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三年的时间有多长,我想我应该会反问,三年的时间有多短,短到就这样过去了,要说是光阴似箭,那我想,这个光阴应该是火箭。三年的时间,三十六个月,一千零九十五天,这时间长到让我忘了原来我是杜诗语,却也短到让我没时间去寻找原来的杜诗语。
我用三年的时间去唸完国中,这期间念了什么却一点都记不起来,我又用了三年的时间去读了高中,这当中经歷了什么,我还是一点都记不起来,一直在我大学毕业之后的三年时间,我进了这家公司,认识了小芸,遇到他妈的经理,还有该死的主管,以及该下地狱的那个「他」。即使已经超过半年过去了,每当想起时,心还是会很痛,就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只是那个昨天已经很久了,久到变成了过去,无法抹灭的回忆。
「我直不懂,为什么你始终都不交男朋友?」小芸好几次总是会这么问。
「因为她要等我阿。」说句话的是经理,因为只有他才会说这种不知羞耻的话。
「缘分还没到吧。」我耸肩无奈的说道。
「缘分阿……」说这句话的人是我,结果换我陷入了沉默。
如果真有缘分的话,那我想我跟前男友是否就叫有缘无分呢?那吉他男孩跟他的前女友是否也一样有缘无分?
「总会遇到的,相信我吧。」小芸说。
「遇到什么?」
「对的人阿。」
对我来说,什么才是对的人呢?
对你来说,谁又是对的人呢?
每当我陷入沉思时,我就会想起一个影子,一个背着吉他,头发蓬乱的男孩。
週末的诚品书局比平常要来的热闹,我如往常的习惯下午骑着我的红色小cux到这里,只不过我会直接把车子停在店外,之后就这样待到晚上。
熟练的推开大门,我会先习惯在门口站一会,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我却想要这样,也许该说,我在蕴酿着什么一样,就像他弹吉他前总是习惯闭上眼睛沉思。我刻意放慢了脚步,一方面是不想打破店内的安静,另方面则是想好好的走一会,对我来说这是个很奢侈的举动,尤其在忙碌的工作之馀,这种简单的行为对我来说,就像是享受一样,我可以不急不徐的漫步,就好像我不受时间限制一样。
我来到了当初跟他相遇的书架,熟悉的鹅黄色书皮又再度印入眼帘,市川拓司的「现在,很想见你。」沉稳的躺在上面,只是他却不在这里。
要从人群中去找出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事情,但要找到他却很简单,因为他总是背着一把突兀的吉他,和蓬乱的头发,给人一种很学生的感觉,因为只有学生才能这样无拘束的随性穿扮,然而现在书局,我看到了好几个背吉他的男孩,却没有一个是我想的他。
我又试着在书局绕了一次,结果却让人失望,因为他不在了。
人的习惯要养成,不需要多久时间,或多少过程,只要有心就够了。
我的习惯在诚品,诚品的习惯因为你,即使你不在了,这习惯却还在。
*习惯了这一切,却不习惯你没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