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会议被这么一嗓子打断后,包括谭麟在内的所有人都忍不住站起来,连忙追问:“我先过去看看,新书叫什么名字?”
“我也去看一下,马上就回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林翰这效率真不是盖的。”
“很好奇这一次新书写的到底是什么!”
“得了,我们也用不着开会,有林翰在,宣传重点必定是他啊!”
“同去同去,谁给我发一份?”
会议室里面的人全部一窝蜂的涌了出去,林翰新作的吸引力大到了极点,让这群编辑都坐不住了。
谭麟当仁不让的坐在椅子上,身后则是黑压压的挤了一大群人,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自己的脖子,想要看到上面的内容!
“让让,给我留个位置啊!”
“主编,新书是叫什么名字来着?”
“别挤别挤,让我先看完再说嘛,有什么好着急的。”
“就你挤得最凶,还好意思让我们别挤。”
正打开文档的谭麟扭头看了一下自己旗下的员工,这长颈鹿般得造型让他很想开口笑起来,不过立即严肃地说道:“挤什么挤,林翰的新书叫《带上她的眼睛》,现在我马上转发抄送到大家的工作邮箱,自己回自己位置上去看,看完我们继续开会。”
“谢谢主编!”
原本密密麻麻的一群人迅速四散开来,一个个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开始打开邮箱,欢呼雀跃的看了起来。
“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我实在累了,便请求主任给我两天假,出去短暂旅游一下散散心。主任答应了,条件是我再带一双眼睛去,我也答应了,于是他便带我去拿眼睛。眼睛放在控制中心走廊尽头的一个小房间里,现在还剩下十几双。”
编辑部里面的资深编辑还有美工们看到这里都忍不住皱了皱眉,一人称的写法有点大胆,不过林翰的写作功力还是挺深厚的,一来就抓住了他们的好奇心。
居然能带上眼睛一起出去?“我”到底是什么身份?
怀着这样的疑惑,谭麟继续往下面阅读着,随后便在林翰的字里行间找到了前面问题的答案。
主角“我”跟主任去眼睛调度室,开始跟大屏幕上面的小姑娘交谈起来,眼睛也就是眼镜作用曝光,草原之行顺理成章!
小说开门见山,直奔故事主题的做法让编辑们都颇为惊讶,没有多余的笔墨导引,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背景,然后就带上眼睛出发了。
“这是高山与平原、草原与森林的交界处,距我工作的航天中心有两千多公里,乘电离层飞机用了15分钟就到这儿。前面的塔克拉玛干沙漠,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经由沙漠变成了草原,又经过了几代强有力的人口控制,这里再次变成了人迹罕至的地方。”
通过林翰的描写,谭麟似乎能感受到这片大草原的美景,从文字描写中感受到巍峨的天山,仿佛可以看到天山银白色的雪盖跟蔓延到半山腰郁郁葱葱的森林还有碧绿的大草原。
“林翰的文笔又有了进步,这一次不那么干瘪了。”谭麟赞叹的说着,林翰就像是不断吸水的海绵,总是在进步,这次的环境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接下来的剧情就让谭麟心中隐隐约约有了不好的预感,主角“我”带着年轻女孩的眼睛在草原上转了一圈,这名女孩的感情丰富得让人担忧。
她渴望地看着草原上面每一朵野花,每一棵小草,看草丛中跃动的每一缕阳光,渴望听到草原上的每一种声音。
一条突然出现的小溪,小溪中的一条小鱼都会让她激动不已;一阵不期而至的微风,风中那缕青草的清香都能让她激动得落泪!
“这有那么夸张吗?”一个编辑忍不住吐槽着说道。
他旁边的哥们同样沉浸在文档里面,随口附和着说道:“可能是林黛玉再世,说不定等会儿还要来个葬花吟!”
随着剧情的深入,谭麟的眉头逐渐皱了起来,“我怎么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女孩的表现也太夸张了。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难不成她要变成瞎子或者得了绝症?”
这同样是编辑部其余人的想法,事物反常必是妖,本来就是短篇小说,林翰不可能花费这么多的笔墨来写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所以谭麟等人便耐着性子继续读了下去,心中的那抹不安逐渐被放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