好条件的出路。三年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只要太平军不亡,可以预见,三年后,这些降兵的家眷就将真正和太平军融为一体。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太平军给予的,如果想保住这一切,则势必要以鲜血捍卫太平军。
同样,在军中的汉军也按加入太平军的时间先后进行区别对待,早期加入太平军的汉军优先获得军官任免,后期加入的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否则在相同条件下是争不过先期投入太平军的那批人的。
这个政策长期不变,若是太平军日后俘虏更多的汉军降兵和绿营降兵,则现在这批受压制的也可翻身去压制下一批,从他们身上获得优越感。
权力是味春.药,对付降兵,这昧春.药虽然霸道了点,副作用也大,但在当下,却是周士相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当初给三路清军运输粮草的民夫有七八千人,夺取广州后周士相又从城中征了4000多青壮,现在这一万多青壮全部被强行编入太平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不愿意从军当炮灰的,他们的来源也十分复杂,有广州附近府县的,也有惠州、肇庆的,甚至还有一部分是潮州的。这些青壮不想当兵,他们想回家,在整军补兵时,青壮们通过各种途径向周士相表达了他们想要回乡的请求,对此,周士相明确予以拒绝,他告诉这些青壮,若他们想回家,可以,但必须在太平军服役满三年,三年后便可以回家。
这个条件容不得讨价还价,有谁不愿意的,直接砍头。周士相不愿滥杀无辜百姓,可为了太平军的壮大,他又需要这些民夫青壮,因此只能狠下心来。
面对杀头的威胁,想回乡的青壮只能无奈答应留在太平军,好在太平军给了期限,三年期满他们就可以回家,若是在军中立了功还可以升官,不愿意在军中的可以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财,回乡以后若是此地被太平军占领,也可获分土地。如此条件,比起现在两手空空的回乡肯定要强得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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