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杼原本定的是初六回去,真正上车回家却已经是初八了。
宋荀着实难过了一番,对着车窗朝家人招了半天的手,嘴瘪得像只小鸭子,低落又哀怨的,缩在副驾驶也不做声,嘴里含着一颗很大的糖,撑得腮帮子鼓鼓的。
s市的雪要融了,出了个大太阳,黄澄澄的暖光照得坐在前面的宋荀眼酸,眼睛雾蒙蒙地像要涨得流眼泪。
他看着前面不太分明的路,忽然生出一种离的荒谬感。实际上,不过才五年,距离以前的自己却已经这幺远,他和家人的距离也和这辆车不断行驶的路一样,越来越远。
他的余光带着侥幸快速地扫了旁边开车的李时杼一眼,又若无其事地静坐着。
这个男人外表英俊挺拔,举止得体坦荡,儒雅又沉稳。他醇得像酒,一靠近就醉了。
刚见到李时杼的时候,他觉得这个人天生能聚集视线,优秀得耀眼,几乎生来是个发光体。他完美又磊落,谁想到这样一个看起来瘫在阳光下,也找不到任何污垢的人,一把把他扯进黑暗里。
他像一只小虫,所有挣扎不过是被男人拿着小木棍来回拨动,让他四脚朝天,好不痛苦,他所做的一切都被恰如其分地捏在股掌之间,被掐得死死地,挣脱不开。
逃不出来的,他已经被拽到罪恶的深渊,并开始自甘堕落,他不再是一个受害者,他变成了从犯。
他可能天生是依附这个男人的菟丝草,憎恶过自己的无能与懦弱,也唾弃过自己的胆怯与唯诺,可是对他来说,反抗简直是天方夜谭,这太难了。
沉沦永远比逃脱更简单,他什幺都不要做,只卑劣地敞开身体,接纳这个偏执又令人畏惧的男人,让他在自己驰骋,耕耘,撒下罪恶的种子,他自己也会快乐。
可是谁会想到,他用自己畸形丑陋的身体,生下了这幺可爱善良的小景和。他抬起头,在内视镜里看见孩子大张着嘴,伸出被糖染成鲜红色的小舌头,似乎想把他逗乐。
宋荀噗呲一下笑出来,眼睛弯弯的,眯成一条线,显得睫毛又黑又长。引得开车的李时杼也噙着笑,在旁边问,“好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