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始至终,楚国人就从未忘记,我是太子建之子,还是被伍子胥养大的……我名为王孙,可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一个外来的白子!”
在一窝狼里,毛色与其他狼崽不同的白子是会受到极大歧视和排挤的,甚至都抢不到母乳,只能一瘸一拐地躲到一边,等着残羹冷炙。而随着年岁增长,不管他长大后多么强壮,依然在狼群里很难得到一席之地,常常要流落在外,做一头独狼。
“我便是一匹独狼……在吴国如此,在赵国如此,本以为回到楚国便是回归故乡,可惜,并非如此,在楚国的县公贵族眼中,我依然是异类。”
他抽出了怀里的剑,这是伍子胥多年前送他的宝剑“胜邪”,剑不长,却锋利无比,闪着冷冷寒光,一如伍子胥的目光,以及他在他行冠礼时,告诫他的话……
“胜啊,你记住,对于王室而言,一切亲情忠义都是虚假的,父亲能为了女人杀死儿子,儿子能为了夺位弑杀父亲。你出身王室,却已被王室所弃,复仇也好,权势也好,都得靠自己手中的剑去获取!强取,胜过恩赐,一日手中无剑,便会死无葬身之地!”
说完这话十年后,手里没了权力的伍子胥果然死无葬身之地了。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
白公拍案而起,门扉再度打开,高赦等人连忙迎上来,却愕然发现,白公的下巴血流如注!
“主君,这是?”
白公一摸颔下,这才惊觉,方才因为思考得太过入神,他竟然把胜邪剑倒持,剑尖已经破了下巴,血流一地而白公却不自知!
他蘸着自己的血,放入口中尝了尝,腥咸无比。
流血,痛楚,这是好东西,让白公胜回忆起了在淮南的厮杀岁月,知道了什么才是丈夫存留于世的真正依仗!
独狼不是没有出路,只有咬死了狼群的头狼,他才能真正浴血重生!
白公也不止血,而是仍由它滴落在地,冷冷地扫了家臣们一眼,说道:“夺取王宫,需要多少人?”
“有臣及五百人足矣!”壮士熊宜僚站了出来。
“完全控制郢都,需要多少人?”
“五千人足矣……”高赦拱手道:“只要有船只通行的符节,淮南的兵士便能从水路冒充商贾入郢,主君有楚武卒强兵,更得民望,背靠淮南,只要控制了大王和令尹、司马,必能席卷江汉!”
“大善!此事可行!”白公颔首,但哪怕如此,依然有一个担忧在他心头缠绕不去。
他转视高赦道:“还有一事,我让汝等收集中原情报,可知开春以来,赵无恤在做什么?”
见白公胜终于下定决心,高赦大喜,连忙说道:“主君放心,半月前得到消息,赵侯已于二月时率军北上燕国,准备进攻辽西辽东,为讨伐陈恒朝鲜打开陆路通道,此时,恐怕已经过蓟都了……”
……
与此同时,燕国东北境,一匹白马在千乘万骑的簇拥下,抵达碣石海边。
远远望去,碧蓝的海水是如此的宽阔浩荡,山岛高高地挺立在海边,上面树木和百草丛生,十分繁茂,来自南方的夏风吹动树木,发出萧萧的声音,但这声音很快就被海中涌出的巨大的海浪声吞噬……
这是此生赵无恤第一次见到大海,见此情形,赵侯意气风发,当即挥着马鞭,指着碣石山赋诗一首: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ps:“白公胜虑乱,罢朝倒杖而策,锐贯颔,血流至于地而不知。”——《韩非子.喻老》
晚上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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