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这下憋不住了,忙道:“这厨艺琦儿你也重来没学过,还是让清雪还烧吧。”
杨琦摆摆手,道:“母亲,你放心吧!孩儿心里有数。”其实在前世他经常一个人生活,又接受过非常系统严格的野外生存训练,这煮东西他的手艺在整个国安局都是数得着的。
杨氏不是一个没有见识的一般妇孺,她看着这侄儿长大,见原本自命清高木讷内向的侄儿能够放段去做这些妇道人家的琐事,又眉开眼笑信心满满,她就知道这个侄儿绝非池中之物,毕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典故她是明白的。
杨氏拉着卢氏的手道:“嫂嫂,你就让琦儿尽尽孝心吧!我们只管去客厅聊会儿,等着吃就是了。”说完,笑着对杨琦头,拉着依旧很不放心的卢氏走了。
李义在一旁看着,心中竟有些自惭形秽,愣愣地想起早年自己因为书房凌乱不堪,被父亲训斥时他所说的那句,也就是方才杨氏心中所想的“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他这时才明白自己这个表弟确实在为人处世和学问理解上,比一向自负的自己高出了很多。
“表弟,要不要我在一旁给你搭搭手?”李义问道。
杨琦的鸡肉已经下锅,他拿着铲子很熟练地翻炒了一下,回头笑道:“表兄,你还是回去陪陪母亲和姑母吧!”
李义想着自己就算去也是添乱,他对着厨艺根本一窍不通,所以只能苦笑着走了出来。刚进客厅,就见杨氏对着李义说道:“义儿啊,你这偌大的长安城眼高于,现在觉得我这个侄儿如何?”
李义摇着头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母亲,孩儿不如表弟,这次回去,孩儿定要闭门苦读,绝不敢有任何懈怠。”
杨氏对儿子能说出这句话很满意,说明他已经懂了杨琦这些看似惊世骇俗的行为背后的深意。她对着卢氏道:“嫂嫂,多谢你替杨家培养了一个好儿子,兄长若是地下有知,定会含笑九泉的。我杨氏的这一脉振兴有望了。”
卢氏毕竟没有杨氏那么好的远见和认知,却也是读过书的,听到他们母子一问一答的含义,再加上这小姑子发自肺腑的赞叹,才觉得这儿子经过那次事故之后的改变虽然惊人,但确实真的长大了。她口中喃喃道:“子桓,子桓,你听见了吗?小莲说,咱们的琦儿有出息了,我没有辜负你的嘱托,琦儿终于长大了。”
李义听着长辈们的这些话,忽然道:“舅母,我能否去表弟耳朵书房看看?”
卢氏头道:“当然可以,我们两家人丁单薄,就你们兄弟二人,你们兄弟同心,日后也好有个照应。”
李义见得到了主家人的同意,便转身去了。其实杨琦的书房与以前并无两样,书桌上和书架上的那些书也都是李义以前经常读的经史,偏偏他兴致来时写的字很快就引起了李义的主意。
杨琦前世专修考古学,对着书法有着独到的研究,特别是被誉为“书圣皇帝”的宋徽宗独创的瘦金体,他曾在大学时下过苦功夫,手上已有了七八分的火候,临帖的字隐隐已有以假乱真之势。
独到的字体,美轮美奂的一划一勾,都深深吸引了同为书法爱好者的李义,他看得越发痴迷,只觉东晋书圣王羲之的旷世之作《兰亭序》也不过如此,这字里行间的意味,真真是“翩若惊鸿,矫若游龙”,李义的眼中放出光来,兴奋地一把拿起那张再普通不过的宣纸,三步并两步地直奔客厅而来。
“母亲,母亲,你快看看表弟写的字。”李义人还没到,兴奋的声音已经到了客厅。
“这孩子,怎么还是这么不懂礼数?嫂嫂,我们一起去看看,这到底是什么好字,竟让我这眼高于的儿子兴奋成这样。”杨氏拉着卢氏的手,笑着迎了上去。
当看到李义平放在桌前的字时,杨氏一时竟停下了口中的话,只呆呆地看着这种从未见过却又让人心醉神驰的字体,失神道:“义儿,你说这些都是琦儿写的?旷世之作啊!”杨氏不比卢氏,她是家中独女,自幼随着父亲和兄长接受了最严格最完整的系统教育,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尤其是书法,杨氏的父亲、杨家的先代家主杨玄道是名传天下的大书法家,杨逸尘深得叔父真传,也写得一手绝妙的行楷,她的夫君李全家世渊源,也是一手好字,可比起眼前的这张普通宣纸,就真的只是班门弄斧了。
“姑母,母亲,表哥,开饭了。快来尝尝我做的香菇草鸡汤,今天你们每人至少要喝上一碗。哦,对了,清雪那妮子不服气,她也做了几个家常菜,你们开给评评。”杨琦子啊这沉闷地古代生活中终于找到了现代生活的一影子,心中自然十分快意,对客厅内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卢氏第一个反应过来,抢着帮杨琦把手上的一个大砂锅端到了一旁的红木大桌上,杨氏却回头一把拉着有些莫名其妙的杨琦,指着宣纸道:“琦儿,快告诉姑妈,这字是不是你写的?”
杨琦定睛一看,心中大喊不妙,这原本该毁去的东西现在被这几个识货的人发现了,以后还真没几天平静的日子了。杨琦自然不好骗这些真心待他的亲人,只好头。
“这字体我从未曾见过,定是表弟字琢磨出来的,不知可否告知这字体的学名是什么?”李义小心翼翼地问道。
“瘦金体。”杨琦这次一都不谦虚,毕竟他可是为这么一手字苦学了三年,当时只是兴趣爱好,谁想到自己竟然穿越了,还穿越到了宋朝之前,这真的是不出名都难了。
杨氏静静地看着自己这个她越来越看不透的侄儿,淡淡道:“琦儿,明一定要跟我回长安去,我要让家族里那些老顽固都无话可说。这次我们这一脉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杨琦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这是要他回去夺权了去,弘农杨氏本是一个大宗族,盘枝错节地分成了四房、直系亲属三百多号人,当然,这还不包括已是皇室的长房一脉。杨坚登机时为了得到全天下士族的支持,曾追本溯源,已“关西孔子”杨震的长房嫡系传入,为杨震的十四世孙,这仔细算来,杨琦还得叫现在的隋炀帝一声“叔父”,当然,这只是杨家自己族内的辈分排位而已。
杨琦这一脉先祖是杨震四子中的老三,所以也称三房,是人丁最单薄的一房,杨逸尘那一代就他和堂妹杨氏两人,杨逸尘早逝,杨氏又嫁入赵郡李家,所以杨琦已是一脉单传,难怪先前杨氏会如此紧张,现在又如此兴奋了。
杨琦心中想,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宋徽宗的风头都被我给抢了,我最多算个模仿大师,这一穿越就成了开宗立派的了,诶!杨琦微微一叹,终于明白什么是甜蜜的负担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特别是杨琦知道几年后将会有天下大乱,群雄逐鹿之时,连他自己都对自己这穿越后的命运一无所知,现在要他去振兴家族,确实不是个明智之举。
当然,这些话杨琦现在是不能说的,他不想让别人把他当成是个未卜先知的“怪物”,他只想着随和淡然,只想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现在的杨琦虽然有要改变命运的雄心壮志,可毕竟来这个世界的时间实在太短了,他的适应能力再强,也是需要时间去缓冲的。
(PS:今日先来六章,明日再来六章)
卷一初至隋唐第七章杨琦的未婚妻
众人从杨琦带来的惊喜中清醒过来,这才围成一桌,原本冷清的家中因为多了两个人而变得热闹起来,卢氏和杨氏凑在一起,李义和杨琦凑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杨氏连续喝了两大勺的鸡汤,还觉得意犹未尽,当然杨琦的厨艺确实不错,但还不是行家,让她胃口大开的是家族里出了这个一个侄子,她那早逝的兄长终于后继有人了,所以说这里面爱屋及乌的味道更浓一些。
卢氏和李义喝得也不错,一家人开心和气,让杨琦这颗孤独的心现在有了被亲情紧紧包围的感觉,他更进一步地适应了命运给他安排的新环境新角色,开始慢慢对这个家这个社会找到归属感。
因为家中来了亲眷的缘故,袁清雪没有像往常一样跟着卢氏和杨琦一起上桌吃饭,她是个非常知书达理的女子,气质柔和温顺,倒也确实是杨琦的良配,卢氏的眼光还是很高的。
杨氏在一旁问起有关家中多出来的那个俏厨娘的事情,李义却在一旁满眼揶揄地看着杨琦,弄得他原本清者自清的心也变得无边旖旎起来。卢氏倒是没有开自己儿子的玩笑,一五一十地将袁清雪的所有信息一一道来,当提出到时候给杨琦做妾时,杨氏竟也跟卢氏不谋而合,弄得杨琦满脸尴尬,李义却在一旁幸灾乐祸似地偷笑。
“琦儿,既然你以前的事情有些忘了,那你还记不记得你年幼时兄长曾替你订下一门亲事?”杨氏语出惊人,弄得杨琦一脸愕然地盯着母亲,有些不知所措。
卢氏没有像杨琦想象的那样摇头,却道:“我本想等琦儿的身体好些再提的,看样子他是真的全忘了。”
杨氏头,道:“既然你这个做母亲的不说,那我这个做姑母的就当仁不让了。琦儿,当年兄长曾与他的同窗挚友燕宝寿订下婚约,这事儿我和你母亲还有你姑父都是知道的,我杨家只传媳不传女的信物白玉雕龙坠当时就作为聘礼之一送到了燕家,据说燕家小姐自幼就戴在身上。”
杨琦这下沉默了,因为他一时想不出这岁末唐初有什么出名的人物是姓燕的,这中国历史上燕氏也不是像王谢之类的名门望族,而刚才杨氏提到的燕宝寿这个名字却让他脑子依稀有些印象,却是怎么也想不出来。
见儿子眉头深锁,卢氏知道他定是在回忆一些事情,并且遇上了麻烦。卢氏马上开口道:“琦儿你想不出就别想了,母亲告诉你。你那未婚妻家世显赫,她有个名满天下的曾祖父,燕侃。”
杨琦一愣,听到母亲提到燕侃这个名字,终于知道了这个神秘的素未谋面的未婚妻究竟是何方神圣了。她就是唐太宗李世民最得宠的妃子之一燕德妃、更是后世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最敬重的表姐。杨琦想着自己怎么会去抢李世民的老婆,莫非在真实的历史中这女子也是许给他的,只是这“杨琦”恰恰早早死了,因为龙一穿越时,那个木讷内向又一根筋的酸腐书生确实魂魄已经消散了。
杨琦的脑子一下子出现了一大堆的信息,他想起当年随考古队去考察一处唐墓,清楚地记得是礼泉县烟霞乡东坪村东燕妃墓。当时他就对墓中墙壁上所化的那个端静素雅的女子有着说不出的莫名亲近感,现在他恍然大悟,原来上天早就安排了这一切,他不过是满天诸佛眼中一颗只供游戏玩乐的棋子而已。
杨琦想起当时墓志这样描述她的品性:“宠丰慈膝而弱不好弄(深受双亲宠爱而幼年不好玩耍),训关师氏而幼有成德(受到良好教育而年少成就品德)。沉静以幽闲纵体(体态沉静、举止幽闲),峻节与简毅通方(节高尚、处事变通)。纂组缋其妍心(擅长女红),诗书文起婉袖(诗文俱加)。”
杨氏见侄儿紧锁眉头不言不语,以为他正在渐渐恢复记忆,心中一喜,继续道:“那燕家小姐确实大有来头,现在更是芳名远播,求亲者络绎不绝,把这燕家的门槛都踏烂了。她父亲与你父亲是生死之交,一心想遵守曾经的婚姻之约,所以一概全部退去了。琦儿,你该去拜会下你这未来岳丈,他虽不在朝为官,但朝中很多掌权者都是他的文坛好友,你姑父与他的关系也很不错。他自幼便有神童之称,若非受了他那坏脾气父亲的影响,现在早已飞黄腾达了。”
杨氏的话杨琦听得很仔细,可他现在还不想成亲,更是因为有着现代灵魂,本能地抗拒这种封建包办婚姻,这道跟他那个大名鼎鼎的未婚妻没什么关系。
杨琦想着这烦心事一件接着一件,到如今这件事最是棘手了,不能莽撞退婚伤了长辈的心,又不想这么快结婚,杨琦唯一能拿来做挡箭牌的也就只有事业了。
“母亲,姑妈,孩儿想这事儿急不得。名将霍去病曾有言:匈奴未灭不言家,孩儿也是一样的。自古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大丈夫当志在四海胸怀天下,不能为了儿女之私而荒废事业。”杨琦这番话说得句句在理,卢氏和杨氏虽不乐意,倒也没法子反驳。
李义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果然张嘴就道:“母亲,你听听表弟说的这些话,孩儿也不愿未立业而先成家,你去跟爹爹说说,把那婚期缓缓。”
杨氏眼睛一瞪,道:“义儿,琦儿的情况跟你不同,你别有样学样。琦儿这还没见过燕家人,你却是连婚期都订了。君子无信不立,你想让你父亲堂堂的二品大员做个言而无信的小人吗?此事以后决不可再提,明年一开春那裴家小姐就要嫁过来的。”
李义被这强势的母亲一阵抢白,撇撇嘴不敢再多言半句,倒是看得杨琦心中好笑。杨琦还没开始得意,却听卢氏道:“琦儿,明日我们随着你姑妈一道搬回长安去住,你祖父和父亲留下的那杨家老宅不能就这么一直空着。等秋闱过了,母亲亲自带着你去燕家提亲,就算不急着嫁过来,至少也要让人家燕家人安心才是,我们杨家也不能做言而无信的小人,我必须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
这下轮到杨琦撇嘴李义偷笑了,表兄弟两这倒是同病相怜,却也很有默契,很自然地结成同盟对抗这封建的家长专制,但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杨氏接着道:“这燕家小姐芳名叫燕惜,自小就饱读诗书,是个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7岁那年,其兄燕敬嗣让其读《上林赋》,燕妃匆匆浏览,随即便背诵出来,现在已是名满天下的第一才女。当朝的萧皇后说她“性理明惠、艺文该博,向使为男,当成国器”,也曾有意招她做东宫太子的侧妃,但其父已婚约在身为由婉拒。琦儿,这是段美满姻缘,这燕惜小姐,你定会喜欢的。”
杨琦撇撇嘴,心道:你这些事儿我早知道了。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竟开口道:“你们只说她如何如何有才有德,如何如何芳名在外,若是人家看不上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这回轮到杨氏和卢氏目瞪口呆了,李义在一旁笑得更加肆意,心中想这表弟果非常人,句句语出惊人。
良久,杨氏道:“琦儿,非我自夸,你这孩子只要在长安锋芒微露,定能名传天下。不说别的,就凭这首字,就已经独步天下了。”
杨琦被她这么夸,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毕竟这些都是他从1500年的现代带来的,心中总有些疙瘩。杨琦苦笑着道:“可是姑母,孩儿并不想这么早成名啊,木秀于林,风必吹之,年少成名有时候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杨琦的这番话让一向目光长远的杨氏一下子沉默起来,良久,她才头道:“琦儿所言有理,以平和之心待之,方能戒骄戒躁。”
杨琦心中可不是这么想,他觉得他这扮猪吃虎的游戏还没玩够,他喜欢让一分钟前在他面前趾高气昂的人一分钟后前倨后恭,这能让他得到莫大的成就感,虽然他自己都觉得这做法不够君子,但他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现代人,倒也没有这么迂腐的所谓“君子原则”。
晚上,卢氏和杨氏在家中说着贴己的话,李义则是硬拉着杨琦,要学他的“瘦金体”书法,杨琦很无奈地开始机械性地讲解有关练习“瘦金体”书法的要领。其实书法本身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就是百分之一的天才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王羲之年幼时练书法用得墨染黑了一个池塘,传为千古美谈。
今晚是杨琦自从穿越以来第一次没有早睡,第二天又得早起,虽然说对于一个资深夜猫子的现代人而言,这根本就不算什么,但这熬夜总得做有意义的事情啊,杨琦总是重复地说着那几句话,李义每次临摹地不好,又要找他指正,这书法老师还真不是好当的。
李义一开始和杨氏一样,只震惊于那“瘦金体”本身的极尽华丽,却忽视了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杨琦用这瘦金体写的那句话。练着练着,李义居然就读了起来。这不读还好,一读就不秒了。
“表弟,这句打油诗绝对不能让旁人知道,不然要杀头的。”李义读了两遍,忽然胆战心惊地回头对快要睡着的杨琦道。
杨琦微睁着眼,不屑地撇撇嘴,道:“不过是闲来无事写着玩的,表哥你以为我真有那么傻,秋闱的时候会写这些东西?我对我这条小命还是很爱惜的。”
其实李义的担心不无道理,杨琦现在所在的是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他那句“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根本就是直接挑衅皇权的无上威严,因为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禁锢思想所传播的,就是君权神授,那“天”、那“地”、那“诸佛”说的根本就是高高在上的隋炀帝。
隋炀帝本人文化水平极高,还是个非常优秀的诗人。但他性格有缺陷,因为长期受到了父皇隋文帝的压制,他刚登基没多久就变得刚愎自用,而且极其武断,这要是让他知道了,杨琦就算是有九个脑袋,那也是不够砍的。
终于,到了子时,兴致高昂的李义才有了倦意,杨琦这才有了睡可以睡。当然,第二天又得早起,这已经是明天的事情了。
(ps:下一章主角到达人生的第一个大舞台,开始在长安城众多的纨绔子弟面前一次次扮猪吃虎,当然,苏MM和燕MM也会揭开神秘的面纱)
卷一初至隋唐第八章初到长安
杨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是第七天,却要动身前往大隋皇朝的心脏——首都长安。对于长安,杨琦还是比较熟悉的,考古学博士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长安是中国历史上建都朝代最多和影响力最大的都城。列中国四大古都之首,同时也是与雅典、罗马和开罗齐名的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具体来说,作为隋唐两朝都城的长安,位于现代的西安市和咸阳市的交界处,这杨琦还是很肯定的。
当然,现在作为隋朝都城的长安,其实也是在以前汉朝都城的遗址上重建的。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最初定都在汉长安城。当时的汉长安历经长期战乱,年久失修,破败狭小,污染严重,于是隋文帝决定另建一座新城。
开皇二年(582年),文帝在长安城东南龙首塬南面选了一块“川原秀丽,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隋书·高祖纪》)的地方建造新都,新都定名为“大兴城”。大兴城的面积达84平方公里,主要由建筑学家宇文恺主持规划建设,先造大兴宫城,后造皇城。开皇三年(583年)在城西侧开挖龙首渠、永安渠和清明渠,引浐水、交水、潞水,直通宫城。第二年由大兴城东凿300余里至潼关,名为广通渠,引渭水注入渠中使漕运直通黄河。605年,隋炀帝杨广即位,同年,建通济渠运河,自大兴至江都(今扬州)。608年,又兴建永济渠运河。大业九年(613年,也就是去年)又动用10万余人修筑大兴城外郭城,大兴城的总体格局至此形成。
从沧州到长安,路途算不上遥远,但也得两天才行,古代交通不比现代,杨琦这次是举家搬迁,连原本是沧州本地人士的俏厨娘袁清雪和林安、林夏父女都一起带上了,所以一行人有说有笑,旅途倒也不寂寞。
沧州府属于舜帝所分古之九州中的幽州,现在属于河间郡,长安在雍州,众人一路往西,经过东都洛阳,行了差不多两天不到的时候,在第二天的傍晚终于到了长安城郊外,两辆马车整齐地通过了通化门。李家所在的广化坊离通化门不过就五分钟的车程,所以,杨琦才刚踏进这长安城没多久,就已经到了李府的红色铜漆门前。
“煌煌文治今犹在,赫赫武功俱尘土。”刚刚才从老尚书萧立之府中匆匆赶回的吏部侍郎李全此时正站在自己书房的窗前,握着一卷发黄的书页,一边手抚着花白的长须,一边悠悠地叹息着。只见他踱了两步,放下书,抬头眺望窗外,已是初夏时节,影影青山层云深处,依稀可见是西汉王朝孝文皇帝刘恒的霸陵遗址,而今早就物是人非,不免让人感慨世事变迁如白云苍狗,那些百战功成的千秋霸业早就沧海桑田灰飞烟灭,只留下后人无限的怅惘兴叹。
“老爷,夫人和少爷回来了,现在已经到了门口,随行的还有杨夫人和杨少爷。”说话的是一位年及二九的妙龄少女。
李全浑身一震,将手中的书卷放回到桌前,朝着那通报的婢女头,迈着官步走出了书房,向着大门口走去。
等到李全到门口之时,杨琦一行人已经都下了马车,杨氏挽着卢氏,李义在最前面带着路,已经进了家门。杨琦眼睛尖,早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正笔直地像众人走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此人定是姑父。
“姑父,小侄这厢有礼了,多年不见,身体可还硬朗?”众人还未从大家的喜悦中平复过来,杨琦已经朝着不远处越走越近的李全遥遥一拜,尽了这子侄之礼。
李全走得近了,也不回话,只盯着杨琦猛瞧,一双眼精光四射,良久才喃喃道:“果然有子桓的风骨,不愧是杨家的嫡传子嗣。”
今晚的晚宴自然是极尽奢华的,杨琦在席间泰然自如张弛有度,又给了李全这个当朝权贵一大箩筐的惊喜,特别是那瘦金体的书法,更是注定要让杨琦名扬长安了。当然,席间杨氏也跟李全说了自己这个侄子暂时不想成名的想法,得到了李全的大力支持。
吃完饭后,杨家三口人(厨娘袁清雪也在其中)加上林安、林夏父女都没有住下,而是告辞后直奔杨家的老宅。杨家的老宅离李家非常远,横跨了整个长安城,在西南角延平门不远处的永和坊。一行五人驾着马车从东市行至西市,这才在一个比之李府毫不逊色的高墙朱户前停下了马车。
杨琦下车后,见林安开了门前沉重的铜锁,倒也没急着进去,只在外看着,心中思绪万千。“原来这就是我自小成长之地。”杨琦竟当众感慨一句,又道:“现在我们就三个人,住这么大的一个宅子,太冷清了,我住不惯,林叔,你跟夏儿就住下吧,多个人也多个照应。”
林安知道这少爷待他亲厚,倒也没有推辞,反倒是林夏这小妮子有些不满地道:“那可不行,我这孝期还没满,怎么能贪图享乐呢?”
杨琦被这丫头一句话堵得郁闷,没好气地道:“谁让你来享乐来了?从明日起你跟我还有清雪三个人把这整个宅子里里外外全都清扫一遍,今天晚上几个主要的房间也要清扫,哪里有机会给你享乐?”说完,杨琦竟忍不住自己笑了起来。
袁清雪在一旁和卢氏相视一笑,林安也笑得很开心,唯有林夏那妮子嘟着嘴,低声嗔道:“我说怎么这么好心,请人家住这么好的宅子,原来是另有目的的。”听得一众人笑得更欢。
这大宅子已有五年没有人烟,院落里荒草丛生,房间里更是有些阴森,这第一晚众人也只有将就将就的了,在各自安睡的房间打扫了一番,便各自睡下。其中自然还是有些插曲的,林夏那妮子也不知道是害怕这房间的阴森还是懒得打扫,一口一个“袁姐姐”叫得很甜,硬是拖着袁清雪挤在了一张。
众人各自睡下,一切还算顺利。杨琦没心没肺,林夏还处在天真无邪的年纪,卢氏和林安年岁毕竟大了,一天旅途的劳顿让他们早就有了倦意,只是袁清雪躺在,翻来覆去想着心事,怎么也睡不着。
“袁姐姐,你怎么还不睡啊?是不是在想琦哥哥?”林夏有起夜的习惯,半夜出恭回来,见袁清雪依旧没睡,不由得凑过去揶揄道。
袁清雪像是被她说中心事,一张的俏脸在月光下胀得通红,急忙翻过身去按住身边这个语出惊人的小妮子,一边啐道:“死丫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也不知道害臊?你要想自己想去,扯上别人干嘛?”
林夏伸手到她腋间呵痒,嬉闹着道:“我想想是没事的,我把他当成是,他也当我是亲妹妹,而且我们两家渊源极深,关系近些也没什么,只是袁姐姐你就不一样了。话说琦哥哥这几天真的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地,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听到人小鬼大的丫头学着长辈那深沉的口气说话,袁清雪不由得“噗嗤”一笑,道:“你才多大?你能看得懂谁呀?”
林夏竟不甘示弱地挺了挺少女正茁长成长的,道:“我不小了,只是没袁姐姐你大而已。”这色丫头一语双关,眼睛还有意瞟了瞟袁清雪轻纱亵衣下高耸入云的雪峰。
袁清雪先是一愣,旋即顺着林夏的眼睛,这才知道了这妮子又说了一句疯话,忙羞得也伸出手去呵她的痒,两个妙龄女子嬉笑着扭成一团,若是杨琦在此,以他目前一介雏男的经验,估计会被这无意间露出的美妙风景诱得鼻血直流的。
第二日,杨琦照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见众人尚未起床,便自己去厨房煮了一大锅粥,自己先吃了,然后换了一件普通短褂上衣,像是前世学生时代参加义工帮市政府修剪绿化带一样,开始整顿杨家大宅院里那些长得有半人高的荒草。他总是寻找机会去体现这些与现在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事情,毕竟他现在是一豪门望族的少爷,做这些本该是下人做的琐事,确实难以理解,而且还会被那些肤浅的所谓才子其实是纨绔子弟们笑话。
杨琦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早晚是要名声大噪的,到那时他想要享受这田间趣事平淡生活的时候,也已经没有了机,所以他对现在这来之不易的平和生活倍感珍惜,这就像是他前世每次完成一个大的任务后放假一样,他总是珍惜那旅途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些对于寻常百姓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有时候也能解释和体现生命的价值和真谛,杨琦现在就在享受这份劳作的快乐,这并不比他顺利吹完一曲《平沙落雁》来得快乐要少,只是很多人不懂而已。既然他们不懂,杨琦又何需跟这些市井纨绔做什么解释。
果然,杨琦的安逸时光没有多久,他那个热心的表兄李义一大早就登门拜访,硬是要拉着杨琦去长安城逛逛,说是顺便还要请他吃顿大餐,给他引见一些自己的朋友。
杨琦现在还没心思去搭上这帝国中心的贵族阶层,因为他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公侯子弟都是像李世民那么好相处的,当然,杨琦并不是逃避现实,他只是还没有完全准备好。
(PS:杨琦已经来到了长安,隋唐的画卷将被渐渐揭开,故事将迎来一个新的起,很多全新的重要人物将闪亮登场,到底李义会介绍些什么人物给杨琦呢?嘿嘿,绝对是你想不到的。)
卷一初至隋唐第九章清河坊莳花馆
第九章清河坊莳花馆
这长安城是这个世界最大的都市,杨琦真的不知道他这个古道热肠的表哥要带他去哪儿,走来很远的路,杨琦终于忍不住问道:“表哥,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现在就说清楚些,到时候我好有个心理准备。”
李义只是暧昧地笑笑,神秘地道:“天机不可泄漏,表弟你去了自然就知道了,放心,表哥我保证你尽兴而归。”
杨琦无奈地摇摇头,只得跟着他继续走。走了差不多有半个长安城的地儿,杨琦忍不住抱怨道:“早知道这么远,就该驾车来。”
“到了,到了。”李义一声嬉笑,推着杨琦直往前去。杨琦往周围望了望,觉得此地的风格和氛围与长安其他地方截然不同,朱楼夹道、画栋雕梁,华车健马、接踵比肩,街道旁几座高楼最是显眼,此时不过辰时,便已是一片昼夜喧哗、灯火不绝的热闹景象。楼内不时传出女子妩媚动人,婉转承欢的弹唱,在周围丝竹管弦的映衬下,独独彰显了这长安城最特别的一块坊间。
杨琦一个咯噔,顿时明白此处是何地了,他想起此时京杭大运河才开通,炀帝虽曾两度南下江都,但扬州还远没有唐朝时的繁华,现在最繁华奢靡的消金窟便是这长安城“臭名昭著”的清河坊了。
杨琦曾在沧州市井间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平生不为清河郎,游尽天下也枉然。原来这表哥竟一大早带自己嫖妓来了,杨琦有啼笑皆非,忽得想起先前在沧州时林夏那小妮子特意提到过的苏大家,好像就是在这清河坊间。莫非这臭小子真的跟着青楼头牌花魁有着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孽缘?龙一此时暗暗想道。
没有给杨琦多少准备时间,李义以为这表弟是跟以前一样害臊,已经拖着他走到了一家最高最热闹的楼前。长安四大青楼之首的“莳花馆”就在眼前,楼起五层,气势雄伟,通体以厚实楠木修建,比之其余南方建筑的淡雅朴素、精致灵秀尤以规模宏大,豪华富丽见胜。
谁能想到,五年前,这里只是处普通的伎寨,可自从出了个琼姿玉貌、国色天香的“冷艳佳人”苏碧筠,立刻便成了仕宦客商、名流文士趋之若鹜的销金窟。
无奈她虽沦落风尘,却自视甚高,性情执傲,恩客虽众,但唯有年少而富文采者才能入门得见,其他脑满肠肥、俗不可耐的人,即使掷以千金,也被婉言谢绝。如此一来,“冷艳佳人”的名气更大,满城士子都以能与她对坐清谈为荣。
“公子——”尚未踏入“莳花馆”,两名花枝招展的俏婢已迎了上来,李义显然是其中老手,微微一笑,并不搭理,自顾自的拉着有些不知所措的杨琦走进大堂。
楼内用的是清一色红木家具,甫一临门,即有木香盈鼻,清沁肺腑的感觉。不论梁柱廊窗、门道阶梯,均以浮雕、圆雕、镂空雕、阴阳雕等种种雕刻手法美化装饰,意境高远,典雅秀丽,饶是他出身世家,见多识广,亦不禁叹为观止。
李义报上名字,立即有专人接待,引他前往楼。楼只有南北两个厢房,也是蹁跹阁最尊贵的两个厢房,普通人休想踏足半步,只有扬州最有地位、最为显赫的权贵才能进入,其中尤以北厢景观最佳。
李义自进了房间,便放开杨琦,推门,含笑步入北厢。此时四名身材窈窕的美貌少女立刻上前,为两人脱去外罩的长袍。踩在厚厚的波斯羊绒地毯上,整间厢房显得温暖如春,格外清静,但见内里布局巧妙,摆设精雅整洁,左右墙壁各悬一副对联,上书“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因缘成一梦”,下书“几年北地,燕支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清河坊地处长安城东南角,临着曲江沿岸,向河那边,木窗中开,于入门处已可尽曲江之清碧通澈,杨琦临窗而立,只觉这清风拂面,由江面而来,倒也清新怡人。
李义在一旁笑笑,道:“表弟,你先在这儿等会儿,我自会安排。”说完,转身走出了房间。杨琦倒也没什么,既来之则安之,他一个人在这眠花宿柳的烟花之地尽情欣赏风景,竟有些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高气质。
没多久,李义便推门而入,后面还跟着两个陌生的青年书生,却是锦袍缓带,一看便知是富家豪门子弟。当然,这样的地方,又岂是一般的人家能来的?
杨琦听见开门声,便转过身来,见李义笑着像两个陌生男子介绍自己,便也躬身行礼,自报家门。经过一番寒暄,杨琦终于知道这两人确实来头不小,左侧一月布袍的,是兰陵萧家的少爷,右侧一缁色袍的,是京兆韦家的少爷,都是世代簪缨的贵胄子弟。
通过一番交谈,杨琦心中暗暗一惊,这两人来头还真不是一般地小,那萧姓男子叫萧帧,是亡国皇家的后裔,其先祖便是南北朝时的梁武帝萧衍,现在的皇后萧氏是他的亲姑母;那韦姓男子叫韦明,其曾祖父便是大名鼎鼎的名将韦孝宽,祖父是大将军韦总,家中世代将门,在大隋军中门生故吏遍布,确实显赫一时。
待四人入席,酒宴摆上之后,李义对着杨琦很暧昧地笑笑,拍了拍手,四位身穿白色薄纱的少女盈盈步出,浓郁的脂粉香气登时弥漫全场。她们俱乃人间绝色,各有各的美态,各有各的妖娆,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难免心醉神迷。
李义显然是此间常客,笑着对杨琦一一介绍,那四名女子皆是这莳花馆自幼培养的,分别擅长琴棋书画四门技艺,久居欢场自然奔放,这不,瞧着杨琦是个新来的,又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为了稳固客源,四人中的两个竟很主动地靠到了杨琦的两侧。
杨琦记得先才李义介绍时说过,此边那个脸蛋圆圆的,叫静雯,右边那个瓜子脸的,叫采儿。“我这表弟可是个雏儿,你们俩可要宽待些他。”李义笑着,举头饮尽手中的酒。
那两女子听到李大少爷这么说,等他把话说完已争相向杨琦怀中偎依过去。杨琦微微一笑,毫不避讳的揽住两女,紧贴着她们高耸、不住起伏的。
“公子真坏。”二女欲拒还迎,俏脸上荡漾着春情盎然的动人表情,杨琦不由一阵心动,低下头去,在她们两人娇艳的嘴唇上分别吻了一口。
“哈哈哈,看不出来杨兄年纪虽轻,却是游戏花丛的高手。”左首端坐的萧帧陪笑道。
“萧公子客气了,杨某一介穷酸书生,如何担待得起?”杨琦淡淡一笑,回应道。其实这些事对于杨琦而言,真的只是小意思,前世作为高级间谍,他那在欢场中逢场作戏的本领早就如火纯情,此时倒是看得李义心中一惊,原来这小子也不是什么老实人。
采儿娇滴滴的剥了颗荔枝,含在檀口中,盈盈送到,此等媚态对任何男子来说都是种无法抵挡的。
杨琦料想若是退缩定会招人笑话,当下也不客气,趁着采儿柔滑的将荔枝推到口旁,立刻俯前迎上与她缠在一起。听着二人啧啧有声的热吻,静雯似乎也有些心动,纤手轻轻拉开杨琦的衣襟,恰到好处的着他坚实强健的胸膛。
萧帧身旁的亦非,韦明怀中的妍儿亦兴奋起来,阵阵撩人的声中,脱掉薄如蝉翼的遮体轻纱,凝脂白玉般柔润光滑的,在灯火下熠熠生辉。
杨琦前世也曾“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所以这小事还是能应付的,他来者不拒,倒也应付自如,没一会儿,怀中的两个佳丽便已娇喘吁吁,不堪了。
杨琦凭借前世特工的经验和职业敏感度,知道此次绝非是纯粹作乐一般简单,便适时推开了身边二女,对着面前的萧帧和韦明朗声道:“不知二位仁兄有何事相商,特意叫家兄请我至此地。”
李义和萧韦二人杰面面相觑,谁能想到眼看就要与二女剑履及地的杨琦骤忽像换了个人似的,不但清醒异常,目光炯炯,而且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玄机。
“都退下吧。”萧帧面色微变,吩咐道。采儿、静雯、亦非、妍儿立刻婷婷袅袅离间,四周暧昧的气氛一扫而空。
“其实表弟,也没什么事,萧兄和韦兄只是想为以前的事情道个歉。愚兄想,冤家宜解不宜结,以前的事情还是算了吧!”李义现在是中间人,神情自然有些尴尬。
杨琦心中一想,原来是一起这两人跟那倔脾气的小子有些恩怨,杨琦不免又好气又好笑,他对以前的事情根本就一无所知,如何挟怨报复?杨琦无奈地对着李义道:“我的糊涂表哥,你这真是好心做坏事。你难道忘了我日前在沧州脑袋受伤,以前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吗?莫非姑母和母亲未曾跟你提起?”
李义和萧韦二人俱是一愣,才明白自己做了件多么多余的事情,李义忙一个劲儿地跟众人道歉,毕竟这是他一厢情愿,现在搞得两边不讨好,确实很是尴尬。
萧韦二人虽对杨琦的话不太相信,但先前杨琦的行为举止和过去确实有着天壤之别,由不得他们不信,也只得赶鸭子上架,共举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倒也算是一笑泯恩仇了。
原来,当年杨逸尘没被贬时,才15岁血气方刚的杨琦曾经和眼前的萧韦二人为了这莳花馆的头牌花魁苏大家大打出手,世家子弟为了个青楼名伶争风吃醋,一时之间沦为天下笑柄。当然,杨琦对此事一无所知,还是回去时问了李义才知道的。
既然已无恩怨,萧韦二人对杨琦的隔膜尽消,四人一席,吟诗说赋谈古论经,倒也相处地还算愉快。杨琦虽无意与这两个平庸的世家子弟深交,但多一敌不如多一友的道理,他比谁都懂。
卷一初至隋唐第十章初见苏碧筠
第十章初见苏碧筠
杨琦和萧、韦二人虽非真心结交,但毕竟都是同龄的读书人,这共同话题总是还有些的,再加上他那个一心想做和事老的表哥在一旁参合,这气氛倒也融洽,大吃大喝之后,两人先行告辞去了,李义却在杨琦准备走的时候拉了他一把。
“表哥,莫非我往日还有些仇家?”杨琦这次说得有些轻佻。
“没有,没有。只是既然来了这莳花馆,何不见上一见苏大家呢?”李义连忙摆手道。
其实杨琦心中对那个曾让“自己”神魂颠倒的女人是有些好奇心的,既然他这个做表哥的起了头,他也索性顺水推舟,了头。
李义见表弟答应,一心想要为刚才的莽撞赔礼的他便开心道:“我去跟管事的说声,请苏大家出来。你们也有三年未见了,可当面一叙。”说完,正要推门而出,杨琦就急急道:“表哥,你不见么?”
李义摇摇头,道:“苏大家平日里每天只见一人,愚兄我就不在这儿碍手碍脚的了。”说完,暧昧地笑笑,走了出去。
杨琦没好气地摇摇头,搞得自己是特意来见老似地,有地下情的味道。杨琦等了没多久,便只听得门前有轻微的脚步声传来,待他从窗口收回目光,回头望去时,一个妙龄女子施施然推门而入。
娴雅妩媚,清丽脱俗,当“冷艳佳人”苏碧筠芳驾亲临时,杨琦不由眼前一亮。这位艳名远播的长安名伶十五岁出道,至今也不过只有二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的是粉绿色翻领披肩,乳白色紧袖上衣,身下的长裙由多褶裙幅组成,每褶一色,轻描淡绘,素雅高贵,有种说不出得轻盈潇洒、秀逸多姿,乌黑柔软的秀发宛如清涧幽泉、倾泻而流的秀瀑,自由写意地垂散于香肩粉背,尽显她窈窕秀丽、优雅纤巧的体态,看来好似飘临人间的云中仙子,令人心醉神迷。
苏碧筠的神情既非冷淡,亦谈不上热情,一幅说几句客气话后便会告退的姿态,面对红得发紫,万人追逐的她,以杨琦现在微薄的身份地位,自然不敢对此有半句微言,当然,他也从未在乎。
席间的酒宴尚未全部撤下,期间又有婢女换上了新的碟碗和酒壶,又添了几个精致的小菜,再加上一些可口的糕,杨琦知道,这一切显然是他那个表哥特意安排的,倒也确实是有心了。
苏碧筠显然对杨琦是熟识的,神情虽淡却绝不疏远,但时隔三年,当她再次看到当年为她出头的热血书生之时,只觉得完全不认识眼前的这个俊俏郎君。
“碧筠敬杨公子一杯。杨公子一别三年,近来可好?”苏碧筠倒也客气,上来便微服了服身,起身敬酒。
杨琦虽谈不上受宠若惊,但也是一时恍惚,忙回过神来道:“一切托苏大家之福,家中除先父早逝之外,倒也还算平和。”说完,也举杯一饮而尽。
“杨公子此次回到长安,可是要参加秋闱科考?”苏碧筠是个秒人,不会那么多欢场之上的弯弯子,直接一语中的。
杨琦微笑着头,道:“寒窗苦读十年有余,总要试上一试的,若不幸名落孙山,那夜只能另觅它途。”
“那碧筠在此提前祝杨公子金榜高张登上第。”苏碧筠的话杨琦觉得还是很中听的,不论她是否真情实意,至少她还愿意说出来,那就已经是不错的了。若是按照这冷美人往日里的性子,往往见上一面、敬上一杯酒之后便会告辞而去了。
杨琦此时到觉得这确实是个消磨雄心壮志的温柔乡,面前的绝代佳人虽神情淡然,偏偏媚骨天成,一言一行之间,都带着无上的魔力。杨琦已经理解为何这般心高气傲的女子能在风月场中如此红火了。
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不如偷不得”,杨琦这是开始觉得眼前的女子绝不简单,她竟能非常完美地掌握天下男人的性格,刻意的疏远有时反而更加让人。
当然,作为有一定现代心理学基础的杨琦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虽说不上一定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但杨琦自问自制力还是一流的,这也是他前世做间谍的基本职业素养。
“杨公子是否还记得当日碧筠前来送行之时,曾有言,他日若能再相逢,定要与君合奏一支曲子。碧筠前几天谱了首曲,杨公子可否帮忙看一看?”苏碧筠觉得眼前的男子确实变了不少,轻声说道。
杨琦先是一愣,后来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头道:“自然记得,苏大家送别之景,至今尚在小生心中。不知苏大家谱了曲什么?小生愿一观。”
苏碧筠微微一笑,回头对着外间启唇道:“莺儿,去替我将那床头的琴谱拿来。哦,对了,帮那架焦尾琴和墙上挂着的一只碧玉箫也一并拿来吧!”
杨琦此时想着这古代文人雅士果然懂得享受,他既然来到了这个世上,自然是什么都要沾上一沾才肯罢休的。
苏碧筠回头淡淡一笑,说道:“倒是可否请杨公子吹奏碧玉箫,与碧筠合奏一曲?”
杨琦头,道:“己所愿也。只是倒是若吹得不好,还请苏大家多多包涵了。”
苏碧筠嫣然一下,如百花齐放,看得杨琦原本坚定的心湖也泛起一阵旖旎,竟微微一愣,有些心醉神驰了。想来这美人的魅力果然是无穷的,难怪自古以来,这么多人不爱江山爱美人呢。
其实古代的乐器中,杨琦最爱的就是玉箫和七弦琴,曾在大学的选修课上接受过一些基本技法的训练,那几日在沧州时,也曾以此自我娱乐,兴致还是很高的。
等到真正吹奏的时候,杨琦很惊喜地发现两人的配合异常默契,这琴与箫本就是最搭的乐器,此时珠联璧合,还真是相得益彰。杨琦虽心有留恋,但心知终须告别,倒也没有多留,待一曲完毕,正想着起身告别,却听苏碧筠道:“此曲只有谱而无词,可否请杨公子替碧筠写上一首,七夕诗会将近,碧筠受邀当众一展歌喉,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歌词,还请杨公子帮忙了。”
杨琦摸了摸鼻子,有些纳闷,这女人如何知道自己心中藏有无数的唐诗宋词?他见佳人有请,还真不好推脱,可又一时不知道写些什么,那些烂熟于心的诗词皆是千古流传的名篇,都太锋芒毕露了,他扬了扬眉,道:“不知苏大家此次举办的诗会要以什么为主旨呢?”
苏碧筠被他如此一问,如玉的脸上竟出奇地泛上一丝红晕,她犹疑了会儿,低声道:“七夕诗会,自然是以男女情爱为主了。”
杨琦看得一呆,心中也暗骂自己糊涂,都是七夕了,还能是什么主题?杨琦低头想了想,这七夕的诗句倒是有很多,只是其中层次不齐,差别太大。最有名的当属北宋秦少游的《鹊桥仙》,但杨琦不愿写,这首词影响太大,必定要把自己推到风口之上,杨琦现在还想多过一些清静日子。
最后,杨琦想到了一首唐朝诗人徐凝的七绝,但又觉得寥寥四句话,对于唱词而言的确太短了些,没办法,杨琦只能冒着马上出名的“风险”,用他招牌式的瘦金体在宣纸上写下了秦少游的《鹊桥仙》。
毕竟前世写惯了钢笔字,所以杨琦挥毫之际,写的并不快。苏碧筠更是在一旁研磨,纤手磨墨间婀娜娇躯轻摆,秋水般的眼波不时投在边上的白衣公子,接着又换到了桌前的宣纸上。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苏碧筠一边研磨,一边红唇微启,轻轻读了出来。先前的那两句只是在抱怨牛郎织女的境遇,但也不算脱俗,所以她脸色未变,等到后面那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从自己口中读出时,蕙质兰心的苏碧筠在心中细细品读,这才觉得这句词的与众不同之处。
接下来的震撼自然更大,“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下阕一处,苏碧筠这般恬淡的可人儿竟也有些痴了。
这说的是牛郎织女七夕相会的典故,古时也曾有很多才子吟咏这一题材,虽然遣辞造句各异,却都因袭了“欢娱苦短”的传统主题,格调哀婉、凄楚。相形之下,杨琦此词(当然是抄袭的啦!嘿嘿)堪称独出机杼,立意高远。最后一问是睛之笔,惊世骇俗、震聋发聩之笔,使全词升华到新的思想高度。
词中否定的是朝欢暮乐的庸俗生活,歌颂的是天长地久的忠贞爱情。在他的精心提炼和巧妙构思下,古老的题材化为闪光的笔墨,迸发出耀眼的思想火花,从而使所有平庸的言情之作黯然失色。这首词将抒情、写景、议论融为一体。意境新颖,设想奇巧,独辟蹊径。写得自然流畅而又婉约蕴藉,余味隽永。
苏碧筠既号称长安第一才女,在文学上的造诣自是相当深的,她喃喃地反复吟读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之句,一时未尽知晓杨琦已然停笔,正对着玉人纤手研磨的窈窕身姿暗自窥视。
对于抄袭而已,杨琦确实很无耻,但他觉得这也算是上天给他的一些回报,怎么说穿越者总得有所不同,不然怎么混出头?当从莳花馆回来时,苏碧筠看他的目光已经变了,她眼波朦胧,痴痴地凝视着杨琦,低声反覆吟诵着杨琦写给她的那首《鹊桥仙》,两颊如飞霞流火,娇美不可方物。
当然,杨琦也不敢多留,他怕自己真的自制力不足,做了个为人不耻的轻薄浪子。他看了看苏碧筠那的神态,赶忙用力摇了摇头,逃也似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