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绝妙策划行动的主要人物,则是一直比较爱才、衷心希望年轻而又确实有些才气、有些灵气的董妮能够在影视圈大红大紫起来的如日中天国际影视传媒公司老总吴天。
也正是因为上述历史缘由和老早情份,使双方之间的洽谈沟通,进行得极为顺利。
正好,董妮那段时间因为之前淫烂过度,身体有所萎靡,在家休养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接片,正急着重新登台亮相。
身体刚恢复的她,正准备结束疗养,再次出山,大显身手,马上捞到一部有影响力的大片出演,再续辉煌。
有需有求,两下对路,双方一拍即合!
三天之内,双方就谈妥了价码,签订了演出合同。
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如日中天公司的陈副总和董妮的代理公司谈判时,双方商定:董妮出演本片的酬劳是二百五十万元人民币。
吴老总觉得二百五这个数字实在不好听,有骂人的感觉,对董妮这个国内影坛一号女大腕确实有不尊重的意思,就主动拿过合同草稿来,大笔一挥,就把价位改写成了二百五十二万,白白给董妮增加了两万元的筹码!
可是,就是这样一种双方深厚友谊,也就因为一个男人的缘故,准确的说,就是因为一个优秀男人没有听从董妮的应招,没有能够完全按照董妮的意愿,去满足她的淫乱要求,而使双方迅速闹翻,很快成为路人,甚至打起了官司,差成为仇人!
不可一世的董妮,不但当场闹剧组,闹拍摄现场,公开辱骂制作班子,进而胆大妄为,公然违反合同,不辞而别,甚至最后还恶人先告状,首先向法院起诉如日中天公司和吴天,并私下用了五十万元收买办案法官,力图偏向于她,形成偏判,引起公众不满,让愤怒的群众砸了法院。
由于这一闹,造成了如日中天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下面就将董妮看上本片男配角、也是如日中天公司签约的当台男艺员张海生,非得逼迫张海生跟她进行开拍前的“身心交流”,淫乱做爱,遭到正直浩然的张海生巧妙拒绝,最后引发双方大战的故事,原滋原味的奉献给各位读者!
演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也就是二月二十八日,选择这个“228”(年年发)的吉祥日子,如日中天国际影视传媒公司特意在广州举行了隆重的新闻发布会暨贺岁片《明年更美好》“开鸡”仪式(圈内逗哽,开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