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为了突显自己的惨,他就将自己九岁的时候,父母便离了异,他跟他目不识丁的母亲相依为命,但却招致叔伯妯娌的冷眼和排挤,甚至伙同外贼将母亲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打算卖钱过年的鸡鸭一夜之间偷得干干净净。他那已经跟母亲离了婚的亲生父亲,利用花言巧语,骗取母亲的信任,最后却将母亲存了大半年的,准备给他买台黑白电视机的四百多块钱偷得一分不剩。母亲无奈,实在无法在当地生存,只得含悲带着他远离故土,改嫁他方。
又比如,为了突显自己的穷,王勃便说他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一这六年间,他一共只穿过两套新衣服,其中一套还是学校必须要求买的校服,其余的,全都是捡一个城里亲戚的小孩不要了的衣服遮寒避体。但是城里亲戚的小孩是个姐姐,很多衣服并不适合他穿,但是没办法,不适合也得穿,所以小学,初中的时候,他经常“男扮女装”,十分的滑稽,引来同学诸多的嘲笑。他自己也因此难过,难堪得想跳河。到了高中,学校的政策“逼着”继父借钱给他买了套校服。他终于可以当一回男生了。不过新的问题又出来了。因为他只有一套适合他穿的衣服,所以不管春夏秋冬,他几乎天天都是穿着学校发的校服上学。夏天的衣服还好,晚上洗了第二天就干了;冬天的衣服如果天公不作美,第二天根本干不了,所以他经常只能穿着半干冰冷,带着潮意的衣服去上学。母亲怕他害病,不让他穿,但却争不过已经长大的他。母亲又说用火给他烤干,他也坚决不让母亲烤,因为怕不小心烤坏了。那样他又只有从男变女。对于自己的儿子无法穿一件体面干爽的衣服去上学,母亲多次自责,背着他时常垂泪,但对于没有文化,大字不识一个,也找不了钱的母亲也别无他法,只得暗自祈求菩萨保佑星期天能出个大太阳……
不论是惨也好,穷也好,这些对王勃来说都是事实,是他刻入骨髓,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记忆,算是本色演出。他用朴实的,一点也不华丽的语言娓娓道来,向两个《青年报》的年轻记者,向唐素珍和江小柔讲述着他以前从未对谁深入讲过的童年和过往,揭着自己的伤疤,说着自己的家丑。说的时候,王勃面色平静,一脸带笑,如同讲述别人的故事。而四个年轻的听者,只听了一半,便眼眶红红,江小柔和唐素珍更是泪如雨下,直接哭成了泪人。两人都没想到,眼前这个朝气,阳光,一脸灿烂的男孩,他的童年和少年,竟然是那么的不幸,而他面对悲惨的命运,又竟然是如此的坚强和不屈!他——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坦白讲,家丑不可外扬,对于自己不太幸运的家庭和童年,王勃是不太想对任何人讲的,他也好面子,不想外人看自己的伤疤。
然而,现在的他已经开始出名,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只要不行差踏错,肯定会越来越有名,那么,迟早有一天,他的祖宗十八代会被好事之徒挖坟。与其等那些猎奇求新,却并无多少责任心的记者们去挖,然后道听途书,添油加醋,歪曲事实,还不如由他亲口说出来,以正视听,顺便还可以把他那不负责任的亲生父亲,那些忘恩负义,吃了他家多少粮食,花了他母亲多少精力和心思带大的父亲的弟弟妹妹们,他的亲伯伯亲娘娘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报上辈子他和母亲相继而亡之大仇!
是的,在王勃看来,如果不是他亲生父亲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亲手毁灭了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不是他的那些伯伯娘娘对离异后的母亲忘恩负义,冷酷排挤,他和母亲那里会离乡背井?不离乡背井,遇人不淑,又怎会有后面更为悲惨的命运?
唐素珍和江小柔两个跟王勃关系极近的女生听着他的所述,当然是既感动又怜悯,眼睛通红,垂泪不已,看向王勃的目光,都不一样了。
而两个《青年报》的记者听着王勃的叙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当然也是十分的感动,感慨。但更多的,却是一阵暗喜:
家贫,但自强不息;命惨,却顽抗到底;自己身世飘零,命运多舛,却心忧家国,心怀人民,最终凤凰涅槃,一飞冲天,在“新概念作文大赛”当中一鸣惊人,得到了组委会和评委会破格为其设立并颁发的特等奖——尼玛,这简直就是diao丝的逆袭,太励志了,也太感人了!两人相信,此篇有血有肉,朴实无华的专访一出,铁定如同催泪弹一样泪倒一片,感动中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