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看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提前赶到山谷,在夜里伏击他们?”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们每个人都配备单兵夜视仪,擅长夜战,既然敌人已经准备好了陷阱等着我们往里钻,我们何必那么傻,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我们耗得起,他们可耗不起,我们就在山谷里等着,打他们个反伏击。”
狼王看了看大家,问道:“你们什么意见?”
战友们对我的想法都表示赞同,狼王低头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是下午三点三十分,距离天黑还有两个小时,飞机将在三分钟后到达指定区域,我们的降落地点距离山谷大约十公里,我们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徒步穿越十公里山地丛林,到达目标地点,建立伏击阵地,等待鼠辈们自投罗网。”
精灵轻松的笑了笑说道:“一个小时十公里,时间充裕得很,沿途还能看看风景。”
军刀微笑道:“但愿真如你想的这般轻松。”
狼王脸色正了正,严肃道:“飞机一分钟后到达指定地点,检查装备,准备索降。”
我拿起一直陪伴着我的狙击步枪,每次听到枪栓拉动的声音,我的精神都为之一震,这把枪是我进入飓风突击队的时候,我的军区司令亲手交给我的,这是他用过的狙击枪,他说这把枪已经沉寂的太久,希望我可以带着它上阵杀敌。
从那天起,这把枪就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几年以来我不知道用它狙杀了多少罪犯,它已经和我融为一体,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每一次出枪都如同行云流水,一切都成为下意识的动作,简单连贯。
我的司令员曾经对我说,一个顶级狙击手的枪膛里永远只有一颗子弹,失手就意味着死亡,这句话我一直牢牢记在心里,从那以后,我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会带走一个敌人的生命,所以我成为了最优秀的狙击手,真正的枪王。
战友曾经玩笑的说,只要有我在就不担心敌人会逃走,因为我的子弹长了眼睛,无论逃到哪里都会一枪毙命。
一分钟后,飞机在1023地区的边缘停了下来,外面下着雨,丛林里雾气弥漫,视野受阻,为了安全起见,飞机只能把我们送到这里。
我们索降在一块空场,边防部队在这里建立了临时指挥部,因为时间紧迫,我们没有去指挥部报道。
飓风突击队是一支极为特殊的特种部队,总部的战斗序列里并没有这只部队,是一只不存在的影子突击队,我们只服从军区司令部的命令,临时总指挥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并没有给我们下达任何命令,只要求其他部队全力配合我们的行动。
根据坐标显示,我们距离预伏山谷有十公里的山路,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赶到目标地点,再出发之前,狼王向临时指挥部说明了这次的行动计划,请求指挥部提供一些掩护。
为了防止敌人狗急跳墙,指挥部加强了1023地区边境的封锁强度,并且在西,北,方向增设十几队巡逻哨,只为将敌人驱赶至南方山谷。
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们八个人在泥泞的丛林里狂奔,十公里山地越野对于我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但在陌生的丛林里,这似乎也成为了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