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广裕的国美品牌,历史上从做局到收网,前前后后也花了一年有余。更多小说 Ltxsfb.com
而且黄广裕还不算100%彻底做局,而是市面上确实有人仿冒国美电器的牌子,黄只是顺水推舟煽风点火,把这个“被仿冒”的声势、范围闹大一点。
所以,即使费雯清和顾诚在意向上达成了一致,那么庞大的案子,顾诚不等个一年是不可能有结果的。按照常理,YY要想抢过国美的“国内第一凌驾于工商总局规则之上的驰名”声势,已经是不可能了。顾诚估计能在2004年底之前搞定这一切,已经算不错。
幸好,顾诚并不是司法界的人士,对于能不能抢到“第一个钻XXX法律空子”的名头并不是非常介意。
而且按照费雯清后来给顾诚分析的细节,相比于国美这些搞实业的而言,YY最大的优势就是知名度。
历来驰名商标即使走司法认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除了“商标经营使用年限”这个硬杠子可以比通过工商总局行政认定时松一松,其他指标的严格程度依然照旧。销售额10亿绝对不能少,产品/业务必须覆盖全国所有省份也是肯定的。然后就是各种证明域内影响力和被仿冒的范围和力度。
一般来说,搞实业的最缺的是影响力范围证明材料,比如当时法院常用的两个指标:“百度搜索XXX商标字样时,能搜到几条结果”,“谷歌搜索XXX商标字样时,能搜索到几条结果”。
搜出来结果越多的,对于法院认定驰名帮助越大。而按照这个标准,互联网企业是先天性比搞实业的有优势,因为互联网公司的商标特别容易在网上被提到。
而互联网公司的短板,往往是营业额——国美电器03年就轻松80多亿销售额了,距离驰名的硬杠子10亿早就超出不知多少,加分很多。
历史上同期的互联网公司中,只有陈天乔的盛达靠“传奇”网游的火爆烧出过这么多销售额。至于其他BAT,如今都还在扩大阵地赔本赚吆喝,营收收入可怜得一逼。之所以腾云要到2008年才驰名,就是因为马腾从06年开始才冲上了“Q币年销量破10亿”这道坎、到08年才堪堪攒够“连续3年品牌销售额破10亿”。
不过这一点,在顾诚身上就完全不叫事儿了——虽然“传奇”的销售额是属于顾诚名下另一家公司“传奇娱乐”的,和YY毫无关系;而且YY的网络侧业务这半年多来几乎没有销售额。但顾诚的YY品牌MP3可是和互联网产品使用同一商标的,688一台的MP3,出货200万台就够指标了。
03年的线上商务还不太发达,光靠叮铛网官网上卖MP3,以及在淘宝上开官方旗舰店,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如今顾诚还让公司联络了不少线下的实体店,主要是各地的数码城,线下渠道要赚差价,因此这部分销量至少要留出20%的折扣给经销商,YY电子的实际开票出货价有可能是500块出头。但凑指标应该还是够了。
所以从各方面而言,企业用户第一个月里对人人网的推动帮助并不是很大。晒照的人只占了开通个人空间用户的不到10%,更多的人则是在写日子和发鸡汤段子,看上去和腾云方面刚刚上线的QQ空间没有太大本质区别。半年后即将上线的新浪博客,基本上也会是这个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