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一头近两米长的马鹿,怎么着也有两三百斤,再加上那个家伙没有动,实在没理由不打到。再说了,罗毅可是准备在家里的壁炉上添加一个鹿头标本做做装饰,而且马鹿的鹿茸产量很高,是名贵中药村;鹿鞭、鹿尾和鹿筋啥的也是名贵的滋补品。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这头鹿绝对没有理由跑走,必须拿下!
实际上确实是这样,一声枪响就看到了这头鹿的腹部溅开一道血花;这是罗毅有些讲究,为了尽可能的保证鹿皮的完整性,所以才挑选的这个位置。实际上已经足够了,因为完全可以保证这头鹿没有理由跑走了。
马鹿哀鸣一声,遭到了重创的马鹿想要逃跑,但是这注定是不可能的事情。
早就按捺不住的维尼和金刚它们大吼一声气势汹汹的冲了出去,都已经躲在远处有段时间了,这样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只是一只小鹿而已,只要冲过去也就是三两下子的事情,分分钟拍倒在地,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完全不是维尼它们的风格嘛。
“呀,你们给我小心一点,不要要坏了鹿皮,更不要给我要坏了鹿头标本!给我小心点,它跑不了!”
根本没有时间炫耀枪法了,罗毅开始紧张起来了;实在是齐平的这些小弟太吓人了,想想看这几个家伙一旦冲出去,那就是分分钟会毁掉一张上好的鹿皮,这绝对是一场灾难,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事情。
实际上不只是罗毅很紧张,齐平同样很紧张;他实在太了解这些小东西的德行了,一旦它们玩疯了,真的不可能顾忌那么多。都已经憋了好久了,现在也到了爆发的时间了;今天进山打猎,可不就是为了这一头鹿嘛,现在就是痛打落水狗的最佳时机!
被击中的那头马鹿没有逃走几步便轰然倒地,虽然罗毅没能一枪毙命,但是可以肯定这足以致命的伤使得它根本没有机会逃走。所以这个时候省心了,那就是最先冲到的万事通它们几条猎犬,只能无辜的冲着倒地的马鹿吠叫,根本不需要它们动手。
这一头鹿使得齐平和罗毅很满意,块头算不上巨大,但是绝对不小了,这就差不多了;没必要那么贪心,最重要的是这一头鹿的鹿角十分的完整,稍微的收拾、硝制一番,那就是一个最好不过的鹿头标本了,挂在壁炉上很涨面子!
很明显虽然在一些标本店里或许能够买到更好的鹿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买过来的鹿头标本实在比不上自己猎到的,以后吹牛的时候也会多了一份资本。自己动手打到的猎物,怎么着都比花钱买来的要有更多的成就感,这也是齐平和罗毅两个往山上跑的原因。
“先简单的处理一下子,把血给放掉,内脏之类的也解决掉,这样我们到时候就能扛下山了。你家这几个小东西都给惯坏了,嘴巴刁的厉害。尤其是维尼,也吃一点生肉之类的,但是还要洗干净之类的,实在是没话说了。我们两个还是不要多麻烦了,省点事情算了,直接扛下山。”
罗毅兴奋的直搓手,这么一个巨大的鹿,这就是他的猎物;当然是很有成就感了,这是打猎以来最有成就感的一次。可以用不虚此行来形容了,反正罗毅觉得这一次上山是了无遗憾了,因为打到了这一头鹿,就彻彻底底的足够了。
至于打到了鹿之后肯定需要处理一番,要不然带下山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头鹿怎么着也有两三百斤,想要扛下山绝对不简单。鹿肉、鹿皮都是需要的,尽可能的不要被破坏,而齐平和罗毅两个,很明显不是专业的猎人,小兔子啥的还好说,鹿皮之类的还真的不好处理。
所以完全可以偷个懒,先放掉鹿血,这样可以减轻不少分量;虽然齐平一直是在锻炼,但是这真的不代表齐平就可以扛起来两三百斤的重量。还是先简单的处理一下比较好,比如说放血、去内脏,这样真的可以减轻不少分量,这样才可以轻松下山。
至于维尼,这个孩子被惯坏了;它确实是吃一些生肉,毕竟维尼是黑熊,是杂食性的动物。但是它,真的不喜欢血淋淋、脏兮兮的食物;在家里哪怕是有些时候吃一点动物的内脏,那也是洗的干干净净的。
这个孩子一旦进山,肯定是没办法适应了;基本上每天都要洗澡,睡觉需要软绵绵的大垫子,不可口不美味的食物不吃。进山肯定是不行了,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好;顺便说一句,它基本上除了瞎咋呼,自己捕猎的技巧其实很烂,虽然力量很大。
罗毅和齐平两个现在颇有一些小人得志的意思了,打了这么大的一头鹿,实在是可喜可贺;虽然鹿头、鹿皮被罗毅拿走了,但是鹿肉肯定是大家一起分的。两个人开始比划起来了,一人一半;顺便让维尼和金刚它们开开荤,这可是鹿肉啊,以前没吃过好不好!(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