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静静等待了几秒,心中默默数着,忽然,他迅速站起身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瞬间,ak47的弹夹打空了。
面对这种精准到恐怖的计算,任何人都反应不过来,闪电的两发子弹,全部打在敌人的胸口,但敌人穿了防弹衣,这两枪并未致命,只震断了一根肋骨。
敌人仰面栽倒,借着子弹的冲击力向后滚出数米,同时数枚子弹落在刚刚倒地之处,闪电知道要不了他的命,立刻出来补枪,可没想到敌人的反应如此迅速,在中弹的情况下还能躲掉他的子弹。
三百米外,我已经从侧翼包抄过来,闪电的枪声给了我大概的位置,但丛林挡住了视线,无法锁定目标,我只能选择抵近射击。
就在这时,敌人扔掉AK,迅速抽出手枪,连续三发点射,将闪电压制在树后,随即扔出一颗手雷,正好丢在闪电脚下。
“卧槽!”闪电大骂一声,抬腿一脚把手雷踢飞,然后顺势卧倒。
轰隆一声,手雷在不远处爆炸,敌人趁此机会迅速向后方退去,动作极为敏捷,断了一根肋骨,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影响。
闪电咬牙切齿的从地上爬起来,望着敌人逃跑的方向,吐了口口水,在无线电中说道:“刺客,敌人正在向你的方位逃窜,剩下的交给你了。”
我轻笑一下,瞄准镜中已经锁定了敌人,距离一百五十米,正在快速移动,速度2.5米每秒,可以射击。
我平稳了一下呼吸,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随着一声枪响,敌人的脚步戛然而止,子弹在黑夜中一闪而逝,精准无比的贯穿了敌人的头颅,鲜血飘溅,尸体缓缓倒地。
我冷笑一声,站起身在耳麦中说道:“呼叫狼王,这里是刺客,鼠辈扫清,请指示。”
“狼王收到,刺客火速支援军刀,他似乎遇到麻烦了。”无线电里传来狼王略微急切的声音。
我心里不由得一震,来不及多想,转头大声道:“闪电,尸体交给你了,我去支援军刀。”
“狼王,呼叫狼王,给我军刀的位置。”我对着耳麦吼道。
“在你的一点钟方向,距离一千二百米。”
我迫不及待的冲了出去,用尽全身的力气,速度发挥到极致,我不知道狼王所说的麻烦是指什么,但他从不轻易说这两个字,我想军刀的处境一定比想象中还要糟糕。
军刀不仅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更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的左肩有一个弹孔,就是为我挡下的子弹。
耳麦里接二连三的传来战友告捷的声音,狼王和天眼合力击毙了一人,天使在精灵的掩护下狙掉了一个,金刚在打光了子弹后追上那个欧洲大个子展开肉搏,虽然受了点轻伤,但最后还是割断了敌人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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