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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疯话连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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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彪四十又二,自称诗人,喜欢顾城,喜欢海子,那天,我在一家小餐馆请他吃饭,直到喝得差不多了,我们才进入正题,他舌头发硬,开始满嘴跑火车,我怀疑他是否有精神病史,好在没有离题太远,我才有信心与他聊下去。

事后,我把那次对话内容进行了整理加工,他连篇的疯话,不但没能掩饰换妻者的丑陋嘴脸,反而使之更加清晰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之趾:你很有诗人气质。

阿彪:谢谢,第一次见到我的人都会对我做出这样的评价,我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我是彻头彻尾的艺术人,你看我这辫子,比我的婆姨的还长。你知道我这件衬衫是哪买的吗,你一定猜不到,我给了一个乞丐十元钱,他就把身上的衬衫脱下来给了我。乞丐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我穿上他的衬衫,我也是最快乐的人。嘿嘿,那个可怜的国王,还是没有找到最幸福的人的衬衫而死掉了。呵呵,开个玩笑,我可不是不讲卫生的人,我喜欢开玩,笑对生活,笑对人生。来,干了这杯再说,我知道你们东北人(银)都是海量。

之趾:来,干,说说换妻是咋回事。

阿彪:老弟,我先纠正你一下,别搞性别歧视好不好,我玩的不是换妻,更不是换夫,而是换偶,别小看这一字之差,人类为这两个字奋斗多少年呀。为女权而“战”的知名作家龙应台说,把婆姨当作物品或玩物进行交换,这是一种歧视和不尊重,是对女性的一种莫大的侮辱。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平等的,无论是男人女人,穷人富人。夫妻之间更需要相互尊重,如果我和婆姨被邀请参加某种活动,在介绍来宾的时候,一定要求必须在说明排名不分先后。我在一首诗里提到过,女人像要男人一样站着小便,这是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最高境界。

之趾:你不好好写诗,怎么想起来玩这个了?

阿彪:我喜欢放荡不羁的,需要自由的空间,我的言行往往与常人格格不入。一杯酒、一首诗、还有……哈哈,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我离不开酒,没有酒就没有诗,没有诗我就没有活着的意义,你们天天与车祸、火灾打交道,你的生命力比小草还顽强,我要是你就设法解脱,比如卧轨、跳楼,或者用思想的匕首刺向心脏。我还喜欢做爱,做到筋疲力尽,在汗流浃背中才能找回自己,换偶是做爱的最高境界,我会变得疯狂,灵感会随着jīng液喷射出来。

之趾:别恶心我了,我怎么不信你换妻就是为了灵感?

阿彪:我再纠正你最后一次,是换偶,不是换妻。不要只把诗歌看成是文学作品,它还是一副药,是婚姻的防腐剂,其功效胜于舒缓的音和暧昧的灯光以及性感的内衣,我每天都给婆姨写首诗,赞美她的美貌与聪慧,倾诉我的感激与感动,这让我们的心灵通远相通,所以,我们度过七年之痒直冲八载,依然幸福美满,

但近一年来,我们无法摆脱世俗,亲情逐渐取代一切让我痛苦成分,我的诗越来越软弱无力,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也同婆姨一起看成人片,这副猛药仍于事无补。对了,那个西安看黄碟的小子现在怎么样了,还在看吗?我当时在网上还跟了很多贴,都被网站给删掉了,算了不提那些了。

诗人失去激情是何等的可怕,就像汽车没有了轮子,飞机折断了翅膀,我的创作生命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仿佛感到自己正在坠入万丈深渊。我婆姨是口枯井,我再也无法从她的身体上汲取灵感。艺术高于生活,艺术必须来源于生活,没有生活,我的创作源泉就会枯竭,我说过只有在激情一刻,我的灵感才会迸发出来。我想到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我再进一步将其丰富,创造性地提出偷不如换。我为这个想法彻夜难眠,好像是奄奄一息的旅行者在沙漠中猛然抬头发现了绿洲,又好像等待死亡的落水者在大海中抓住了救命稻草,那是柳暗花明又一春的兴奋。

之趾:你是用这招骗你婆姨?

阿彪:婆姨不是用来骗的,是用来爱的,她是你身上的一条肋骨,骗婆姨就是骗自己,骗婆姨的人十恶不赦,我比婆姨大15岁,结婚那年我33,她18,她应当叫我叔叔才对,可是他成了我的婆姨 。婆姨是我的俘虏,我用的武器是一首朦胧诗,一首我自己也不明白的朦胧诗,我记不清当时写的什么了,反正没有情呀,爱呀的,太俗。7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阶级敌人来征服女人;8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文学来征服女人;9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金钱来征服女人。这是个狗屁理论,今天,我在婆姨心目中的形象依然高大,我的思想已渗透到她灵魂深处,我的每一个举动在她的眼里都是正确而伟大的,我说地球天天旋转让我心烦,她说也感觉到了,有晕。

我一向优待俘虏,我有众多的崇拜者和应接不暇的报告讲座,女孩子像蜜蜂一样飞过来,她们以能得到我的签名而自豪,以能得到我的青睐而神魂颠倒,我拒绝她们绝不拖泥带水,因为,我快乐,也要让我的婆姨快乐,我开心,也要让我的婆姨开心,我会因得到灵感而开心,我婆姨同样为我得到灵感而满足。这是心灵的感应,无需更多的语言沟通,我还记得她说,早已读懂了我的心。

我不是一个挑剔的人,自从海子死了后,我就想做一个幸福的人,我开始关心粮食和蔬菜,我只在逛菜市场时火眼金睛,我不喜欢大小不均的土豆,还有长了牙虫的白菜,西红柿就无所谓了,让它装水果去吧,我管不了那么多。

我的眼里只有男人和女人,他们文化程度高低不是我关心的内容,学习知识是丰富头脑的过程,不是改变身体器官的过程,五官和身材与性器官是否发达没有任何联系。对方的表象不会影响我的斗志,我吃饭的时候,我从来不关心米粒是方的还是圆的,只要能充饥。如果你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最在乎的是衣服的保暖功能,哪管穿在身上的是麻袋片还是绫罗绸缎。

之趾:你喝多了,好像在说梦话。

阿彪:你这样说我不怪你,这不是你的错,你无法理解诗人的多愁善感,对诗人存有偏见,甚至把诗人的话当志精神病患者的呓语。 我越来越感到孤独,像高山上的牧羊人,或者是推销圣经的业务员,顾城不是死了吗,海子不是也死了吗,如果没有换偶的拯救,这回我也要死了,不过,我不会像海子那样让火车碾过自己的身体,也不会像顾城那样自缢于一棵大树之下,我的死要比他们更具浪漫色彩,不是要做风流鬼,而是要死在寻求灵感的征程中,然后在另一个世界过着砍柴生火、集雨成炊、结网捕鱼、种地养鸡的日子。

之趾:接着说交换的事吧。

阿彪:我谢绝乘坐他们的“笨死”去宾馆,我骑的是自行车,二八的,永久牌子的,我并不拒绝现代文明,愿意充分享受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只是那台自行车是十五年前我用第一笔稿费换来的,它把我载入诗的海洋,是我真正的初恋情人,我看着它一地衰老心生歉意而惴惴不安,它为我付出的太多我无以为报,我把这台自行车当成第二个婆姨 ,尽管人老珠后,我要骑它一辈子,我从一而终,始乱终弃不是我的性格。

我婆姨坐在后货架上,我用力地蹬着脚踏板,心中想起在北京胡同里奔跑的骆驼祥子,这本身就是一道风景,一首诗。他们嘀咕着诗人都这样吗,真是土鳖,哈,有意思,我不知是哭是笑,表情像蒙娜丽莎。他们不知道我喜欢与众不同,我常把自己打扮成乞丐的样子,我曾被当成流浪汉,我天天把身份证揣在屁股后边的裤兜里,随时准备接受检查,结果我在火车站好几次差被当成逃犯,都怪有一个杀人犯跟我太连相。

来,喝酒。不是有一句话叫过了山海关,端杯就得干,到了沈阳城,不倒都不行嘛。有机  会一定到你们那去,到时别忘记了请我喝酒呀。我们西北人与你们东北人一样性格豪放。

之趾:行了,别喝了。

阿彪:我喜欢那个女人的胸大,鄙视她的无脑,她不懂为什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只知道雷丝和迪奥,还问我徐志摩为什么轻轻地走了,还正如他轻轻地来,我说老徐是忘吃伟哥了。她居然哈哈大笑地说,幸亏我不是徐,不然就赔大了。我正在得意的时候,发现自己阳痿了,他奶奶的。

我可不是一个熊蛋包,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经常会亢奋,我在困境中摸索出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我在心里数算术:一加一等于二,二加二等于四,此法完全转移了我的注意力,通常数到五百一十二加五百一十二等于一千零二十四时,我才能重新挺起腰杆,目空一切。随着这个纪录不断被刷新,我感到恐慌。

我很快就生机勃勃,我要打过黄河去,直捣黄龙府,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那一瞬间,我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是鸠,我占了鹊巢,他婆姨现在属于我,我婆姨永完属于我,这个世界都是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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