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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妻谜(291-30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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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大块头的亨利都快招架不住了,一屁股坐在悬崖上方的一块光石头上。

“等等等等!我们……实在是走不动了。”三个人都冲雷宇天喊着,叫他停下。

雷宇天也不能一意孤行,也找了块岩石,坐下来歇息,喝几口水。

抹了把一头一脸的汗,既然有空,雷宇天便抬头看起风景来。不光他看,亨利更是左顾右盼,对此时所处的位置、眼前所见的风景似乎大有好感一般。

这地方海拔已经很高,放眼之处,其他的很多山头如同都在向着此山、低首臣服。

云雾如同会漂浮的流水,从这处葱郁的丛林流淌向那处光突突的峭壁,又从这处光洁险峻的绝壁,流向那处高远的苍穹……

四人所坐之处,背后是几块如同天外飞石般的巨大石头,棱角或锐、或钝,极为分明。石缝间,有丛丛杂草从夹缝间跻身而出,弱小却倔强,虽随风而倒,却气势十足,仿佛随时要将整块顽石顶向天空,让人间巨石,最终成为天外陨石。

四人脚下,是既惊险又相对开阔的一小片平地。如果真有登山爱好者愿意来到这偏僻之地登山的话,此处崖顶,可算是一个非常理想的歇息平台。

四人落脚的前面,便是笔直而下的绝壁,哪怕只是多看几眼,整个人也要随着视线一起摇摇欲坠。要是真一脚踏空跌落下去,什么都不用想了,肯定是活不成了,唯有一死。

亨利继续擦着汗,喘着气,却又太好奇,坐了没一会便坐不安了,这里走走,那里看看,似乎对此处的环境很感兴趣。

“美!太美了!”亨利如此解释着他的钟情与兴致高涨,掏出手机来,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一张又一张,拍着崖顶的景致,乃至一事一物。

“亨利助理,重口味呀,原来你喜欢这种险峻的风景?”雷宇天见亨利拍个不停,便打趣道。

“我是正宗的爷们,怎么会不喜欢这种雄伟的景色?”亨利同样幽默地回应。

“你是想说,他们俩不够爷们吗?”雷宇天拿战略部的两个同事开涮,后者只好哈哈笑笑。

口面上,雷宇天自然只会如此风轻云淡地调侃,而亨利也相信,雷宇天是在真心调侃。因为,亨利跟余生海一样,都深信雷宇天对于此行的真实目的是彻彻底底蒙在鼓里的。

不动声色间,雷宇天却一直在观察着另外的三人,尤其是观察着亨利的一举一动。

显然,亨利陪同自己前来凉驼山是有目的的。一路上,亨利都在观察风景,观察环境。此刻,又装作歇息,在这处崖顶停了下来,他想干什么?

雷宇天想起崔英明第一次替自己做催眠的时候曾经说过,简单的催眠,只是有希望激起雷宇天很少一部分的记忆碎片。那次,确实就是在崔英明的催眠诱导之后,雷宇天从崔英明的复述中,得知了自己大学毕业前夕突遇命运转折、获得美女同学青睐等碎片。

崔英明当时说,其实他有办法制造出更大的成功率,帮助雷宇天复苏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记忆,但,需要采用的却是强刺激的手段。比如说,试着将雷宇天放到失忆前所经历的环境中去,模拟重现他失忆前所经受的打击。把握得特别到位的话,雷宇天就有可能在高度还原的环境、高度还原的刺激下,强行打开封闭的记忆之锁。

只不过,崔英明特别强调,那样的强刺激绝不是什么好事,对雷宇天的身心对会造成伤害,甚至有些心理伤害是很难再平抚的。所以,别说崔英明不清楚雷宇天失忆前的环境是什么样,就算清楚了、找到了,他也并不建议采取那样的重现手段。

再看看眼前,难道,这处崖顶跟自己很多年前的失忆有关?又或者,自己就是在这个崖顶遭遇了什么打击,陷入昏迷与失忆的?

如此说来,亨利是想要研究这里的环境,并且想办法将之还原到多年前雷宇天失忆那时的情景,然后突然实施对雷宇天的打击,令他醍醐灌顶,突然苏醒?!

雷宇天越分析,越觉得可能性极大。现在,他只是有两个疑问依然不甚明了。

其一,如果这处崖顶真跟自己很多年的记忆有关,那么,失忆之前,自己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痛苦而猛烈的刺激又是什么?看这山崖如此陡峭而高深,难道自己曾经从这掉落过不成?也不对呀,自己又不是什么飞人,从这掉下去,毫无疑问,非死不可,就没有现在的自己什么事了。那么,到底加诸于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呢?

其二,余生海处心积虑,假借治疗头痛之名,先是请了青叶柔给自己恢复记忆,现在又请来洋大师亨利给自己做记忆恢复,他总不会是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着想吧?那么,自己记忆恢复跟余生海又有什么关系?或者说,记忆恢复了,对余生海又有什么好处,值得他如此煞费苦心?

在这种隐隐约约、似乎模糊,又似有所悟的分析中,一行人终于歇息得差不多了,重新走起,离开了崖顶。

再往前,便等于是翻过了一个大山头,沿路下山了。

山腰处不同于崖顶的峥嵘与光秃,树木重新又多了起来、密了起来。树与树之间,更有一些或枯或绿的杂草。有些杂草很高,茂盛的地方,能遮住整个人。人在其间穿行,要慢慢拨开杂草才行。

也就是到了此处,雷宇天一路以来那种被暗自双眼注视的感觉又强烈了起来。

前天没有这样的情况,昨天没有这样的情况。只有今天,从一进山步行开始,雷宇天便总觉得丛林深处,似乎有一双幽暗的眼睛在若即若离,有一对脚步在亦步亦趋。

如今,穿入杂草丛生的小路,这种被追踪感变得愈发强烈。雷宇天装作蹲下系鞋带,弯腰隐没在草丛中好一会儿。唯有双眼,却透过杂草的起伏,透过草叶之间的缝隙,悄然观望。

尾巴一时看不见他,估计是慌于他的突然消失,终于,禁不住地冒出了自己的身影。

于白驹!虽然隔得很远,

雷宇天还是隐隐辨别了出来。顿时,心头一阵激烈的跳动。

第297章谁引诱谁

终于按捺不住了么?

看到于白驹的身影浮现在重重树木的遥远一端,雷宇天心跳加快。这激烈的心跳,不是因为恐慌,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高兴。

没错,就是高兴!于白驹终于如愿出现在了面前,怎能不叫雷宇天高兴?!

如果没分析错的话,于白驹对自己至少已经下过五次死手,眼前这次,算是第六次。

俗话说事不过三,可这于白驹,还真是亡我之心不死,还真是锲而不舍、不死不休!

三次、四次的谋杀失败,依然毫不放弃,雷宇天就已明白一个道理:他与于白驹之间,绝无同生的可能。他一直活下去,于白驹就会一直杀下去。同样的道理,他不再被谋杀下去,除非于白驹死。

他或者于白驹,上天似乎只给出一道选择题,二选一。虽然,雷宇天至今不明白于白驹对自己何来的如此强烈的杀意。按说,余生海在自己身上也是一肚子坏水,对自己的一切好,都是在把自己当成余家父子的棋子而已。既然如此,于白驹如果懂得其父的良苦用心,就应该是保护雷宇天,而不是叫雷宇天去死才对。

余生海那么口蜜腹剑的人,平时舌灿莲花,雷宇天就不信,他不会在自己真正的儿子面前去解释。他一定会悄悄告诉于白驹:你才是我真正疼爱的儿子,我启用余俊天,我做一切,不光是为我自己,同时更是为你们娘俩。

或许,光有这些深情的告白,还不足以令生性多疑的于白驹相信。其实,余生海到底想利用余俊天干什么,只要把这个最深的秘密告知于白驹,雷宇天相信,于白驹就会真正的放下对他的恨,也不会再一直纠缠谋害他。

难道,那个秘密余生海一直埋藏着,连他视为至宝的亲生儿子于白驹,都不曾透露?唯有如此,才能解释为什么于白驹一直不信余生海,一直非得与自己争宠,追杀至此。

余生海到底想利用自己做什么?这其间到底牵涉到怎样的秘密?以至于,余生海只能将其隐藏于心里最深的幽暗角落,连他最亲的亲人都不敢透露半句?

现在还无法彻底想透这个问题,雷宇天也就不再一直苦苦去想。眼下,如何面对于白驹,才是当务之急。

既然于白驹逆着他父亲的意思,三番五次置自己于死地。既然已经注定,自己与于白驹之间只能活一个,那么,雷宇天希望这个选择题早一点得出答案。

这个决心,雷宇天不是今天在这凉驼山深处的密林中才作出来的。早在胡恒告诉他,于白驹要在夜宵摊对他发动袭击时,他便已经给自己作出了一个决定。

原本,那天晚上的夜宵摊谋害一事,雷宇天有很多很多的办法可以去避开。

他可能选择不再去夜宵摊,他也可能选择即使去,却改换一个时间点去。但,他偏偏还是在那个既定的时间点、去了那个固定的摊位。

他就是要给到对方机会。

当滚烫的火锅汤从野牛手中向自己头上飞来,雷宇天本可有很多的办法可以躲避。最简单最聪明的办法并不是用雨伞,而是装作吃完了羊骨架,刚好在火锅泼过来之前起身走掉。那样一来,于白驹和野牛只会以为他凑巧起身走人,不会有别的猜疑。

而雷宇天选择的是用一把双层的厚雨伞抵挡了对方的火锅滚汤。这样做,固然帅气,固然拉风,却并不聪明。因为,这样一来,必定会令于白驹心中疑云大起:雷宇天怎么会在一个不下雨的日子里,提前准备了雨伞?难道,咱们的谋害计划被提前窃听了?难道,雷宇天在我们身边安插了耳目?难道,我于白驹请托的亲信根本就不可靠?

到了这一步,接下来,于白驹再也不敢相信任何的亲信、任何的交流。他甚至会反思之前五次谋杀的失败,就是失败在太过相信所谓亲信,事事假手于人,而没有亲力亲为。

到了这一步,于白驹必定彻底否定掉以前五次的做法。如果还有第六次,第六次于白驹必将选择亲自出马、披挂上阵!

当然,中间却突然闯出一个秦疯子,将野牛差不多弄成快死掉,这属于节外生枝,也在雷宇天的意料之外。但排开这个不说,整体上,雷宇天故意用雨伞抵挡、故意泄露自己的知情,这个看似愚蠢的做法,今天终于起到了作用!

于白驹亲自来了!他一定以为自己是个最高超的钓手,挥着手中长长的死亡钓竿,却不知道,钓竿的那一头,到底悬着的是谁的小命。

雷宇天能够估摸得到,于白驹不会空着手。如果没料错的话,他手中会有枪,不会是多么犀利的枪支,而应该是猎枪之类。原因很简单,于白驹只能用猎枪来杀他,唯有这样,才能伪装成在山上打猎误杀的效果。

太厉害的枪支,于白驹别说没有,就算有,他也绝不敢拿来在这里使用!

这就决定了,于白驹会一直跟着他,但不会轻易开枪。于白驹一定想要在猎枪所能覆盖的有效范围内,一击即中,搞定雷宇天。

基于此,雷宇天明白,于白驹一定会趁自己不备,在路上落单、并且同于白驹的距离缩短到足够近的时候,才会打出那致命的一枪。

明白了这个道理,雷宇天

对付他的办法很简单,一直保持着与他足够远的距离,并且不走直线,而是在杂草树木间时隐时现,这样一来,于白驹就只能继续跟着,寻找良机。

即使是在深山之中,就算失忆多年,雷宇天依然发现自己有着天生游刃有余的敏感,如同飞鸟归林一般。敌暗我明的情况下,或许雷宇天要吃亏;双方明了的情况下,吃亏的绝不会是雷宇天。

雷宇天会利用自己对深山环境的敏感性和适应度,先是故意抛开亨利他们三个人,然后一直远距离引诱着于白驹向深处走。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深入山中不见天日、无路可走的深处,直到山重水复,根本找不到走出去的出口。

等到于白驹发现自己陷入绝境,已经晚了,那时候,他这个都市长大、有着一点小聪明的男人才会发现什么叫真正的丛林法则。

真正的丛林法则就是,玩不过,最好根本就不要玩;真正的丛林法则就是,你以为深山可欺,结果你会陷在深山里,十天八天都出不去,要么活活渴死饿死,要么成为野兽的腹中餐!

当于白驹在圆地打转享受绝望之际,雷宇天却会凭着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的、对大山的敏感与默契,轻易走出丛林之围。身后的死活,跟他不再有半点关系。

于白驹无法读懂雷宇天此刻的盘算,他只相信他自己的心思。

良机似乎正在到来。于白驹穿行在旺盛的草木间,汗水已经几次迷蒙了双眼,衣服也已紧贴住胸背,这种感觉一点都不美妙。然而,一想到今天就是雷宇天的结果之日,一想到除掉了这个光明正大的余家传承人,自己就会是余家唯一的未来,一想到与母亲雪藏了这么多年,终于有朝一日能够得见天日,所有的难受便都变得不重要。

相反,他心中升起一股油然的欣喜。只因为,他发现雷宇天简直自寻死路,与亨利那三人越拉越远,明显是在显摆自己的精力充沛。

渐渐,雷宇天已经落了单。现在,于白驹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继续靠近他、靠近他,靠到足够近,他便会悄然瞄准,微微弯曲戴着灰手套的手指,扣动扳机……

第298章年轻低调的银狐

市区,余韵园的董事长办公室。余生海侧首望着窗外,几次拿起手中的手机,却又还是放下。

他很想悄悄打个电话给亨利。只是,不难猜想,这个时候,亨利应当正与雷宇天穿梭在凉驼山的大山之中,当着雷宇天的面,亨利电话里也并不方便跟他讲些什么。

余生海只好放弃了跟亨利通话的念头,但心脏却扑扑跳动,一时难已宁静。

他当然是兴奋难抑。如果不出所料,这会儿,亨利应该已经成功找到了当年导致雷宇天失忆的那处崖顶。如果亨利的强刺激建议真的管用,那么现在,离他企盼多年的成功,终于迈进了关键性的一步。

只要雷宇天恢复记忆,必然就会想起某个秘密,某个令多少盗墓团伙梦寐以求却又毫无头绪的秘密。到时,雷宇天要将秘密告知的第一个人,必定就是他这个亲爹。

这一点,余生海相信不会有任何疑问。

原因很简单,雷宇天只可能将那个突然想起来的珍贵秘密告诉三种人。

第一种,是他从小的养父母。记忆苏醒后,雷宇天一定会想起儿时将自己带养大的养父母。问题是,他养父母早就消失十来年,雷宇天上哪儿找去?

第二种,是亲生父母。雷宇天依然会相信余生海就是他的亲生父亲,只是他从小被失散流落在外而已。

第三种,是妻子。除了养父与生父,雷宇天还最可能将珍贵秘密分享给妻子。只是,青叶柔如今都已与他关系破裂,他又怎么可能将珍贵秘密跑去告诉她?这,也是余生海非得让青叶柔离开雷宇天的另外一个原因。

要想让雷宇天心甘情愿地献出那个珍贵秘密,要么成为他的父母,要么成为他的妻子,这是最理想的途径。

现在,养父母已排除,青叶柔同样也被排除。雷宇天能够碰得着并且信得住的,就只有他这个亲爹。

只是不知为什么,兴奋之余,余生海隐隐还有些不安。明明十拿九稳的事情,他不知哪来的不安。

他知道自己担心什么。他唯恐雷宇天和亨利的行踪被别的团伙盯上。他唯恐别的团伙动作够快,比夜鼠的动作还快。跑到他的碗里来抢食,硬生生从夜鼠的手中将珍贵的宝贝抢走。

可是,世上真的有这种团伙吗?

能够比夜鼠动作还快、实力还强,那得是什么样的团伙?

传说中倒是有一个。有行内人口口相传,说最近七、八年来杀出了一个新的团伙,头目外号银狐,恐怖程度远胜夜鼠,却只是千里遥控,从不显露真面。更有人传得有鼻子有眼,说是,那个“银狐”年纪轻轻,还不到三十岁,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有吗?至少夜鼠从未正面对敌过。

年龄还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乳臭未干的年轻人,又凭什么在心智、经验、狠辣程度上反而胜出夜鼠?

所以,所谓“银狐”,夜鼠的否认自有道理。

余生海摇了摇头,看来,还是自己看得太重,有些多虑了。银狐多半是并不存在的。既然根本就没有哪个团队可能抢得了夜鼠盘中的食,自己又何必

在这庸人自扰、空担心?

凉驼山深处的密林之中,生死时速依然在上演。

蹑手蹑脚、弯腰前行的,并不只有雷宇天、于白驹他们。

每个月,总会有一小波从遥远都市而来的闲人们,或是公务员,或是企业小老板、高管,三三两两驱车来到偏远的凉驼山。郊区小山庄里打打野鸡、野兔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兴趣,他们玩兴大发,会带上猎枪,攀入凉驼山中,打几只傻狍子、梅花鹿,甚至小野猪。这其间的趣味,远非城市里的其他游戏可比。

当然,他们通常来说并不会进入凉驼山太纵深的核心区,而多半是在外围沟谷野岭徜徉,打发一天的时光。

一个身材中等的男人戴着草帽,端着猎枪,躬身穿梭在一棵棵大树之间。他盯上了一只狍子,一路追着,与其他的两三个同伴越走越远,蓦地一回头才发现已经身处一片杂草之中,不见了同伴们的身影。

这倒并没有什么可怕的。这片地方在他看来还并未脱离安全区域的范围,以前偶尔也来过。

遗憾的是,一直跟踪着的狍子却没了踪影。草帽男人躲在树下四处观望,希望狍子能够显露出风吹草动,自暴形迹。

他充满希翼搜索的目光,突然之间变成了恐慌的目光。刚刚还拼命舒张着向外冒汗的毛孔冷不丁一收。

他听到了令人生畏的声音。那是某种丛林野兽类似于呜咽般的、低低的叫声。叫声尽量控制得不大,听起来不像是仰天长啸,反而像是低调地招呼着同类,让同类一起赶来围捕眼前这个落单的都市男人。

虽然不是专业的猎人,但一知半解的经验还是有一些。草帽男人没听错的话,可以确定,那是狼的声音。确切说,自己被狼盯上了,对方正在呼唤同类前来!

冷汗很快便从额头冒了出来。草帽男人望向前后左右,却就是不见半点狼的踪影。

他握枪的手开始有点发抖,孤身遇难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碰上。最明智的办法,便是赶紧撤退。

调头要往回走时,再竖耳细听,却发现狼叫声正是从自己身后传来。草帽男人没办法,改而打算往一侧逃跑。然而,刚迈出两步,他就发狼叫声出现在了侧旁。

草帽男人的大脑一阵旋转。他突然发现,自己为追击一只狍子而陷入了四面楚歌。

好在,也不算完全的四面楚歌,至少往前走,还有生路。

就这样,草帽男人被低低的狼叫声驱赶,往着密林的纵深处,越走越远。

他能听到的除了偶尔传来的狼叫,便是更为响亮的,自己突突的心跳。他慌不择路,他作为一个都市人,此刻反而成了困兽,不辨方向,只任凭命运之手,牵着往某个地方跑。

他跑到汗已流尽,口已焦渴,更重要的,是整个头都已眩晕,双眼冒出的星星点点便是最好的说明。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什么地方,只是突然顿住了脚步,发现前面的路,也不可继续再走。

前方的草丛,毫无征兆地晃动着。看不清高高的杂草中间藏身着什么可怕的野兽,只知道,那野兽正阴鸷而隐忍地,凭借草丛的掩护,慢慢前行,离自己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草帽男人本能地往下一蹲,将整个人更深地隐入杂草之中,借助掩护,举起了手中的霰弹枪……

第299章山野绝色女显形

于白驹一直借助密林的天然隐蔽,悄然跟行在雷宇天的身后。雷宇天的身影越来越暴露在树枝与草丛之外。机会来了,唯一可惜的是,离雷宇天还不够近。不过,于白驹不打算再等下去了。现在的距离,虽然比预想的远了点,但应该也在可以射击的范围内。实在只能击伤而无法击毙的话,大不了冲过去再补上两枪,然后溜走。

如此设想着,于白驹不再前行,停下来,枪管如同毒蛇那阴森的信子,伸出交错晃动的长长草叶。

五、四、三、二、……

于白驹的喉咙中滑动着死亡的倒计时,手指的力量向着扳机逼近。终于,“蓬”的一声枪响,响得猛烈却又散漫,像一丛忍耐太久的花苞突然用力盛开……

盛开的不是姹紫嫣红,而是一蓬鲜艳的、在沉闷的空气中迅速变暗的血花。

草帽男人做了一个拉的动作,然后,手指猛扣向了扳机。

这几条狼太特么狡猾了,不仅断他的后路,居然还有一条在前方堵截。草帽男人知道已经到了必须战斗的时候。虽然怕到发抖,虽然怕到眼冒星花,但,除了战斗别无选择。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枪一响,几条狼就会心生顾忌,仓促逃离也不一定。那样一来,自己反而能够死里逃得一生。

低低的狼叫声又在耳畔响起。他依稀看到就是前方草丛中躲藏着的那条恶狼,透过杂草的缝隙,双耳如屠夫的尖刀竖起,目光凶狠,在杂草中死盯向他。

一声枪响。由于太过紧张,草帽男人感觉自己都被那枪声一震,震得往后倒退了一下。

一蓬血花飞起的时候,草帽男人心中升起一阵快意。然而,这股快意很快便被打破。

“噢……!”一声短暂而极具爆发力的呻吟极其痛苦而不解地在前方响起。草帽男人脑袋麻了一下,赶紧向前方草丛小步跑去。

这一

枪真的很准,几乎堪称是草帽男人目前为止最得意的一枪。

草丛向两旁倒开,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仰躺在乱草铺成的地面,右手痛楚地捂住胸口,脸上除了苍白,更有怨恨,有无力,有不解……一支与草帽男人手中差不多的猎枪,掉落在一旁。

于白驹无法理解这个世界。

他无法理解,明明是自己的手指扣向了扳机,为什么心中才默默倒数到“二”的时候,枪就响了,而且,自己的胸口一阵从未体验过的剧痛,沿着歪歪曲曲的神经,传向大脑。

那是多弹丸的霰弹枪,开出的只有一枪,却如同有一大群阴谋的小东西在往他胸口飞,长驱直入,钻进他娇嫩的心脏。他的胸口成了马蜂窝,一篷血溅向空中,更多的血还在前仆后继……

他失神地、怨恨地望向高高在上的苍天。生命从心脏的位置开始流走,他最后几眼看着这茂盛而荒凉的凉驼山,看着最高处,云朵像招魂的纸幡。天苍苍,野茫茫。

这个世界,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还有很多。就比如,为什么父亲口称爱的是他的母亲姚珍,疼的是他,却把他们雪藏在暗处那么多年。父亲口中所谓不爱的孩子,却登堂入室,执掌余韵园总裁之位……

他不理解,这个世界到底有什么秘密。

因为无法理解,所以无法释怀。他不愿意合上眼皮,不愿意关上他与这世界之间最后连接的窗口。他,死不瞑目。

一长条断裂的岩石带间,雷宇天正继续七弯八拐地穿行着。他装成在林中苦苦寻找什么东西的样子,一直往大山深处走。他若即若离,一直保持着与于白驹百米多点的距离。

他计算着,再过多久就能彻底将于白驹引入大山的迷宫,困住他走不出来。他大脑中的数学题被一个突然而起的闷响声给打断了。

一股气流在他耳边抽动了一下,他感觉如同有一只马蜂,尖尖地叮了一口他的耳膜。一秒之后,他才反应过来,那是枪声。

枪响了,倒下的却不是他。雷宇天茫然地回头望向于白驹的藏身之所,却只见到那个与自己斗了五年的男人,身子古怪地弹跳起来,手中就如同举着一朵高高盛开的血花。

“来人啊!救命啊!”

“打错人了,救命啊!”另一个男人的嘶喊声六神无主地响起,声声颤抖而尖锐,惊起林间小动物,作鸟兽散。

雷宇天更低地蹲了下来,他看见草帽男人叫过之后又掏出手机,不知道是在打120还是在呼朋唤友。他看见过了一会儿,有好几个戴着草帽的狩猎爱好者从别处赶了过来,几个人合力抬起于白驹已经毫不动弹的僵直身躯,跋涉在杂草丛中……

那几个狩猎爱好者,显然是在尽快将于白驹抬到山林外边去,抬到有路的地方,送往医院去抢救。然而,在雷宇天的目光中,看起来却更像是,无力挣扎的于白驹被几个牛头马面,推入彻底告别这个世界的阴阳路……

他知道于白驹已经彻底完结了。表面看起来,这就是一场误杀。一如于白驹所计划的,结果,他自己却死于狩猎者的一个误射。

然而,雷宇天除了这猝不及防而来的轻松、解脱,心中却升起更多的迷惑。

就如同上次秦疯子的怪异举动。雷宇天相信,这次的猎枪误杀不会只是简单的偶然。背后,肯定也会有某个飘忽的影子。

只是,他举目四望,整个山林在那一声沉闷的枪响之后便沉入了万籁俱寂,他听不到任何可疑的声响,也看不到任何奇怪的端倪。

今天的深山,其实并不全是这帮雄性动物的天下。当雷宇天、亨利四人行进在大山时隐时现的野径,当于白驹蛰伏在树影与草叶之间,当几个狩猎爱好者跋涉在藤蔓之畔,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还有一个女性,而且是那么美的一个女性,同样悄然行进在丛林之中。

她穿着一条紧致养眼的牛仔裤,一双美腿足以令山间的野兔驻足发呆片刻。她戴着黑口罩,戴着墨镜,仿佛不愿意将她娇美的面容显露出来,令遍野的花儿自惭形秽、羞于绽放。

第300章绝色美女要人命

口罩美女一直若即若离地跟随在离雷宇天很远的地方。当于白驹一出现,她比雷宇天更早便发现了形迹。

她手中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一双美目却紧紧锁定了那个男人。当于白驹一次又一次悄然举起手中的枪瞄向雷宇天,却终因距离太远不得不放下,口罩美女就如同不懂得害怕一般,反而向着那毒蛇般的枪管,悄然靠近了过去。

她跟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放弃了尾随,而是转身走向另一处。在那儿,她没有失望,总算找到一名戴草帽的狩猎爱好者,在追赶着一只狍子。

黑口罩美女什么也没做,只是远远地,从嘴中发出野狼低声叫唤般的声音。很快,她从草帽男人发抖的双腿读到了惊慌。

她一路远远地驱赶,用野狼的声音将草帽男人驱赶到她的目的地,驱赶到于白驹的身边。草帽男人躲在淹没人影的高高杂草中,一路跌跌撞撞前行。

她甚至能计算出,草帽男人的心理,已经惊慌到什么样的一个程度,整个山林投影在草帽男人的心里,都已经变得不再真实,形同幻影。

一如她计算好的时间,草帽男人的枪响了。

那个苦苦围猎雷宇天的男人,于白驹,终于被他自己所围猎。

一声枪响。她知道,终于结束了,这个与雷宇天纠葛多年的男人,不会再给雷宇天带来任何麻烦。

其实,口罩美女并非不明白雷宇天的心思。她看出雷宇天一直刻意保持着与于白驹百米之外的距离,所以,她知道,于白驹要想轻易击毙雷宇天,基本不太可能。

她也能够猜出,雷宇天是想将于白驹引入更深的深山,将对方困死在其中。她知道,雷宇天不是什么笨人。

然而,她还是觉得不够保险。万一,于白驹偏偏就阴差阳错地走出了深山困境呢?难道,还要让雷宇天再一次暴露在枪口之下?

雷宇天必须绝对安全,而不是相对安全。所以,口罩美女更愿意看到于白驹现在就死在自己眼前。这个结果,她心中安详,一切稳泰。

没有等到第二天,仅仅当天晚上,雷宇天坐在山中的小楼房,便看到了新闻的播出。

《我市再现一起狩猎误杀悲剧》,这是新闻的标题。通过新闻,雷宇天可以确认,于白驹真的死了。死得不能再死。

他活蹦乱跳,满怀杀机而来。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首,躺在医院,与人间爱恨再无半点纠葛。

雷宇天不知道自己此刻的心情该如何来形容。他只知道,此刻,心绪如潮甚至彻夜难眠的,绝不只他一人。他无法想象此刻的余生海在做什么,脸上挂着怎样的表情。这样的打击,对他来说实在要胜过大病一场。

事实上,余生海不只是彻夜难眠这么简单。就在今天,他的整个天都被翻转了。

他明面上与于白驹没有任何关系,形同陌路之人。所以,他注定没有资格成为第一个得知死讯的人。

姚珍先于他得到了死亡的通知,在医院,两次陷入昏迷,又两次被医院救醒。余生海去到医院,不只见到儿子的遗体,同时也见到病床上的姚珍。

他戴着大口罩去的医院。以前,不愿意公开姚珍母子,是因为要保护她们娘俩,不希望余韵园的罪,跟他们母子有任何牵连。只希望姚珍与于白驹,绕开余韵园一切的罪与孽,却传承余韵园一切的实惠与好处。

如今,唯一的骨肉就这么离他而去了,他依然戴着口罩出现,是因为人都没了,更没了公开关系的必要……

他刚一出现在病房,便狼狈地被姚珍差点撕打了出去。他只好关上了病房,坐在床边任姚珍扑打。

“你还我儿子来……你!”姚珍边打边嚎哭,“说是打猎误杀,我不信!不管他们说得多像模像样,我就是不信!”

“……我知道的。我也一样不信。”余生海仿佛一天时间老了很多,如同取暖一般抱着这个女人,肩手头臂无处不在颤抖。

“都是你!你把我的儿子当草,把那个女人的儿子当宝。现在满意了?你滚!去疼你那个宝贝儿子吧!”姚珍猛烈推拒余生海的怀抱。

“你错了,我把熠儿当宝。余俊天他算个什么东西?他什么都不是!”余生海也终于爆发,那喑哑的声音,扭曲着他的面部。

“什么都不是的儿子,却把你当宝的儿子杀了。你不觉得可笑吗?”姚珍撕心裂肺,“你少演了,滚回那个女人的儿子身边去吧!”

“不是的,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余生海张开嘴,有些话仿佛差点就要脱口而出,却还是咽了下去没让它出声。

“那是哪样?说呀?怎么不说了?这么多年,我算什么?就算有什么秘密,我也根本就不配知道对吧?”姚珍满脸都是讽刺,混合着突然丧子的巨大悲伤。

“不是我不愿意说。这个秘密只能我自己明白,你和熠儿一旦知道,注定就是灾难……”余生海抿了抿那突然苍老的、有些开裂的嘴唇,“但是,我至少可以告诉你两件事。”

“第一件事,不管熠儿的死是不是余俊天那个王八蛋干的,都一定跟他有关。你等着看吧,再给我一点点时间,一点点就好。只要等有些事情一办好,就是他余俊天的死期!从一开始,我从来就没想过让他事成之后还能继续活下去!现在更加!你很快就会看到,他如何去给咱们的熠儿偿命!”余生海咬牙道。他脸上如刀子般刻在每一道皱纹里的痛恨,令姚珍也停下撕打,不得不相信那是真的。

“第二件事,谁说他是那个女人的儿子?他谁都不是!我告诉你,他跟我余家没有一毛钱关系!跟那个女人同样没有一毛钱关系!”余生海嘶吼着,双眼红如困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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