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的手最容易吸引初见者的注意,他的手指葱白、纤长、细嫩,指甲修得平整圆润,手掌薄厚适中,一张一握间有种干净脱尘的优雅。但这些普通的形容词不足以准确形容叶修的手,它们只能说明这双手好看,不能说明这双手的价值。
叶修的手拥有颠覆的魔力。周泽楷最喜欢这双手的时刻,就是它随意地贴在话筒架的金属杆上,缓缓向上滑动,滑到顶端握住话筒的时刻。仿佛这是一个积蓄能量的过程,等待着他挑动琴弦拉开一场征服的序幕。
叶修还是周泽楷见过的随着曲风转换气场转换得最自然娴熟的歌手,他什么风格都玩得转,唱什么就走什么感觉,哪怕跟本人私下里的气质极其不相符。可谁晓得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周泽楷,却喜欢看叶修拖着话筒架,挑起眉毛和眼角,唱什么“”这样的歌词。
周泽楷从来不否认,他抗拒不了染了叶修味道的暗示和挑逗。
叶修喜欢穿简单的深色t恤,搭配颜色显旧的牛仔裤,他今天也是这么打扮的,他的头发发质松软,打理得不怎么勤快,长长的部分温顺的贴着颈子,衬出那块皮肤的苍白,全套下来完全是新长征路上的摇滚范儿。他的人看上去已经够随意懒散了,又不修边幅,直接进化成了颓废。
刚好玩摇滚的人欢迎热爱这种颓废,这会让他们像一个放荡不羁、愤世嫉俗的浪子,唱出草泥马的愤怒,见什么抨击什么,社会,政府,战争,娶不到媳妇,路边下水道盖子没盖好……从而赢得叛逆青年的狂热追捧。
照这个画风看下来,不大合群的反而是周泽楷,他过于安静和沉抑,往角落一坐只能靠那张俊脸来刷存在感。他在这个圈子是个异类。
叶修的乐队是个收纳异类的地方。
周泽楷的意识零零散散地穿透屏幕,归拢到了第一次见叶修的那个午后。
租来的地下室,年代久远的霉味混着下水道的气味,屋子很小,一眼就能收录全景,包括不上档次的录音设备和乐器。周泽楷站在大敞着门的门口,一个人正半倚半靠着架子鼓吸烟,站姿垮垮的,态却享受得不了的。他上下打量他半天,把眼前的人和该人传说中的风格对号入座,确认他就是主唱叶修,才问这个乐队是不是招吉他手。
叶修摆摆手让他进来,屋子里廉价香烟余味很呛,没有排气扇,对鼻子和眼睛都是一种巨大的考验,周泽楷难得皱了皱眉,扭过头干咳了两下。
“你闻不了烟味?没事,以后就慢慢习惯了。”
叶修一点儿不带客气的直白搞得周泽楷不知道说啥好,不说吧又显得怠慢,他只好闷闷地回了句模棱两可的“哦”。
一根烟的时间后是自我介绍,周泽楷的自我介绍简单的只有个名字,叶修更狠,反而反过来问他,“你既然能来找我,肯定对我们乐队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吧?”
周泽楷点点头,他是经朋友介绍来的,他知道叶修是这个地下乐队的主唱,乐队目前在为转为地上而努力,有鼓手,贝斯手,吉他手刚刚跑了。
正常的训练时间只有主唱一个人在这,还摸鱼,周泽楷对这个乐队的前景产生了一种淡淡的不信任感,但他来都来了,怎么也要对得住介绍人的面子,走个应征的全过程再说。
他把背在身后的吉他放下来取出来,打算来段即兴演奏,他的编曲能力也十分出色,但叶修制止了他,“先不用弹,你唱个歌吧。”
“……不是,招吉他手?”
“是啊,所以你唱个歌,清唱。”
“……”
周泽楷心里的那股不信任感,由淡淡的暴涨为浓浓的,但他来都来了,怎么也要对得住介绍人的面子,走个应征的全过程再说。
他找了找音,清唱了一曲,唱完,叶修拍了两下掌,满意地点头,“音准很好,不错,我挺喜欢你对尾音的处理。”
周泽楷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地看着他,在叶修这他算是长见识了,不走寻常路也就罢了,这种逛街买菜的闲适劲儿是怎么回事啊,在酒吧点播驻场小歌手呢。
结果他得到了叶修双手插袋地侃侃而谈,“别好,在我这里,对音乐本身的感知、触觉和感情,胜过技巧,你可以觉得我很俗,但是我要做商业和艺术双赢的乐队。前者你做的不错,挺对我胃口的,知道我为什么不考你技巧么?”
“不知道。”
“因为我看过很多你的吉他视频啊,技巧绝对过关!”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