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瑾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客厅里还放着她送过来的水果。
男人双手撑着橱柜,一条腿正无力蜷缩着,用膝盖顶着柜门,低头的状态在认真想着,可很久都没有动静。
花瑾走到了他的身后,转头见他一脸纳闷的情绪,就知道不是他不对劲,而是那个孩子不对劲。
“我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是邻居告诉她的?”
“不可能,邻居也不知道你的名字。”
这事儿有些怪了,席庆辽记不得了,可他又想,或者是自己第二个人格,在什么时候见过她,将名字也一同告诉了她,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庆辽。”
“嗯?”
“你胳膊这怎么了?”她纤细手指,小心翼翼捏着他工装黄色的衣袖,往上推去。
席庆辽还没来得及抓住她的手阻拦,就被看了个光。
“天!”
小臂上有一大块紫色淤青,甚至青色还在朝着胳膊肘蔓延,他的皮肤很白,血管分明,这淤青显而易见,是被什么东西给打出来的,可能只打了一下,圆痕一样,大概是棍子。
“谁打的!”
花瑾着急抓住他的衣角:“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你跟我说实话,在工地上受欺负了吗,你这么柔柔弱弱的性格怎么适合去工地!”
“你别担心,今天搬货的时候不小心被砸到了,我在工地上有个挺好的朋友,不会受欺负。”
“那朋友是谁?你这么没有心机,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
席庆辽将她搂入怀中,笑声发自内心颤动的开心。
“谢谢瑾瑾,我好开心你这么担心我,那个朋友名字叫做程扎,有机会一定让你们认识。”
花瑾捶着他的胸膛,不满嘟囔:“你这人,我干嘛要认识你朋友,别在工地出事,我好担心,换个工作好不好,庆辽。”
虽然危险,但他不愿意撇下这份高薪。
“我还有你,和肚子里没出生的孩子,我会更加珍惜我自己的性命,所以别担心。”
如此,他不能让花瑾每天都提心吊胆,所以也不愿意把伤给她看。
程扎第二天给他带了消肿药,撸起他的袖子,果然比刚受伤的时候更严重了。
一边给他涂上白乳药膏,一边骂骂咧咧:“死畜生的东西,就会压榨我们!工地刚来的那几个新人哪里比我们强?拿着多几百块的工资,居然还把我们当下人使唤,妈的!”
“再忍耐几天就行,老板说要把他们调去别的工地上。”
“操!要不是那叁个人昨天让你去搬重物,这伤能在你身上吗!”
席庆辽收回胳膊,看着淤青在皮肉下变得越来越严重,将衣袖拉下来遮挡住,还依旧是那句话。
“算了。”
“算个屁啊!席哥你就这么忍气吞声,我可看不下去!”
说着他气势汹汹发动起了货车,席庆辽安慰他:“我没事,把情绪收一收,开车呢。”
程扎咬着牙咬了一路,来到工地上,就看到那游手好闲的叁个人抽着香烟,正聚集在一辆货车前聊天,笑的不亦乐乎。
见他们从车上下来,像是久等了一样,招招手指着身后那辆车:“今天货,你们两个去送,这可是个大件货,保值几百万呢,悠着点。”
“妈的你们——”
席庆辽拽住了他的胳膊,阻止他即将要冲过去的身体。
程扎一身经历太阳毒晒的黄棕色皮肤,和那常年留着专横嚣张的寸头,在此刻都成了无用威胁的摆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