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干脆跑出去,给外面寂寞的大姐姐包养。
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太好看,但胜在年轻,不少大姐姐喜欢。后来又辗转用换了几任金主,攒下钱去了美国留学,人生信条变成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如今摇身一变,已经学历美貌资产什么都不缺。
有时候自我安慰,觉得也还行吧——毕竟,要是没有那些糟心破事,他也不能这么年纪轻轻就又美又强又彪悍。
更何况,这番回国一趟,也算是大仇得报。
虽然没有按照他原本的设想,搞出什么经病总裁与朱凌情杀、仇杀的血腥戏码。但能最后看着朱凌痛失所爱撕心裂肺,再看着叶氤求而不得竹篮打水,也挺开心的。
……
是开心。却遇到了一场“意外”。
意外就是他现在倚靠的这个人——朱凌的前夫,整个人的存在完全破坏了一场好戏的所有平衡,活生生在他眼前展现出了人生一团糟之后迅速振作、收拾好一切,继续阳光灿烂发电发热的硬实力。
太刺眼了,照耀得他整个报复社会的人生显得既虚无苍白又乱七八糟。
搞得沈潜非常、非常不爽。
越是不爽,越是总会想起“前夫哥”。明明没有什么交集,却莫名地发展出了类似跟踪狂的属性,没事儿就新闻窥屏follow小民工,上课直接本体follow纪教授。
还在学校里试着勾引过几次,发现对方竟完全不为美色所动,更加不爽。回家后有意误导叶氤,骗得叶氤认定朱凌跟那人余情未了,跑去学校大闹。
丢了工作,纪锴还是不见消沉,不久又开开心心跑去上了繁荣直播。
沈潜想想算了,毕竟离婚和失业……也算是很多人一生中都会经历的挫折。
又不像年纪轻轻被不良少年轮、最后住了院还要被家里人歧视咒骂丢脸那么严重。人家前夫哥想得开、不心理变态也纯属正常。
可就在那不久后,朱凌请了几天假出了一趟门。回来喝了好多酒,趴在桌上哭得一只傻狗,断断续续跟他说了纪锴家人的事。
那天回家后,沈潜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发了好久的呆。
不知道该作何感想。比惨他终于输了,但还是觉得世界上存在前夫哥这种人实在是太讨厌了。好像任何痛苦都击不穿他一样,但你这样让别人怎么活?你让别人看起来很蠢啊!
再然后,就到了美国。
飞机上到遇到前夫哥,直接朱凌也不管了、音乐节也不参加了,只开着他的那辆破越野车直奔剧组。
然后每天跟组里的人一起嗨,烧烤、prty,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直到在飓风中的体育仓库,玻璃窗子整个砸下来的时候。
闭上眼睛缩住脖子,却没有预想中的疼痛。凌冽割脸的风中,身体却遇到了融化般的温暖,被紧紧抱着,滚烫的一滴滴掉下来,血落在颈侧。
从小到大,记忆中就只有苛责,从来没有谁温柔地保护过他。
睁开眼睛,世界模糊不清。吸进身</br>