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正在打着结,在弄成束的花底部打个结,好看的蝴蝶结,一听这话,手里的花差点儿没拿住,只是,她还是有些克制力,愣是没让秦洁注意到这个,嘴角微咧,“也不是白送,至少钱不会跑了。”
“也是,管人家结不结的,我们花店有钱收就成了。”秦洁赞同,凑近着她,“晚上有没有什么事,要是没事的话,跟我去玩玩?”
她摇摇头,什么都没有兴趣,嘴上说道,“得,你们一帮小年轻的,我这把老骨头可是经不起,摇坏了我可得爬不起来。”
秦洁闻言一笑,那眼睛就极差没眯成一条线。
小七看着她青春逼人的样子,一愣,又是迅速地反应过来,曾几何时起,她都已经过了那个年岁好多年,如今都是二十有八,心境儿更是回不去。
那时候,她还指着跟人一生一世一双人,孰料,这年头到底是大尾巴狼多些,她不怪别人,怪也只怪自己,怪自个儿没眼光,愣是叫大尾巴狼给咬上一口,咬得可狠了,这么多年都是没缓过来,也恐怕是这辈子都是缓不过来。
花店的老板娘一般是不来,店全交给小七打理,就是秦洁也小七做主招的打工学生,老板娘也是个能放心小七的人,店里生意也还不错,靠着老板娘的人面,总是会有生意。
“不想做了,为什么,你在这里都半年了。”
位于南京路上的咖啡馆,有着朴素的外表,一瞅过去普普通通的,与街面上林立着的华丽店铺一对比,有那些个不太协调,又显得特立独行。
外墙远远地瞅过去,都有点斑驳剥落了。
但推开门进去,眼前满是红红的颜色,是那种有火焰一般的金红,每个桌上,有客人的、没有客人的,都燃着蜡。
让人觉得有点神秘,那种金红的墙壁。
坐上一会儿,喝一点酒,慢慢就有了想要倾听,或者倾诉的愿望,两个人会离桌子越来越近,眼睛里的栅栏一点点打开,烛光闪烁里,能看到通往心灵深处的长长的甬道。
窗边的桌椅上坐着两人,那是两个女的,面对面地坐着,面对着窗子的是小七,背对着窗子是花店的老板娘,人家是四十出头的,看她的模样打扮也真是看不出来她都是四十出头了,就是那儿子都是大学了,听说还是清华的。
就她一身的雪白蕾丝长裙,头发是烫卷的,披在脑袋后面,唇瓣上着透亮的唇彩,就是喝咖啡这会儿工夫,那上头的颜色还是完好无整,指甲整一个雪白的,水钻铺在上头,亮得很,从背后瞅,绝对就能以为她就是个小年轻,当面看过来,确实是有点年份了,尤其是好个身段,没一处不是好的,叫人真是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她是谁?
那是人称郑姨娘的郑利秋!
她的男人是谁?
还能叫她做这个称不上好听或者又是别人嘴里有那么艳羡上几分的名头儿?
谁都知道,可谁敢当面提起这个事,不过就是背地里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小七面对着她,端起咖啡,试着浅啜一口,觉得那味道还是挺道地,“都半年了,时间真挺长,要不是蔓姐你说起,我还真没想自己做了大半年了,现在想换个地方。”
她当初就说好随时要走的,现在更是非走不可了,那个于家新任的孙女张鸯鸯,当然,她听于震说起过,那根本就是于浅浅,事儿是叫人觉得有些个离奇,可于家人认定的事,谁敢说半句?
“你这样子真好,我还真就是羡慕你这样的,像我,大半辈子就这么过来了,都不知道自己过的是个什么日子,真想跟你一样出去走走,趁着年轻时走走。”郑利秋说的是一脸向往,颇有点梦幻的感觉。
小七见惯了人,面前这位的事儿,她哪里可能是不清楚的,当年这位与那位的事,可是少不了她爸爸伍红旗在中间牵线搭桥,这位可能不认识当年的伍卫国,她可是认识当年的郑利秋。
“蔓姐,你说什么哦,还大半辈子。”她没空对别人家的事发表意见,就算是郑利秋是那位的啥啥,她也不稀得说一句,何必呢,与她又没有什么相干的,“恐怕这是最后一次见蔓姐了,我明儿就走,东西都交给小陈弄好了。”
小陈,那是郑利秋的秘书。
她真心想走,离开这里,挺厚脸皮的,从于震订婚到现在取消婚礼,半个月的时间,她拖了这么久,原想着早就离开,还是耐不住心里头的那么一点儿不舍,拖到了现在。
现在,她真要走了——
是真的。</P></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