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密密麻麻的弩箭从城下飞出,向着远处的东胡骑兵如飞蝗一般的扑去。最前方的东胡骑兵顿时纷纷跌落马下。
郭荃双眼泪水长流,两百战士,顷刻之间,便化为墼粉,此刻大雁糊,已是危如累卵,拼拿舞动的鼓槌的双臂已经没有了力气,大张的嘴巴不停地在呐喊,却再也发不出声音,他的声音已经完全暗哑了。
城下,数万人聚集在一起,虽然人人手中都握了武器,但在宇文明眼中,仍然只是一些待宰的羔羊,瞧他们那弯弯曲曲的队形,高低不一的武器,以及愤怒,惶恐,害怕等汇聚的各式各样的神情,他就想开心的大笑。
列阵而战?!这可不是一般的人就能玩出来的。即便是中原最精锐的士兵列阵而战,东胡勇士都能冲而破之,更何况是一些草民?
他面带微笑,拔出了腰间的弯刀,正要下令出击,让士兵的刀锋染满鲜血,西方,突然传来一阵密集的马蹄声,他霍地回头,看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霎时之间,目瞪口呆,一片艳红在第一时间完全塞满了他的眼眸。
高远率领的亲卫营一千余骑兵,终于在最危险的关头,赶到了大雁湖城下。
残墙之上,郭荃看到那火红的一片,先是呆若木鸡,接着是狂喜,短短的时间之内,与他而言却是悲喜两重天,竟是在天堂与地狱各走了遭,脑子里神经再也无法承受这样的猝然转变,竟然是两腿一软,直接摔倒在地上,倒是将他身边的两个卫兵给吓得不轻。
高字大旗迎风飘扬,火红血云迅速地向这边飘扬,大雁湖畔,欢声雷动,高远一直都是他们的救星,现在,在他们最绝望,最无助的时候,他们的救星又一次神兵天降了。
宇文明拔出去的变刀缓缓垂了下来,眯着眼睛,看着远处那一片迅速接近的红云,侧耳听着残墙之下那数万百姓的欢呼之声。
高远,征东军的最高首领,高远,居然出现在这里,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抬头,打量着远处正在迅速接近的骑兵,最多有一千骑,自己的部众是他的三倍,他的嘴角弯也一个浅浅的角度,一连串的命令便从他的嘴里涌出,东胡骑兵开始调整队形,迎向远处的红衣骑兵。
高远名声远播,但对于宇文明来说,却没有什么震慑感,相反,对于高远,他只有浓浓的不服气。宇文明的年岁与高远相若,但两人的名气,以及地位,却根本无法相比,高远已是一方雄主,而他宇文明,却还只是依附父亲,虽然在军中也是以骁勇闻名,但离独掌一军,还差得太远。
看到高远,宇文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机会来了。对方只有千余骑,而自己的兵力是对方的三倍,自己的部队此时战意正旺,而对手却是一路狂奔而来,不论体力还是战意,自己都是占了绝对上风。如果一战而下高远,河套定矣,征东军将不战自溃,再也无法与东胡争夺河套平原。
“杀了高远!”他一挟马腹,战马箭一般的向前窜出。
高远手搭凉蓬,看着远处那一段残墙之下聚集着的密密麻麻的人影,听到那震天的欢呼之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总算是及时赶到了,如果让东胡骑兵屠杀了这几万来此建城,屯荒的百姓,对于征东府开发河套平原的战略计划,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哪怕自己将这些东胡人杀尽杀绝也无法挽回这个影响。
所幸,一切都还在轨道之上,至于眼前正向自己扑来的气势汹汹的东胡骑兵,高远却是压根也没有在意,马上,他们就会体会到自己亲卫营的厉害。
亲卫营的衣服为什么会特意选择成这种血红色,就是因为这里头的每一个老兵,都身经百战,他们的身上,都曾经被敌人的鲜血沾满。
“打垮他们!”高远提起手里的陌刀,喜气洋洋地道,总算是又捞到亲自上阵的机会了,随着地位日高,亲自上阵杀敌的机会,竟是愈来愈少了,而像蒋家权等人,动则就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来教训自己。
亲卫营的箭头,自然便是第一连。
杨大傻回首看着两个一左一右跟在自己身侧的梅华与吴崖,“小子,牢牢地跟着老子,老子可不想你们第一次上阵杀敌,就翘了辫子,你们死了不打紧,但是折了老子第一连的名声,老子可是不依的,小心便是做了鬼,也被老子从阎罗殿里拖出来痛殴一顿!”
梅华和吴涯显然没有听清楚杨大傻在对他们说什么,此时,第一战的紧张正笼罩着两人,两人死死地盯着远处的敌军,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护着他们一点!”杨大傻回头对身后的第一连的几个老兵吼了一声,看着两个新嫩的样子,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当初踏上战场之时,便与梅华与吴崖两人差不多,全靠着几个老兵的照应才挺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关头。
而现在,那些曾经关照过自己,救过自己的老兵,要么已经长眠于地下,要么已经因伤退役了。
“杀光这些兔崽子!”杨大傻举起了雪亮的陌刀,一边想着往事,一边向着前方冲去。(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