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你就不懂狼性了――想在狼群里混,就必须具备狼子野心,你越是软弱,大家就越是排挤你,抛弃你,你越是凶狠强悍,大家就越是敬佩你,服从你……”
“你是说,咱们捕猎了这头狼,非但不会得罪野狼群,还会获得%u们的敬畏和臣服?”
“应该是这个道理吧,一旦%u们知道我对%u们可以生杀予夺,信手拈来,%u们应该尊我为老大――会在心里想,或许那头年轻的野狼犯了什么狼规,被我给严厉处罚了吧!所以,我觉得,非但不会得罪%u们,还会让%u们更加听从我的支配呢……”
就这样,不但一连捕猎了三匹野狼,功劳都记在了孙大皮的头上,把狼肉分配给村民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孙大皮是个当代英雄,不用火器弹药,不用拼命厮杀,就能捕获野狼,这可不是一般战士能做到的呢。
若不是正好赶上上边传达一个文件,说野狼已经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许随意猎杀,除非野狼闯入民宅,祸害人畜,才可以捕杀――说不定,孙大皮还能更多地捕杀野狼,来扩大他的英雄战果呢。
只是在三次捕猎之后,四赖子和孙大皮的关系真的到了铁哥们的程度,虽然四赖子时不时也能露出狼性的马脚,但由于孙大皮没有防范之心,加之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也就疏忽大意,直至最后酿成终身大错。
每次剥狼皮,然后开膛破肚取出野狼五脏六腑的时候,孙大皮都没注意,四赖子咋都不要,只要狼的心肝和苦胆外加一副狼三件(狼鞭),其余的,都归孙大皮所有。
那四赖子似乎只吃狼的心肝,回家经过简单的烹调,就当了下酒菜,还将狼的苦胆,放进6o°的老白干里稀释,然后,慢慢喝下……那副狼三件,却挂在屋檐下,风干着,等待有机会,派上大用场……
每吃一副狼心肝,四赖子就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更加狂野,每喝完一副狼苦胆,四赖子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开始炯炯有神,甚至在喝完第三只狼苦胆酒之后,夜里竟然能看清模糊的物体了,对着镜子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咋开始绿光了呢!
一直到了这个时候,四赖子才觉得时候差不多了――孙大皮和周香兰结婚都快三年了,四赖子居然整整用了这三年时间,将孙大皮对他的戒备完全打消,甚至俩人还在山里拜了把子,成了兄弟……
然而,四赖子再也不能等了,再等,连他心里要奉献给无限着迷的周香兰的花儿,都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