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这个“特殊家庭”的成员想不羞耻和想不内疚是很难很难的,这无疑制约了他们的行为。
与此同时,中国文化中的人道主义极为重视和谐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大家庭内的和谐关系。社会化的控制经由家庭传递和制裁来实现全面整合的。
在这种背景下,羞耻感与内疚感的动力学就成了“病患家庭”的复杂混合物。
家庭,尤其是一家之长因有“家丑”而对外界会感到羞耻,而“患者”本人则不会。
这是典型的精病变。
中国人对于“精病”三字有着“谈虎色变”的内惧。
国外有学者指出,加于“精病”的“污名”可能起源于家庭害怕遭到批评和受到玷辱所致。
“患者”对家庭的内疚,可能因为感觉自己的“病患”对家庭的声誉受损而引发的自责情绪;家庭的内疚则体现在对因对“患者”照顾不周或对祖先的疏忽而引发的挫折感。
显然,“性派对”行为者都不愿意被人视为“精病”或所谓的“疯子”,他们能够用自己独特理解,保持家庭的内在和谐。
比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这个部落的成员,为了有人照看孩子,他们就只能让一人轮流参加;要是两人都去,就必须请老一辈照看孩子,为此,他们必然得编造得体的“谎言”,让老人因为帮了他们而感到自豪,而不是因为帮了他们而感到可耻--如果你告诉老人说自己要去参加“性派对”,老人当然不会帮你,而且感觉你羞辱了这个家庭。
“态度症候群”:“性派对”制约之二
中国人在决定他们行为的同时,总是附带别人对那些行为期待的反应。这是“态度症候群”的发光体,是第二个制约“性派对”行为的潜性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