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档的餐厅。
上菜后,两人对坐着,都很认真的吃饭。
“干杯。”
“干杯。”
“你今天才回来吗?”苏小夏找了个话题。
“回来有两三天了。”林烟老实说道。
苏小夏动作一顿。
林烟注意到,就小声说道:“说起这个,我就又累死一次了。回来这几天我就一直死缠着钟晴。在她家楼下连续站了四十多个钟头,硬是让她回心转意,原谅了我这一次。”
“……四十多个钟头?也亏得是你哦,要换个人,估计得住院了。”苏小夏语气酸酸,又喃喃自语,“不知道会不会有男人愿意为我站四十个小时。”
“有那样的男人你就愿意一辈子都跟着他吗?”林烟笑问。
“我觉得这值。”
“我觉得以前的杜远你跟他这么讲,他肯定能成。”
“……你讨厌啦!”苏小夏嗔道。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可以为你站四十个小时。不过那样的话,你这辈子都要跟我了哦。怎么都别想甩脱。”
“一辈子都做小么?”苏小夏问道。
“在我看来,没有大小之分吧。只要是我的女人,我都会对她好。只不过国家规定结婚证上只能有一个,没办法不是?”林烟说道。
“你喜欢我这个人吗?”
“说老实话,挺喜欢的。不然不会帮你那么多。”
“看来你早就有这方面的预谋了哈。”
“嘿嘿,再说老实话。只要是我接二连三不求回报愿意帮忙的女的,我都有这方面的那个啥。”林烟不好意思状,“只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吧。是男人估计都会这样幻想。一个跟他有暧昧的女人忽然有一天说要跟他在一起,你觉得他会忍心拒绝?这世界上绝不缺乏一夫多妻,关键就是得看有没有那个能力全部养活且让她们彼此不打架。”
“爱情是专一,喜欢却可以多情。林烟,我很好奇,难道你就没有一个你甘愿为了她放弃世间所有喜欢你的女人的对象?”
“这个——”林烟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
苏小夏也知道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并不多问。这只是他们吃饭时聊天的话题之一,进行不下去了,那就换个话题得了。
“小夏,你有想过以后干啥吗?想干什么跟我说,我看能不能帮你。”林烟说道。
“我这个人除了唱歌以外,好像什么都不喜欢了。”苏小夏想了想,说道。
“喜欢唱歌?那当明星?当明星的话,杨初刚好也在。我可以引荐一下。不过这条路可不好走,没准你奔波几年,却连个娱乐头条都上不了。”
“谁说喜欢唱歌就一定要当明星了?我承认我以前也想过如果能当明星就好了。不过我绝对不是因为喜欢出名。无非是觉得明星赚得多,又可以唱歌,不用为吃饭饿肚子发愁。我要说我其实更多的还是喜欢纯粹喜欢唱歌,你会不会不相信啊?”
“这个话有个人前不久也刚跟我说过。你猜我的回答是什么?”
“是什么?”
林烟一笑,说道:“我说你们既然只喜欢唱歌而不是表演,那就去当明星的伴唱好了。明星在台上唱,你们站成一排,躲在灯光照不到的地方跟着唱。”
“才不要。我这人很懒……”苏小夏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