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贺晨的讽刺,昆西不以为意,笑道:“漫画真是一个好东西,跟看书与看电影是截然不同的享受,对于您如星空般浩瀚瑰丽的思维,令我钦佩。对于《咒怨》,我们愿意出资四百万美金!”
一下涨了八倍,看起来似乎诚意十足,但是在贺晨眼里,这还不够!
“只有这个?”贺晨问。
昆西让助手拿出一张a4纸,看着上边记录的内容说:“《哆啦a梦》改编权五百万美金,《机动战士高达》改编权三百万美金,《eva》改编权三百万美金,《龙珠》改编权八百万美金,《搬运工的9999种死法》一百万美金。”
昆西更看重的是改编电影的潜力,《宠物小精灵》、《数码宝贝》、《柯南》虽然在dmfun上拥有极高的人气,可是经过导演和编剧的评估,在西方的电影市场潜力有限。
环球影院的胃口可真大,几乎将贺晨认为具备电影改编潜力的所有动漫全部一网打尽,就连才连载没多久的《机动战士高达》高达也不放过。
可是《咒怨》只有一个故事,能卖四百万版权,而其他有那么多的故事。贺晨如果答应了。岂不是亏大了?
于是贺晨不做废话。直接将药导跟他商讨的条件告诉昆西:“我要你们电影纯利润的百分之十来作为改编费。”
贺晨的漫画都是有很多很多的故事,那就意味着可以出成系列。如果一次性买断,那么以后的续集就跟贺晨完全没有关系。可是如果是这种分成的话,虽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是只要出续集,那么就有钱拿。
“wtf!”昆西忍不住爆出了一个粗口,电影票房,本来就是要好几方分成。院线这一方面一般都会拿到大头,落到制片手中的只有勉强一半,除过成本之后,再让贺晨拿走百分之十,那他们拍电影还赚个毛钱!
虽然环球影院家大业大,制片、院线自己可以一家独揽,达到最大利润。可是贺晨只给他们版权,自己屁事不做,就妄图白拿百分之十,昆西敢答应。不用明天,十分钟后就会被炒鱿鱼。
“贺晨!你在开玩笑吗?一定是开玩笑吧!但是现在我们是在谈公事。请不要将你在漫画中表现的幽默手段带到谈判桌上来,这会令人非常不愉快!”昆西沉声说。
看到昆西这种反应,贺晨知道自己要价已经突破了他们的底线。不过正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不将起点设定的高一点,还怎么讨价还价?
对方始终坚持一口价买断,但是贺晨深知那些作品中的系列价值,怎么可能如他们所愿?于是也紧咬利润分成。
经过周哲跟昆西一番无聊的,磨磨唧唧的,令贺晨昏昏欲睡的讨价还价。
最终昆西向环球影院反馈并得到授权后,跟贺晨他们签订了利润分成合约,不过从10%降低到了3.5%。
以药导版《咒怨》的标准来看,两亿票房,天影厂分成一亿,其中一千万的成本,贺晨从九千万中分成3.5%,最终可得315万。
比贺晨心理最低线能高一点,最重要的是,不论他们拍多少部系列,贺晨都有分成!
拍得越多,贺晨获利就越大。而贺晨相信以好莱坞炒冷饭的超级功力,只要系列电影还能赚钱,就绝对不会停下来。因此总的来说,这对贺晨非常划算。
而在版权方面,贺晨只出售了《咒怨》、《大雄的恐龙》和《搬运工的9999种死法》的版权,想当初《龙珠》好莱坞版差点瞎了他钛合金眼,《eva》内涵片也很有变化成《环太平洋》商业片的潜质。
因此虽然环球影院非常希望现在就得到其他的改编,可是贺晨为了保证质量还是拒绝。不过贺晨答应,如果贺晨想要出售海外改编权,并且他们其他几部作品都拍摄不错的话,贺晨会优先考虑环球影院。
“mr.贺,合作愉快!”
“有合作,不愉快。好莱坞环球影院这么小气!”
“……”
“你们喜欢《大雄的恐龙》,应该是想拍摄恐龙吧?比如利用恐龙蛋和时光包袱将恐龙复活出来,然后在某个小岛上,建立一个恐龙公园,然后就是游客和失去管制的恐龙只见,斗智斗勇的故事……”
“你怎么知道!”
“你们不就是喜欢将别人的故事改得乱七八糟吗?恐龙那么残暴的东西,怎么可能没有鲜血和残肢与之为舞呢?不过没关系,我只要求你们到时电影出来了,别叫《大雄的恐龙》就成。”
“……不愧是创作出这么多精彩故事的大师。”
“《搬运工的9999种死法》你们肯定是想拍成从一场意外中逃脱的人,然后却最终还是死于各种乱七八糟的意外的故事吧?”
“……没有,我们本来计划就是将里边那些稀奇古怪的死法摘录出来,拍成一部低成本电影,不过您说的这种似乎更加不错啊!谢谢您的提点,我会将您的原话如实转述给我们的编剧和导演!”
“……”(未完待续。。)
ps:纪念今天,一个月没段更!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