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第一页直截了当地写明了藤摸瓜找到了店面,甚至拿到了付款的POS单,又通过玫瑰花的包装、贺卡的字迹、跟踪者的行踪等线索缩短了范围。最终锁定了对象,并且划上肯定的句号。
“本来啊,我唯一的疑惑是,这人被您的狗咬了为什么不去医院检查,不过看到他的职业我就知道为什么了,原来是个兽医。”
看着侦探在封面幽默的注解,方亦礿笑着翻开了第一页,然后目光立即被那张彩色照片上的男人攫住了。
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这个跟踪狂的样子,应该是个邋遢、长相平平的屌丝,是那种扔到人群中过几秒就会忘记的脸,总之是loser的长相就对了。但照片上的男人完全可以用好看来形容。
这人有一双大得像小孩一样的眼睛,忧郁而有采,让人一眼难忘。这人五官俊秀,眉细鼻小唇薄,皮肤像瓷娃娃一样细腻、白皙,脸孔让方亦礿有莫名的熟悉。他穿着兽医的白大褂,抱着一只小熊看着镜头,嘴角微笑清浅,给人的感觉亲和且自信。
方亦礿的第一反应是,他丫的搞错了吧?
他翻开第二页,看到了这个男人的详细资料:沈宗,27岁,私立动物园的兽医,在职两年,硕士就读于墨尔本大学兽医专业,目前还自己经营一家小花店(玫瑰花就是从这里来的),是个颇有生活情趣的文艺青年……淞哥帮他找的侦探很厉害,也很没有职业道德,像身份证号、医疗体检情况、手机号码、工作地址、上班时间这种极为私人的信息都明晃晃地写在了纸上。
“侦探,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根本不认识这人,也搞不懂他是怎么认识我的。”方亦礿打电话问。
“我以淞爷的威信保证,绝对不会错。”侦探信誓旦旦地打破方亦礿的疑虑,“我开始也觉得意外,但为了确认无误,我特地跟踪了他几天,发现他确实是跟踪您的那个人,这是实捶了吧?”
方亦礿这回不得不信了,“好吧,那他怎么会认识我?”
“您是不是常去动物园啊?”
一句话点醒方亦礿,他核对了一下那家私立动物园的名字,发现自己确实去过几次。他很喜欢动物,家里养了只健硕的边牧,和女友约会时最愿意去的也是动物园。
那么,对方应该也只见过他几面而已,就足以这么疯狂的跟踪?
这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或许都是?
“你往后翻,上网找那个博客看看,还有更精彩的呢。”
方亦礿翻到后面,发现侦探还挖出了这个沈宗的博客。博客的名字是SZ,他打开电脑找到点进去,里面铺天盖地的文字瞬间让他大脑短暂当机——和“For my love”一样深情肉麻的文字,一行又一行,占据了整个屏幕。
“……我的幸福不多,爱情可能只是奢侈品,每个周末悄悄看你一眼就能满足。
卑微和低贱的我像只蚂蚁,又像只老鼠,连正眼都不看望你。
你追我的时候,心脏跳动快得好像要抽离身体,几乎要把胸腔击穿,你知道我是多么兴奋吗
听着你追赶的脚步 就连骂人的声音都这么悦耳什么污秽的语言从你口中说出都这么悦耳啊
就像你的名字这么好听 我多少次在口中轻念一边念着,一边想象你进入我的身体,用炽热的部位贯穿我的身体真想像个女人一样在你身下尖叫、求欢、怀孕……”
方亦礿看着讽笑起来,一边为自己的魅力洋洋自得,一边也为这个叫沈宗的男人的内心所震撼。
“果然是个变态,”他往下翻,发现博客是从他回上海工作那一年开始写的,详细地记载了这两年暗恋的点点滴滴。他边看着,还不忘边评论:“不过文笔还挺不错的。”
文笔是真的不错,看得方亦礿都能想象出这个男人自慰的画面。他又翻回第一页去看那张照片,上面的男人穿着白大褂,面容干净,笑容温柔,简直就像个天使,根本想不到会做出这种猥琐下流的事,他结合文字,开始想象对方念着自己名字自慰的模样——操,好像有点硬了。
他二十几年的人生里有女朋友也有男朋友,是如假包换的双性恋。对于这个叫沈宗的跟踪狂兼爱慕者,他从最开始的厌恶排斥,变得有些好起来。
果然是个看脸的世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